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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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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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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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事项
1、报告期内,公司实施重大资产购买项目,通过间接控股子公司宏川智慧物流(香港)有限公司全面要约收购龙翔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全部股份,并在要约截止前获得龙翔集团控股有限公司99.15%要约股份的有效接纳,龙翔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成为宏川智慧物流(香港)有限公司下属控制企业。具体详见《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修订稿)》《关于下属公司收购龙翔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要约截止并停止接纳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等。
2、报告期内,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宏川智慧物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3、报告期内,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港丰石化仓储项目”二期工程全部投入运营。具体详见《关于子公司募投项目投入运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3)。
4、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阳鸿石化储运有限公司收购嘉会物流(沧州)有限公司90%股权,并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具体详见《关于为嘉会物流(沧州)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关于子公司收购嘉会物流(沧州)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4)。
5、报告期内,公司参股子公司常熟宏智仓储有限公司合计罐容16.00万立方米的28座储罐投入运营,即常熟宏智仓储有限公司的码头、储罐、化工仓库及相关附属设施已全部投入运营。具体详见《关于并购合伙企业投资项目投入运营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6、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太仓阳鸿石化有限公司船舶化学品洗舱水及含油污水收集处置站完成竣工验收,正式投入运营。具体详见《关于子公司船舶化学品洗舱水及含油污水收集处置站投入运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海川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2-102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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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2年8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104)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2年8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105)。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2022年8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2年8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6)。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2-103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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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出具了书面确认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2年8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104)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2年8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105)。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2-105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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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17号《关于核准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的文件核准,同意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总额67,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共计670.00万张,期限6年。截至2020年7月23日,公司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000.00万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用人民币750.00万元后,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净额为66,250.00万元。此外,本次发行需支付的保荐费、律师、会计师、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费用共计人民币340.16万元,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090.16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5,909.8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2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0)第441ZC00247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66,180.42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43.5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343.49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0.02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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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16年6月16日经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发布实施,于2020年11月13日经公司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修订。
根据管理制度规定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从2020年7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依据募集资金的用途,分别由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由公司、福建港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港能”)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上述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2020年度,公司用于偿还银行借款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0年11月12日依法办理完成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松山湖支行(940101230900002799)的销户手续。公司就前述募集资金专户与前述开户银行、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港能用于“港丰石化仓储项目”及“7#泊位工程”建设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2年4月26日依法办理完成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松山湖支行(940101230900002807)、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虎门支行(2010022129200491592)、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朗支行(529000012971139)、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虎门支行(8110901012001179415)的销户手续。公司、福建港能就前述募集资金专户与前述开户银行、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全部注销。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8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22,384.8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由其出具《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0)第441ZA08488号)。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募集资金获取收益的能力,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38,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或监管机构许可的投资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该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内投资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2020年8月24日,该议案经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0年度和2021年度,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取得收益金额分别为2,122,767.14元和2,295,154.68元。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形。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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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3: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比如银行理财产品以及其他投资产品等,在上表的“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中填写。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2-106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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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融资租赁概述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福建港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港能”)为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及优化融资结构,公司及福建港能拟与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业租赁”)进行固定资产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80,000万元(含本数),租赁期限为10年。
公司与兴业租赁无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游勤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创业路综合服务区办公楼D座一层110-111
注册资本:9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金融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为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公司经营业务中涉及外汇管理事项的,应当遵守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自营和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兴业租赁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兴业租赁未与公司及子公司发生同类业务。
4、履约能力分析:兴业租赁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设立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并持有《金融许可证》,进行本次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履约能力良好。
三、融资租赁的主要内容
1、标的资产:储罐、码头及配套设备设施等
2、资产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福建港能
4、资产所在地:福建省泉州市
5、融资金额:不超过80,000万元(含本数)
6、租赁方式:采取售后回租方式,即福建港能将上述标的资产出售给兴业租赁后回租使用;
7、租赁期限:10年
8、标的资产回购价格:1.00万元
9、标的资产回购时间:租赁期限届满之日或提前清偿完毕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应付给兴业租赁的全部未到期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如有)之日;
10、担保措施:福建港能以其土地使用权、房产及海域使用权提供抵押,以其应收账款提供质押,并为上述标的资产办理抵质押手续(如需)。
上述融资租赁业务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在以上审批范围内,租赁利率、手续费、保证金比例、租金支付方式等以最终公司、福建港能与兴业租赁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
四、本次融资租赁对公司的主要影响
本次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将有利于盘活福建港能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及优化融资结构,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福建港能生产经营的长期资金需求。本次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不影响福建港能对标的资产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其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本次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风险可控。
五、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2-104
证券代码:128121 证券简称:宏川转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