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1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为聚焦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盘活公司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公司分别于2022年7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8月2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淄博龙泉盛世物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决定通过产权交易机构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淄博龙泉盛世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世物业”)100%股权,挂牌价格为人民币369,400,028.32元。本次股权转让交易成交价格以最后摘牌价格为准,本次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等影响以交易完成后的计算结果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股权尚在挂牌中。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付波
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0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8月15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2年8月25日上午9时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付波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81)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8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注销公司部分分公司的议案》;
《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分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3)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9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将公司2022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2022年半年度末的相关资产进行了清查和减值测试。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及金额
根据相关法规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半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89.28万元,转回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641.2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对公司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本次应核销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5.45万元,本次应核销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1、应收款项减值准备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1)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3)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4)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5)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①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应收账款-账龄组合、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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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对于合并范围内关联方、银行承兑汇票等组合,公司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确定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2、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可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本公司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如果某些存货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可以合并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
在资产负债表日,如果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固定资产检查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应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其可收回金额,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减值损失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4、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参照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相关内容描述。
三、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 规定执行,无需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89.28万元,转回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641.26万元,将增加公司2022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551.98万元,相应增加2022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约551.98万元,该影响已在公司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中反映。
公司本次计提、转回的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五、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根据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进行的。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3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优化公司的组织结构,提升管理运营效率,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注销河北分公司、新疆分公司和福建分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上述分公司注销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注销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河北分公司
1、名称: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521061659909N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营业场所:邢台县晏家屯镇陈家屯村
5、负责人:赵利
6、成立日期:2013年1月21日
7、经营范围: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预应力混凝土管、钢筋混凝土排水管制造、销售、安装;机械制造、加工、销售;水工金属结构产品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新疆分公司
1、名称: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4202MA776M3X8P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营业场所: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古尔图高速下路口主干道以东、铁路桥以南
5、负责人:邢士波
6、成立日期:2016年8月2日
7、经营范围: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预应力混凝土管、钢筋混凝土排水管、混凝土预制构件制造、销售、安装;水工金属结构产品制造、销售(在公司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福建分公司
1、名称: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MA2YJ7CJ6M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营业场所:福州市连江县坑园镇红厦村欣港路3号
5、负责人:毛俊波
6、成立日期:2017年9月1日
7、经营范围: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预应力混凝土管、钢筋混凝土排水管、混凝土预制构件、预制混凝土衬砌管片、预制装配化混凝土箱涵、涂塑复合钢管制造、销售、安装;机械制造、加工、销售;货物进出口;水工金属结构产品制造、销售;商品混凝土生产、浇筑销售;球墨铸管及管件、塑料管材及管件、钢管及管件、高效隔热保温钢管及管件的加工、销售;橡胶和塑料制品、非金属矿物制品、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的技术咨询;设备租赁;防腐蚀工程设计、研发及施工。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部分分公司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公司河北分公司、新疆分公司和福建分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上述分公司注销相关事宜。
本次公司注销分公司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注销分公司的原因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注销部分分公司是从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出发,并结合业务需要,有利于优化公司的组织结构,降低经营管理成本,提升管理运营效率。
上述分公司注销后,其资产、负债、人员等全部并入公司,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主要数据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