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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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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五、风险因素”相关内容,敬请广大投资者仔细阅读并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2022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公司拟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1.6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33    证券简称:铂力特    公告编号:2022-023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170号”文《关于同意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33.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60,0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8,669,200.61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9年7月16日到位,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19XAA3033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2年上半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602,130.61元。

  公司2021年8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2年上半年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113,714.09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已经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该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19年7月16日,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目前正在有效执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43,501,810.61元,其中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唐延路支行(账号:72120078801800000556)43,500,437.89元,中国银行西安西工大支行(账号:103682331275)1,372.72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上半年,公司募投项目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前期置换情况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公司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00万元(含5,000.00万)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 个月,以满足公司后续发展的实际需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5,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经公司2021年8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操作。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因募投项目实施尚未完毕,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生产车间、研发大楼及主要生产设备已于2021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2年6月30日,尚有部分生产设备因需要升级处于调试过程中。

  证券代码:688333        证券简称:铂力特        公告编号:2022-024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转增比例: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2年6月30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9,743,271.0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转增股本。本次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公积金转增4股,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80,791,25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113,107,750股(具体转增股数及转增后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1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与长期发展需要,相关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权益分派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经营情况及股本结构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33         证券简称:铂力特        公告编号:2022-025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投资金属增材制造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项目名称:金属增材制造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变更项目购置土地面积及实施地点:原计划购置土地约170亩,总建筑面积约19万平方米,现变更为购置土地约220亩,总建筑面积约为25万平方米;原建设地点预计为西安市高新区韦斗路以南、纬二十八路以北、经三十八路以西、经四十路以东,现拟变更为西安市高新区韦斗路以南、纬二十八路以北、经三十八路以西、经四十二路以东

  ●变更部分项目内容:公司原计划建设大尺寸金属增材制造车间、增材智造产业综合创新中心以及相关配套厂房等总建筑面积约19万平米,配套 S500、S600、S800、S1000 型等大型金属增材制造装备、热处理炉等设备仪器,建设金属增材制造产品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受用地规划、文物勘测等多重因素影响,根据公司整体的战略规划,现拟变更为建设金属增材制造装备车间、增材智造产业综合创新中心以及相关厂房及生活配套等总建筑面积约25万平米,配套测试试验验证平台、集成装配平台、检测仪器等设备仪器,建设全类型金属增材制造装备生产线等相关配套设施。

  ●本项目仅对购置土地面积、实施地点及部分项目内容做了变更,项目名称、投资金额及其他内容未发生变更。项目变更情况已经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风险提示:

  1.项目实施尚需办理土地、报建、施工等前置手续,还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项目的推进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风险;

  2.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宏观经济环境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给项目资金筹集、项目建设、项目经济效益带来不确定性风险;

  3.本次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财务风险。

  一、变更后投资概述

  针对国内外增材制造产品市场需求及公司产业发展需要,公司拟投资建设金属增材制造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建设地点预计为西安市高新区韦斗路以南、纬二十八路以北、经三十八路以西、经四十二路以东。通过本项目建设,公司金属增材制造装备年生产能力大幅提升,建设成为国内规模最大的金属3D打印全产业链服务企业。

  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投资金属增材制造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变更后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金属增材制造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2、实施主体: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拟建设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韦斗路以南、纬二十八路以北、经三十八路以西、经四十二路以东。

  4、建设内容:计划投资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购置土地约220亩,建设金属增材制造装备车间、增材智造产业综合创新中心以及相关厂房及生活配套等总建筑面积约25万平米,配套测试试验验证平台、集成装配平台、检测仪器等设备仪器,建设全类型金属增材制造装备生产线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内容及规模最终以审批或实际建设为准)

  5、实施进度:本项目建设周期约36个月,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6、项目投资总额: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

  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建设是公司完善产业布局、进一步夯实核心竞争力及拓展行业市场的重要举措,符合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本项目达产后,公司金属增材制造装备年生产能力大幅提升,有利于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公司已构建了稳定的市场体系和良好的品牌影响力,有利于持续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增强综合实力。

  四、主要风险提示

  1、项目实施尚需办理土地、报建、施工等前置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甚至终止的风险;

  2、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宏观经济环境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给项目资金筹集、项目建设、项目经济效益带来不确定性风险;

  3、项目建设需一定时间周期,如市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将对本项目的经济效益产生影响。公司将积极关注产业政策、行业趋势及市场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

  4、由于影响项目建设的因素较多,项目存在建设未能按期完成或建设成本高于预期成本的风险。公司将持续跟踪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遇到的各方面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确保项目尽快建成投产;

  5、本次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财务风险;

  6、公司将根据项目具体进展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上网公告附件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金属增材制造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22年8月)》。

  特此公告。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33           证券简称:铂力特         公告编号:2022-026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薛蕾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3)。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长短期的综合授信融资以及固定资产融资、资产池融资,实际以批复为准。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变更投资金属增材制造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投资金属增材制造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与会董事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董事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监管部门对发行对象股东资格及相应审核程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发行数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16,158,250股(含本数),不超过发行前股本的20.0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 限售期安排: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限售期需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届满后的转让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募集资金数量及投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10,936.41万元(含本数)。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金属增材制造大规模智能生产基地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上市地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发行决议有效期: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为保障上述工作顺利进行,公司制定了《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为保障上述工作顺利进行,公司制定了《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为保障上述工作顺利进行,公司制定了《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 2022年6月30日止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2-029)。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为保障上述工作顺利进行,公司制定了《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补充,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在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若公司已于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将上述授权事项转授予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转授权有效期同上。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32)。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33          证券简称:铂力特        公告编号:2022-027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22年8月19日通过电话及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宫蒲玲女士主持,会议应到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3)。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与长远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与会监事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董事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监管部门对发行对象股东资格及相应审核程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发行数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16,158,250股(含本数),不超过发行前股本的20.0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 限售期安排: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限售期需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届满后的转让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募集资金数量及投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10,936.41万元(含本数)。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金属增材制造大规模智能生产基地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上市地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发行决议有效期: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为保障上述工作顺利进行,公司制定了《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为保障上述工作顺利进行,公司制定了《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为保障上述工作顺利进行,公司制定了《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 2022年6月30日止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2-029)。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为保障上述工作顺利进行,公司制定了《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33         证券简称:铂力特       公告编号:2022-028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文件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本次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所述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33    证券简称:铂力特    公告编号:2022-029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70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33.00元。截至2019年7月16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60,000,000.00元,扣除应支付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合计51,196,226.42元,本公司收到募集资金608,803,773.58元。扣除累计发行费61,330,799.39元,募集资金净额598,669,200.61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20,000,000.00元,股本溢价人民币578,669,200.61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7月16日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报告》(XYZH/2019XAA30335号)验证。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余额为人民币43,501,810.61元,详情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的差异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的差异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差异主要是由于项目存在部分尾款和质保金尚未支付。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或银行借款等方式投入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19年7月26日出具了“XYZH/2019XAA30354号”鉴证报告。在该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六个月内,本公司已经置换前期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333.60万元,置换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304.43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合计638.03万元。

  (六)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

  1.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 10,000.00 万)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根据上述决定,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了7,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1年4月26日,公司已全部归还前述款项。

  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00万元(包含本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根据上述决定,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了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4月28日,公司已全部归还前述款项。

  2.购买结构性存款或保本理财产品

  2019年8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的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内有效。截至2020年8月11日,公司在该次审批权限内购买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短期保本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赎回。

  2020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内有效。截至2021年8月26日,公司在该次审批权限内购买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短期保本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赎回。

  2021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内有效。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在该次审批权限内购买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短期保本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赎回。

  (七)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收益情况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未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作出任何承诺,因此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不适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未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作出任何承诺,不涉及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未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作出任何承诺,不涉及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其他差异说明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各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所披露的有关内容进行逐项对照,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的相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六、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方案使用了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附表1:

  截至2022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

  注:生产车间、研发大楼及主要生产设备已于2021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2年6月30日,尚有部分生产设备因需要升级处于调试过程中。

  证券代码:688333    证券简称:铂力特  公告编号:2022-030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310,936.4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金属增材制造大规模智能生产基地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一)主要假设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上限为不超过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20%,即16,158,250股。若公司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的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3)假设公司于2022年12月底完成本次发行。

  (4)根据公司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2021年度实现的剔除股份支付金额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348.16万元,剔除股份支付金额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763.88万元。根据公司最近三年经营情况及谨慎性原则,假设公司2022年度剔除股份支付金额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一年度增长20%、30%或40%,且假设公司2022年度应摊销的股份支付金额不发生调整。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发行时间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最终以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结果和实际日期为准。

  (6)在计算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时,仅考虑本次发行对总股本的影响,不考虑股票回购注销、公积金转增股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导致股本变动的情形。

  (7)本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

  注:相关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在该情况下,如果公司利润暂未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当年的公司即期回报将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此外,一旦前述分析的假设条件或公司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排除本次发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情况发生变化的可能性。

  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公司优化业务结构,提高行业地位,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及盈利能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和未来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主营业务是为客户提供金属增材制造与再制造技术全套解决方案,业务涵盖金属3D打印原材料的研发及生产、金属3D打印设备的研发及生产、金属3D打印定制化产品服务、金属3D打印工艺设计开发及相关技术服务(含金属3D打印定制化工程软件的开发等)。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属增材制造大规模智能生产基地项目”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迎合市场需求、顺应公司发展战略,系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升级和拓展,促进增材制造技术的应用推广。上述项目的开展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公司自成立以来围绕金属增材制造技术领域,大力培养增材制造装备、产品、工艺、材料等各领域核心团队,技术方向涵盖增材制造设备总体设计、软/硬件开发、系统集成;增材制造及后处理工艺开发、结构设计优化、新产品研发、新技术开发;新型粉末原材料研制等。公司坚持运用系统工程理论和科学方法,构建金属增材制造研发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坚持以需求为牵引,在实践中学习锻炼、在实践中培养人才,利用有效资源积极进行关键技术攻关。公司通过提供优良的研发条件、体系化的研发项目和课题,搭建员工持股平台、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措施,对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人员进行激励,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研发团队的积极性。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研发人员358人,研发人员占比29.86%,其中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179人,占研发人员比例为50.00%。未来,公司将继续引进高端技术人员,研发队伍的规模将不断扩大,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提供了高素质人才储备。

  2、技术储备

  公司一直专注主业,致力于金属增材制造技术研究,作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金属增材制造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陕西省金属增材制造工程研究中心,担任全国“增材制造产业联盟”的副理事长单位。作为国内增材制造行业早期的参与者之一,公司通过多年技术研发创新及产业化应用,在金属增材制造领域积累了独特的技术优势,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拥有授权专利247项,其中发明专利74项,实用新型专利141项,外观设计专利32项。公司先后承担工信部“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工业强基工程”、“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级、省部级重大专项等多类增材制造科研攻关项目,同时与国内军工单位及其下属科研院所等紧密合作,参与支持多个国防重点型号工程的研制与生产交付,完成了多项装备发展部、国防科工局的增材制造技术攻关任务。2017年度,公司获得“国防科技进步一等奖”及“国防科技进步二等奖”各一项。

  因此,公司在金属增材制造领域拥有雄厚的技术储备和积累,将为募投项目的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3、市场储备

  公司自成立以来就深耕航天航空领域,金属3D打印装备广泛应用于我国重点装备,并已有多个产品通过了相关应用型号装备的预研、试制或小批量生产的验证,随着上述型号装备在我国“十四五”、“十五五”期间的定型、批产,其产量将大幅增加,公司也将成为上述型号装备的合格配套供应商,相关金属3D打印产品规模将实现爆发试增长。

  此外,公司持续进行下游应用领域的市场拓展,为多个应用领域内的客户提供技术服务、进行研发测试和技术验证,并在医疗、模具、汽车等应用领域取得效果显著,形成了具体应用场景的解决方案,并实现了定型产品的批量销售。随着3D打印技术在下游制造领域的持续拓展应用以及下游制造行业产品设计理念的转变,公司金属3D打印产品的市场需求将大幅增长。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展开,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均具有扎实的基础。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五、填补即期回报被摊薄的具体措施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增强对股东利益的回报,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填补即期回报。同时,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公司制定了以下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获得高效的管理及使用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确保募集资金得到合法合规使用。

  2、积极推进实施公司发展战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将不断完善市场区域布局。如果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获得批准,还将借助资本市场的力量,增强资本实力,不断整合优势资源,拓宽公司业务覆盖区域、巩固市场地位,提高公司服务质量和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的跨越式发展。

  3、全面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完善员工激励机制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优化业务流程,全面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营运资金周转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另外,公司将完善薪酬和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积极性,挖掘公司员工的创造力和潜在动力,以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4、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5、严格执行股利分配政策,优化投资回报制度

  公司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在对未来经营绩效合理预计的基础上,制订了对股东分红回报的合理规划。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及股东回报规划文件中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回报理念,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增强现金分红透明度,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

  六、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要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做出以下承诺: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折生阳、薛蕾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不越权干预铂力特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铂力特利益。

  2、若违反承诺给铂力特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3、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为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铂力特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铂力特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铂力特董事会或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铂力特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铂力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5、如果未来铂力特实施股权激励,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铂力特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铂力特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铂力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6、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铂力特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7、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本人承诺严格履行本人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铂力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并给铂力特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同意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铂力特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33 证券简称:铂力特  公告编号:2022-031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规范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33    证券简称:铂力特    公告编号:2022-032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9月14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上林苑七路1000号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14日

  至2022年9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2022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2022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3至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至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2年9月8日  9:00-17:00

  (二)登记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上林苑七路1000号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一楼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应于2022年9月8日下午17:00前送达董事会办公室,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信函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附上上述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请来电确认登记状态,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提供近期行程记录等相关防疫工作。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上林苑七路1000号

  邮编:710000

  联系电话: 029-88485673-8055

  传真:029-88485409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88333                                公司简称:铂力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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