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8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8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2-049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在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1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共有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独立董事杨忠臣先生以视频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焦强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参加表决的人员与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共审议了十三项议案,在事前已与各位董事对议案内容进行过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最终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22-051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上半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22-052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22-053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修订〈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综合部具体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备案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22-054号公告,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修订〈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修订〈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修订〈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管理业务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修订〈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对《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修订〈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了《修订〈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了《修订〈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了《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宜》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所审议的部分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于2022年9月14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22-055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上网文件

  1、《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3、《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4、《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5、《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6、《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7、《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四、备查文件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2-050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2022年8月16日发出的会议通知,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在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1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共有监事3人,参加现场会议的监事2人,监事会主席张瑾女士以视频方式参加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瑾女士主持,公司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焦强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参加表决的人员与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共审议了四项议案,在事前已与各位监事对议案内容进行过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最终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半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规定的行为,同意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的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是为了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适应公司的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2-051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05号)核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10,857,142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9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37,211,425.1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22,351,510.0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14,859,915.10元,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2月28日出具了中审亚太验字【2022】000009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总额为人民币35,405.24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入总额为人民币22,738.87万元,利息收入人民币84.59万元,支付银行手续费人民币1.17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86,079.68万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单位存款余额为人民币4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3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内容,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公司和保荐机构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财证券”)分别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桃南支行(以下简称“工行七台河桃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以下简称“建行七台河分行”)、七台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台河农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用于存放上述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注:上表金额为活期存款余额,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3亿元,大额存单4.4亿元。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与置换情况

  截至2022年2月2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共计人民币17,773.02万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22年3月8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总额为12,666.37万元,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2】000625号);保荐机构出具了《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2年3月8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2-012号公告,截止目前,上述募集资金尚在使用中。

  2、2022年4月1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2-018号公告,截止目前,上述募集资金尚在使用中。

  3、2022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2-040号公告,截止目前,上述募集资金尚在使用中。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2022年3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6.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银行大额存单或结构性存款, 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额度,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亦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2-013号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表:

  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01011    证券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2-052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将导致公司2022年1-6月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291.4万元,上述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2-049号、临2022-050号公告。为真实反映公司2022年1-6月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公司对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1、信用减值准备情况

  2022年1-6月,按照公司的坏账政策,充分考虑应收款项情况,合理预计应收款项信用风险,对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准备329.69万元,其中计提应收账款信用减值准备36.56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准备293.13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2022年1-6月,部分存货转回计提的存货减值,公司按照存货可变现净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相应转回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转回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共计38.29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将导致公司2022年1-6月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291.4万元,上述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严谨性原则,能够准确、公平、客观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准确性,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的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上网公告附件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备查文件

  1、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011    证券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2-053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往各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影响

  ●公司自2022年9月1日起,变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无形资产摊销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预计公司2022年度固定资产折旧将减少2,162.69万元,预计2022年所有者权益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增加2,103.04万元

  一、概述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公司对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和内容

  1、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变更的原因和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公司所属重资产行业,随着公司的发展和项目的建设,固定资产占公司总资产的比重在逐年增加,为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更接近其实际使用寿命,公司对房屋建筑物及部分专用设备重新核定了使用年限,并相应调整折旧年限。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变更对照表

  ■

  2、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变更原因和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公司所属煤矿采矿权资产现采用平均年限法按10年摊销,目前公司煤矿已从停产整合状态进入到改扩建状态,未来公司所属煤矿将陆续建成投产,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采矿权摊销方法由平均年限法调整为产量法,更能科学的体现收益与成本的配比原则。

  (二)变更时间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将于2022年9月1日起执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会对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预计公司2022年度固定资产折旧将减少2,162.69万元,预计2022年所有者权益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增加2,103.04万元,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为准。

  (三)假设2019-2021年度运用上述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近三年财务数据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了会计核算的严谨性和客观性,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2、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是为了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适应公司的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备查文件

  1、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011  证券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2-054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8月26日,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上的临2022-049号公告。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及公司实际情况,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公司”)对《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最终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综合部具体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备案事宜,修订后的《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2-055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2年1-6月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产销量情况

  ■

  二、主要原材料采购量情况

  单位:吨

  ■

  三、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

  2、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

  四、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年半年度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011 证券简称:宝泰隆 公告编号:临2022-056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9月14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1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14日

  至2022年9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22-037号、临2022-049号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2

  3、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4、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会议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和个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会议登记时间:2022年9月14日

  3、会议登记地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1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焦强、唐晶

  3、联系电话:0464-2919908

  4、传真:0464-2919908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1011                                公司简称:宝泰隆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