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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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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2-041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在公司住所地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出席会议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43)。

  3、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专项账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4、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6、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大丰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不向下修正“大丰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2-042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在公司住所地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43)。

  3、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专项账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2-043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2年半年报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97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18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42元,共计募集资金539,756,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65,240,510.8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474,515,489.15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4月14日出具会验字[2017]3100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5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公开发行了63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63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3,142,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616,858,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4月2日出具会验字[2019]3275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7,562.32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9,889.23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1,034.44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累计收益945.24万元,手续费累计支出0.64万元,补充流动资金11,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余额0万元;(2)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6月30日余额合计为868.28万元。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截止2022年6月30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2,605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29,080.8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281.31万元,购买结构性存款累计收益2,935.58万元,购买理财产品余额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30,000万元;(2)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6月30日余额合计为2,297.69万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7年4月17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管理,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余姚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19年4月15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管理,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余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1-1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1-2

  (二)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4.1亿元(其中首发募集资金不超过1.1亿元,可转债募集资金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止2022年6月30日,已使用4.1亿元(其中使用首发募集资金1.1亿元,可转债募集资金3亿元)。

  (三)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说明

  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21,000万元(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万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

  

  ■

  ■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2-044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专项账户的议案》,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成,同意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六、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97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18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42元,共计募集资金539,756,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65,240,510.8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474,515,489.15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4月14日出具会验字[2017]3100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七、 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7年4月17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管理,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余姚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

  八、 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为“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主体是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总投资额5,423.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该项目共投入使用募集资金5,851.35万元,该项目已按项目实施计划和资金使用规划完成投资。截至本公告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

  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是指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九、 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内已无余额,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公司对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余姚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十、 履行的审批程序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将已实施完成的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结项并注销该募集资金账户。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专项账户事项,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该事项的内容及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该专项账户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专项账户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该专项账户事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专项账户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该专项账户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该专项账户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2-045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为盘活存量资产,提高票据运作效率,消化全公司票据存量,降低整体资金成本,提升核心竞争力,公司拟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票据池额度,票据池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一)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合作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提供的票据管理服务,是对企业客户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池质押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二)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三)有效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

  (四)实施额度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上述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确定。

  (五)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按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形式采用票据质押、存单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在收取账款过程中,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不断增加,公司结算收取大量的商业汇票,持有的未到期商业汇票相应增加。同时,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开具商业汇票的方式结算。

  1、收到商业汇票后,公司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商业汇票管理的成本;

  2、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商业汇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本次票据池业务期限和实施额度内决定有关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作金融机构、确定合作条件、不同法人主体之间相互使用额度调配以及相关协议签署等。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票据管理成本,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效率。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由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票据池额度,票据池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2-046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大丰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截至2022年8月26日,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已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之情形,触发“大丰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例。

  ●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大丰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且在未来三个月内(2022年8月26日至2022年11月25日),如再次触发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自2022年11月26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大丰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大丰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05号”文核准,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公开发行了63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63,000万元(含发行费用),期限6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56号文同意,公司63,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19年4月1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大丰转债”,债券代码“113530”。

  根据有关规定和《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大丰转债”自2019年10月8日起可转换为公司 A 股普通股,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16.88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16.10元/股。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2019年6月14日,公司完成2018年年度权益分配,根据《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大丰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19年6月14日起由 16.88元/股调整为16.7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大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43)。

  2020年6月12日,公司完成2019年年度权益分配,根据《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大丰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6月12日起由 16.76元/股调整为16.64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大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

  2021年6月10日,公司完成2020年年度权益分配,根据《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大丰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10日起由 16.64元/股调整为16.4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大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2021年12月1日,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完成首次授予登记,根据《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大丰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12月1日起由16.49元/股调整为16.3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授予限制性股票增发股份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是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

  2022年6月15日,公司完成2021年年度权益分配,根据《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大丰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15日起由 16.30元/股调整为16.1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权益分派引起的“大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二、关于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根据《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规定,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当公司股票在任意三十个连续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截至2022年8月26日,公司股价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的情形,已触发“大丰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鉴于“大丰转债”距离6年的存续届满尚有一段时间,且近期公司股价受到宏观经济、市场调整等因素的影响,波动较大,未能正确体现公司长远发展的内在价值。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从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发展潜力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明确投资者预期,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大丰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2年8月26日至2022年11月25日),如再次触发“大丰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此期间之后(自2022年11月26日起计算),若再次触发“大丰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大丰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2-047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9月23日(星期五) 下午 13:00-14: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2年09月16日(星期五) 至09月22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stock@chinadafeng.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8月30日发布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09月23日 下午 13:00-14:00举行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9月23日 下午 13:00-14: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丰华

  董事会秘书:谢文杰

  财务总监:张进龙

  独立董事:费忠新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09月23日 下午 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09月16日(星期五) 至09月22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stock@chinadafeng.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大丰实业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4-62899078

  邮箱:stock@chinadafeng.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30日

  公司代码:603081                                公司简称:大丰实业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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