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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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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98       证券简称:国美通讯     编号:临2022-35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监事均出席本次监事会。

  ●没有监事对本次监事会议案投反对/弃权票。

  ●本次监事会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美通讯”或“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8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此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授权委托0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方巍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审议议案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补选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温正来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申请辞去监事职务。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的推荐,监事会同意提名丁江宁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其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2022-36号《国美通讯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898         证券简称:国美通讯    公告编号:临2022-36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温正来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温正来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申请辞去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温正来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因此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补选出新任监事后方能生效。在新任监事就任前,温正来先生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其义务和职责。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温正来先生在任职期间所作出的贡献深表感谢!

  为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的推荐,监事会同意提名丁江宁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大会选举,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丁江宁,男,本科学历。2008年入职国美集团,2008年至2015年历任国美电器财务主管、经理;2015年至2016年任国美电器财务总监助理;2017年至2018年任国美零售财务副总监兼国美资本财务总监;2018年至2021年任国美零售财务总监兼国美资本财务总监;2021年至今任国美零售财务副总裁兼国美资本CFO。

  证券代码:600898    证券简称:国美通讯    公告编号:2022-37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9月16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趵突泉北路12号5层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16日

  至2022年9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相关公告。同时,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同意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将会议材料上传至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手续:(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2)法人股东由法人代表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票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登记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趵突泉北路12号5层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22年9月13日-9月14日9:00-12:00,14:00-17:00

  4、登记方式:拟参加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到公司登记地点登记,也可使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不按本通知要求时间进行登记的,公司不能保证其获得会议材料)。

  (二)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投票。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伟静、丁新宇

  电话:0531-81675202、5313

  传真:0531-81675313

  邮政编码:250011

  (二)其他

  鉴于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当地防疫政策及会场要求做好相关防疫工作。

  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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