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012 公司简称:皖通高速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http://www.hkex.com.hk、http://www.anhui-expressway.net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经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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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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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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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截止报告期末,A股股东总数为23,556户,H 股股东总数为66 户。
2、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 股乃代表多个客户所持有。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股票代码:600012 股票简称:皖通高速 编号:临2022-026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星期五)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举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分别于2022年8月16日和8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程希杰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会议通知中所列的全部事项,各项决议均为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查本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和2022年中期业绩公告的议案,经审查,监事会未发现上述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的情形;未发现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存在不符合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的情形,其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中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未发现本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和2022年中期业绩公告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关于宁宣杭公司债务转增资本公积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安徽宁宣杭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宣杭公司”)运营期资金需求,改善资本结构,提高融资能力,降低信用风险,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2021年度宁宣杭公司审计报告,拟将三方股东已投入宁宣杭公司的股东借款及委托贷款,按各方持股比例部分转增宁宣杭公司资本公积。其中,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债转资本公积金额为人民币18,204.03万元,本公司债转资本公积金额为人民币23,805.27万元,宣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债转资本公积金额为人民币4,667.7万元,合计人民币46,677万元。转增方案实施后,三方股东持有宁宣杭公司的注册资本金额及比例不变。
本次交易可以改善宁宣杭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降低其融资成本,增强其抗风 险能力,有利于促进其可持续发展。上述议案在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上述事项。
本次债务转增资本公积事项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股票代码:600012 股票简称:皖通高速 编号:临2022-027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宣杭公司债务转增资本公积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宣杭公司的三方股东:安徽交控集团、宣城交投及本公司拟签订对宁宣杭公司的债务转增资本公积协议,根据2021年度宁宣杭公司审计报告,将三方股东已投入宁宣杭公司的股东借款及委托贷款,按各方持股比例部分转增宁宣杭公司资本公积。转增方案实施后,三方股东对宁宣杭公司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 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安徽宁宣杭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宣杭公司”)成立于2008年4月,负责投资建设宁宣杭高速公路安徽段。宁宣杭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亿元,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交控集团”)和宣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城交投”)分别持股51%、39%和10%。
为满足宁宣杭公司运营期资金需求,改善资本结构,提高融资能力,降低信用风险,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经2022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关于宁宣杭公司债务转增资本公积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2021年度宁宣杭公司审计报告,将三方股东已投入宁宣杭公司的股东借款及委托贷款,按各方持股比例部分转增宁宣杭公司资本公积。本公司与安徽交控集团、宣城交投及宁宣杭公司四方拟签订《安徽宁宣杭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债务转增资本公积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签订《协议》的四方分别按各自要求履行内部决策程序,讨论通过《协议》所列事项。《协议》在各方共同签订并获得履行本协议全部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后生效。
因安徽交控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宁宣杭公司亦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事项。本公司关联董事项小龙、杨晓光、陶文胜和陈季平均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一)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国有独资公司,公司所在地为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开发区望江西路520号,注册资本人民币160亿元,法定代表人为项小龙,经营范围: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监理、检测、设计、施工,收费、养护、路产路权保护等运营管理,技术服务与咨询;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租赁经营;道路运输,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物流、仓储与物资贸易;投资与资产管理;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经营,包括加油(不含危险化学品)、餐饮住宿、施救与汽车修理、汽车配件及商品销售、物业管理、物流配送、仓储、旅游、文化娱乐服务;传媒广告制作、发布及经营;建筑施工、安装、装饰及工程总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安徽交控集团经审计之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451.14亿元,经审计之净利润人民币65.94亿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的情形。
(二)宣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宣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国有独资公司,公司所在地为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响山路5号,注册资本人民币20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吴方明,经营范围:高等级公路(包括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二级公路)、水运基础设施、交通投资项目及配套项目(含公路运输、物流、客运站场、城市公交、国省干线公路沿线部分土地出让前期开发、资产租赁服务)的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充电桩安装与服务;其他专用压缩天然气销售;砂石开采和销售;石油沥青、沥青混凝土生产、加工、销售;公路驿站(服务区)开发建设;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公路桥梁设计;工程质量试验检测;机动车性能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宣城交投经审计之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6.83亿元,经审计之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人民币2.44亿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宣城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宁宣杭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10%股份,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规定的关联关系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5条规定,本公司在连续12个月内与安徽交控集团及其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已经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7条所规定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本次交易需要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要内容
经2022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安徽交控集团、宣城交投及宁宣杭公司四方拟签订《协议》,同意在签订《协议》的四方全部完成相关的内部审批程序的前提下,以有关债务转增资本公积方式对宁宣杭公司进行增资。具体方案为:(1)宁宣杭公司将截至2021年12月31日以负债列示的股东借款和委托贷款人民币46,677万元以债务转增资本公积的方式转入资本公积。其中:安徽交控集团对宁宣杭公司的待转资本公积债权总额为人民币18,204.03万元;本公司对宁宣杭公司的待转资本公积债权总额人民币23,805.27万元;宣城交投对宁宣杭公司的待转资本公积债权总额人民币4,667.70万元。
2、拟签订《协议》的四方分别按各自要求履行内部决策程序,讨论通过《协议》所列事项。《协议》在各方共同签订并获得履行本协议全部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后生效。
3、本次有关债务转增资本公积不涉及宁宣杭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即有关债务转增资本公积后,三方股东持有宁宣杭公司的注册资本金额及比例不变。
4、本次投资行为还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认为,《宁宣杭公司债务转增资本公积协议》是按正常商业条款订立,属公平合理。宁宣杭公司各股东拟以各自对宁宣杭公司的债权按各方持股比例以债务转增资本公积的方式对其进行增资,符合关联交易的公平、对等原则。转增完成后,各股东持股比例不会发生变化。宁宣杭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资本公积的增加和债务的减少,有利于宁宣杭公司改善资本结构,提高融资能力,降低信用风险,保障宁宣杭公司可持续发展,也有利于本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战略的实施。
五、应该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宁宣杭公司债务转增资本公积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与会5位非关联董事表决,批准了本协议的条件和条款,并授权本公司董事、总经理陶文胜先生代表本公司与安徽交控集团、宣城交投和宁宣杭公司签署其认为因进行上述事宜合理地与其有关且合乎本公司利益的所必需之一切文件及办理有关手续,以及作出其认为必需、应当或适当的修订、修改和增订;审议该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项小龙、杨晓光、陶文胜和陈季平均回避表决。
本次债务转增资本公积事项还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授权董事会秘书代表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发出股东大会的召集通知。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刘浩、章剑平和方芳对上述关联交易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为宁宣杭公司的三方股东拟按照各方持股比例以债务转增资本公积的方式对宁宣杭公司进行增资,符合关联交易的公平、对等原则。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5、安徽宁宣杭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债务转增资本公积协议。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股票代码:600012 股票简称:皖通高速 编号:临2022-025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星期五)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举行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二)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分别于2022年8月16日和8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全体董事均出席了会议。
(四) 会议由董事长项小龙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会议通知中所列的全部事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议通过本公司2022年半年度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本公司2022年半年度按照香港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本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本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和2022年中期业绩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宁宣杭公司债务转增资本公积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安徽宁宣杭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宣杭公司”)运营期资金需求,改善资本结构,提高融资能力,降低信用风险,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2021年度宁宣杭公司审计报告,拟将三方股东已投入宁宣杭公司的股东借款及委托贷款,按各方持股比例部分转增宁宣杭公司资本公积。其中,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交控集团”)债转资本公积金额为人民币18,204.03万元,本公司债转资本公积金额为人民币23,805.27万元,宣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城交投”)债转资本公积金额为人民币4,667.7万元,合计人民币46,677万元。转增方案实施后,三方股东持有宁宣杭公司的注册资本金额及比例不变。
就上述议案,董事会决议如下:
1、批准《宁宣杭公司债务转增资本公积协议》的条件和条款,并授权本公司董事、总经理陶文胜先生代表本公司与安徽交控集团、宣城交投和宁宣杭公司签署其认为因进行上述事宜合理地与其有关且合乎本公司利益的所必需之一切文件及办理有关手续,以及作出其认为必需、应当或适当的修订、修改和增订;
2、本次债务转增资本公积事项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授权董事会秘书代表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发出股东大会的召集通知。
(审议此项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项小龙、杨晓光、陶文胜和陈季平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项议案的详情请参见本公司同日发布的 《关于宁宣杭公司债务转增资本公积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购买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了提高闲置的自有资金收益,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流动性较好的委托理财,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上述事项,授权公司经营层在未来一年内办理在任一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单笔存续时间不超过36个月的委托理财。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理财额度及期限内行使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项议案的详情请参见本公司同日发布的 《关于授权购买委托理财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议案》。
根据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本公司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固定资产报废处置计划编制工作,根据本部相关部门、所属各营运管理单位报送的年度固定资产报废处置计划,董事会同意本次报废处置固定资产共3317项(含宣广高速改扩建需报废处置资产),原值人民币1.79亿元,净值人民币2,199.14万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公司独立董事已于事前认可第(五)项议案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会议上对第(五)、(七)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股票代码:600012 股票简称:皖通高速 编号:临2022-028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购买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种类:银行、券商、公募基金、私募基金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流动性较好的委托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金额及期限:本公司在未来一年内任一时点委托理财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单笔存续时间不超过36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购买委托理财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保证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根据本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投资计划,结合当前资金结余情况,公司在未来一年内任一时点购买委托理财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单笔存续时间不超过36个月,本公司现阶段委托理财余额为零。
(三)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在有效控制风险、确保资金安全、确保正常经营周转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主要用于购买银行、券商、公募基金、私募基金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流动性较好的委托理财产品,额度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一年内。在前述额度和有效期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公司将在具体实施委托理财项目时签订相应书面合同或协议。
(四)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保证本公司日常经营等各项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
二、审议程序
本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购买委托理财的议案》,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未来一年内办理在任一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单笔存续时间不超过36个月的委托理财,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理财额度及期限内行使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
本次委托理财总额度未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委托理财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委托理财的投资范围主要是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以及不可抗力风险。委托理财的收益情况由于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可能具有一定波动性。
(二)风控措施
1、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皖通公司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投资理财,防范投资风险。同时,本公司将结合日常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在授权额度内合理开展理财产品投资。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本公司影响
(一)委托理财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逾期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在保证本公司日常经营等各种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会计处理方式
本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内部财务制度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在有效控制风险、确保资金安全、确保正常经营周转所需资金及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本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授权购买委托理财事项。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