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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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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部分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2-072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秋凤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募集资金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用LED照明驱动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整体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该项目予以结项。同时,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是在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的基础上,公司根据客观因素、战略规划以及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募集资金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2-073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2022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670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207号)同意,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丰明源”或“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4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56.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287.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8,512.9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774.2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0月9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65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本半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2022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11,923.83万元,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300.00万元,加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及理财收益344.84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15,900.9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用银行账户余额8,508.36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余额7,392.55万元。使用情况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和审批手续进行了严格要求,保证专款专用。

  2019年9月27日,公司连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常德支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机构”或“招商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宁支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机构”或“中信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机构”或“浦发银行”)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机构”或“宁波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10月27日,公司、杭州晶丰明源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晶丰”)、成都晶丰明源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晶丰”)连同广发证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浦发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6月22日,上海芯飞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芯飞”)连同广发证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浦发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1、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尚未到期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无此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拓展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2,00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7,392.55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2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于2022年4月7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3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无此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无此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21年10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晶丰、成都晶丰作为募投项目“产品研发及工艺升级基金”的实施主体,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办理其他相关事项。公司与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之间将通过内部往来、向子公司注资等方式具体划转募投项目实施所需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

  2022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芯飞作为募投项目“产品研发及工艺升级基金”的实施主体,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办理其他相关事项。公司与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之间将通过内部往来、向子公司注资等方式具体划转募投项目实施所需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

  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无此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合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  单位: 人民币元

  ■

  ■

  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2-074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之日12个月内。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1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对资金进行了合理安排与使用,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截至2022年8月29日,公司已将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2-075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丰明源”或“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拓展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670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207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40万股,发行价格为56.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287.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8,512.9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774.2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0月9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65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等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解决公司运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种、可转债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率,符合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种、可转债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晶丰明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晶丰明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2-076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用LED照明驱动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670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207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40万股,发行价格为56.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287.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8,512.9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774.2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0月9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65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

  截至 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通用LED照明驱动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截至2022年8月30日,该募投项目已投资完成,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利息收入净额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降低项目相关成本和费用,形成了募集资金节余。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来,公司保持高水平研发投入,业务规模保持快速发展。公司本次“通用LED照明驱动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已投资完成。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拟将“通用LED照明驱动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的节余资金4,285.7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待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注销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在募投项目结项的情况下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而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募投项目“通用LED照明驱动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整体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该项目予以结项。同时,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合理优化配置资源,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2-077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智能LED照明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670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207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40万股,发行价格为56.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287.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8,512.9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774.2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0月9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65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

  截至 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一)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结合本次募投项目“智能LED照明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

  (二)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研发实施进度按计划推进,并已推出一系列智能LED照明芯片产品,但因行业技术不断革新,出于风险管控和谨慎性考虑,公司在产品规划、技术测试等方面进行充分评估验证,对于募集资金的投入较为慎重,因此对募投项目的研发进度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同时因为新冠疫情的反复,公司为积极配合和响应疫情防控政策,导致研发人员的招聘、到岗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研发进度。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周期,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保证募集资金运用合理、降低募集资金投入风险,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经审慎判断,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决定将“智能LED照明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原计划的 2022 年10月延长至 2023年10月。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系公司根据相关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不涉及投资用途、投资总额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与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完成日期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客观因素、战略规划以及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但在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项目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决定的,仅涉及该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不涉及募投项目内容实质性改变,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是在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的基础上,公司根据客观因素、战略规划以及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募集资金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系公司根据相关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涉及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已经公司论证,延期项目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业务发展战略,具有合理性;该延期事宜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2-078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8日(星期四)上午 11:00-12:0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投资者可于9月7日(星期三)16:00前通过公司邮箱:IR@bpsemi.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8月30日发布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9月8日(星期四)上午 11:00-12:00举行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的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8日(星期四)上午 11:00-12: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胡黎强先生

  董事会秘书:汪星辰先生

  财务负责人:邰磊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9月8日(星期四)上午 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9月7日(星期三)16:00前通过公司邮箱:IR@bpsemi.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管理部

  电话:021-50278297

  邮箱:IR@bpsemi.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30日

  公司代码:688368                                        公司简称:晶丰明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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