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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2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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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中国石化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法律责任。

  1.4 本公司分别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5 中国石化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决议,建议派发2022年半年度现金股息每股人民币0.16元(含税)。独立非执行董事已就本次股息分派方案发表独立意见。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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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数据和指标

  (1) 主要会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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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公司于2021年7月1日和2021年12月1日完成了购买中国石化集团部分资产和股权的交易,详情请参阅公司相关公告。前述交易被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因此,本公司对相关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2) 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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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数据和指标

  (1) 主要会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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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注:本公司于2021年7月1日和2021年12月1日完成了购买中国石化集团部分资产和股权的交易,详情请参阅公司相关公告。前述交易被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因此,本公司对相关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2) 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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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4 股本变动及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于2022年6月30日,中国石化的股东总数为524,909户,其中境内A股519,348户,境外H股5,561户。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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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与2021年12月31日相比。

  注2:中国石化集团公司通过境外全资附属公司盛骏公司持有767,916,000股H股,占中国石化股本总额的0.6343%,该等股份包含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总数中。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中国石化未知上述前十名其他股东之间有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2.5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本报告期内,中国石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变化。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1)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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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截至目前,本公司尚有17笔超短期融资券,年底前陆续到期,具体发行时间、到期时间、发行规模、票面利率等发行要素请见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等网站上披露的相应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等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2)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的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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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对所有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均按时、足额进行了付息兑付;于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从若干中国境内的金融机构获取备用授信额度,提供本公司在无担保条件下借贷总额最高为人民币4,536亿元;本公司严格履行了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或承诺;公司未发生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产生影响的重大事项。

  2013年4月18日,中国石化境外全资子公司Sinopec Capital (2013) Limited发行由本公司提供担保的优先债券,共发行了三年、五年、十年和三十年期四个品种。三年期债券本金总额为7.5亿美元,年利率为1.250%,已兑付并摘牌;五年期债券本金总额为10亿美元,年利率为1.875%,已兑付并摘牌;十年期债券本金总额为12.5亿美元,年利率为3.125%;三十年期债券本金总额为5亿美元,年利率为4.250%。债券于2013年4月25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每半年支付一次利息,首次付息日为2013年10月24日。本报告期内已足额兑付十年、三十年期债券当期利息。

  

  第三节重大事项

  3.1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22年上半年,世界经济增长放缓,中国有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长2.5%。境内天然气需求基本保持稳定。根据本公司统计,受高油价和疫情影响,境内成品油需求萎缩,其中一季度需求同比小幅增长;二季度需求同比大幅下降。境内主要化工产品需求保持稳定,乙烯当量消费量同比增长0.1%。2022年上半年,国际原油价格大幅上涨并剧烈震荡,普氏布伦特原油现货均价为107.69美元/桶,同比上涨66%。面对严峻复杂的生产经营环境,本公司充分发挥一体化优势,积极应对市场变化,深入开展全产业链优化,加大产销协同力度,努力拓市扩销,取得了高质量的经营成果。

  以下讨论与分析应与本半年度报告所列的本公司财务报表及其附注同时阅读。以下涉及的部分财务数据如无特别说明均与本公司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一致。讨论中涉及的产品价格均不含增值税。

  2022年上半年,国际原油价格大幅上涨并剧烈震荡,国内疫情反复,石油石化产品需求不旺,本公司发挥上中下游一体化协同优势,灵活调整原料、产品和装置结构,拓市扩销,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及其他经营收入人民币16,121亿元,同比增长27.9%;实现经营收益人民币629亿元,同比增长7.6%。

  下表列示本公司2022年上半年和2021年同期合并利润表中主要收入和费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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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营业收入

  2022年上半年,本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15,822亿元,同比增长28.5%。主要归因于国际原油价格上涨,带动成品油、化工产品等主要产品价格上涨以及部分产品销量增加。

  下表列示了本公司2022年上半年和2021年同期的主要外销产品销售量、平均实现价格以及各自的变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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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生产的绝大部分原油及少量天然气用于本公司炼油、化工业务,其余外销给予其他客户。2022年上半年,外销原油、天然气及其他上游产品营业收入为人民币958亿元,同比增长41.5%,占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及其他经营收入的5.9%,主要归因于原油、天然气产品价格上涨、销量增加。

  本公司炼油事业部和营销及分销事业部对外销售石油产品(主要包括成品油及其他精炼石油产品)实现的对外销售收入为人民币8,661亿元,同比增长24.9%,占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及其他经营收入的53.7%,主要归因于汽柴煤油等炼油产品价格上涨及柴油销量增加。汽油、柴油及煤油的销售收入为人民币6,931亿元,同比增长24.4%,占石油产品销售收入的80.0%;其他精炼石油产品销售收入为人民币1,730亿元(占石油产品销售收入的20.0%),同比增长27.2%。

  本公司化工产品对外销售收入为人民币2,342亿元(占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及其他经营收入的14.5%),同比增长18.4%。主要归因于化工产品价格上涨及部分产品销量增加。

  (2) 经营费用

  2022年上半年,本公司经营费用为人民币15,492亿元,同比增长28.9%,主要归因于国际大宗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外购原油、成品油和化工原料等材料涨价影响。经营费用主要包括以下部分:

  采购原油、产品及经营供应品及费用为人民币12,622亿元,同比增长33.5%,占总经营费用的81.5%。其中:

  ●采购原油费用为人民币4,716亿元,同比增长57.2%。上半年外购原油加工量为11,279万吨(未包括来料加工原油量),同比降低4.4%;外购原油平均单位加工成本为人民币4,649元/吨,同比增长63.3%。

  ●采购成品油费用为人民币1,382亿元,同比增长1.7%。

  ●贸易采购费用为人民币3,547亿元,同比增长36.4%,主要归因于原油、外购成品油价格上涨。

  ●其他采购费用为人民币2,977亿元,同比增长19.3%,主要归因于原料采购价格上涨。

  销售、一般及管理费用为人民币268亿元,同比增长3.8%。

  折旧、折耗及摊销为人民币536亿元,同比降低1.5%,主要归因于公司油气经济可采储量增加导致油气资产折耗率降低,折旧折耗同比减少。

  勘探费用为人民币57亿元,同比增长18.4%,主要归因于为发现优质储量,适度加大高效勘探投入。

  职工费用为人民币492亿元,同比增长8.9%,主要归因于缴费基数提高导致社会保险等工资附加费用增加以及绩效工资同比增加。

  所得税以外的税金为人民币1,344亿元,同比增长11.2%,主要归因于石油特别收益金同比增加,以及油气产品资源税、油品消费税有所增加。

  其他费用净额为人民币173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117亿元,主要归因于商品类衍生金融工具损益变动影响。

  (3) 经营收益

  2022年上半年实现经营收益为人民币629亿元,同比增长7.6%。主要归因于公司上游业务盈利水平大幅提升,同时,公司发挥一体化优势,加大产业链优化力度,下游业务经营保持稳定。

  (4) 融资成本净额

  2022年上半年本公司融资成本净额为人民币53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4亿元,增长8.9%,主要归因于付息债务规模扩大,利息支出增加。

  (5) 除税前利润

  2022年上半年本公司除税前利润为人民币650亿元,同比增长0.3%。

  (6) 所得税

  2022年上半年本公司所得税为人民币145亿元,同比降低3.9%。

  (7) 非控股股东应占利润

  2022年上半年非控股股东应占利润为人民币61亿元,同比减少人民币34亿元,同比降低35.8%,主要归因于非全资子公司盈利同比减少。

  (8) 本公司股东应占利润

  2022年上半年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利润为人民币445亿元,同比增长10.5%。

  3.2 资产、负债、权益及现金流量

  (1)  资产、负债及权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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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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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业务展望

  展望2022年下半年,全球经济滞胀风险上升,中国经济增速有望实现回升并保持在合理区间。预计境内成品油、化工产品需求回暖,天然气需求保持增长。综合考虑地缘政治、全球供需变化等影响,预计国际原油价格将维持高位震荡。

  面对当前形势,本公司将更加注重提升市场预见性,强化运营协同,聚焦创新发展、协同优化、拓市扩销、改革管理和安全环保,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在勘探及开发方面,本公司将持续加大勘探力度,努力实现勘探战略突破和规模效益增储,推进油气增产增效,努力降低油气盈亏平衡点。加快推进顺北、塔河、川西、中江等油气产能建设,有序推进济阳陆相页岩油国家级示范区建设,强化大幅度提高采收率技术攻关与应用,持续推进油气效益上产。下半年计划生产原油141百万桶,生产天然气6,429亿立方英尺。

  在炼油方面,本公司将坚持产销一体化协调,紧贴市场优化装置负荷,灵活调整产品结构。动态优化采购结构和节奏,着力降低采购成本。大力推进“油转化”“油转特”,增产高附加值产品和特种产品,推进润滑油、硫磺、沥青等拓市发展。下半年计划原油加工量1.20亿吨。

  在营销及分销方面,本公司将抓住市场需求回暖机遇,发挥一体化优势,精准实施靶向营销策略,提升零售量效水平,细化直分销客户分级服务,努力做大经营总量、提高市场份额。进一步优化终端网络布局,巩固提升网络优势。把握市场机遇,进一步推动低硫船燃拓市扩销。提升非油业务综合服务能力和协同创效水平。下半年计划境内成品油经销量8,710万吨。

  在化工方面,本公司将紧贴市场需求,优化调整原料、产品、装置和区域资源,努力实现装置高效运行。密切产销研用结合,加大高端产品和新材料研发力度。高质量做好煤化工业务的提质增效,保持良好盈利势头。强化资源内外统筹,持续拓展出口业务,全力拓市增量。下半年计划生产乙烯720万吨。

  在资本支出方面,下半年本公司计划资本支出人民币1,333.5亿元,未来将根据市场变化,动态优化调整投资项目。其中,勘探及开发板块人民币481.6亿元,主要用于顺北、塔河等原油产能建设,川西、东胜等天然气产能建设以及LNG储运设施等项目建设;炼油板块人民币114.7亿元,主要用于安庆、扬子炼油结构调整和镇海炼化二期等项目建设;营销及分销板块人民币206.3亿元,主要用于加油(气)站、“油气氢电服”综合加能站和物流设施等项目建设;化工板块人民币478.9亿元,主要用于海南、天津南港等乙烯项目,镇海炼化二期、仪征PTA等项目建设;总部及其他人民币52.0亿元,主要用于科技研发和信息化等项目建设。

  承董事会命

  董事长

  马永生

  中国北京,2022年8月26日

  

  股票代码:600028      股票简称:中国石化    公告编号:2022-29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石化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石化”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简称“会议”)于2022年7月29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22年8月1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材料,于2022年8月26日以现场及视频方式在北京召开。

  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0人,实际出席10人。其中,董事凌逸群先生、刘宏斌先生因公务不能参会,均授权委托董事喻宝才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吴嘉宁先生因公务不能参会,授权委托独立董事史丹女士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马永生先生召集、主持。公司部分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以逐项表决方式审议并批准了如下事项及议案:

  一、关于2022年上半年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的报告。

  二、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16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派发2022年半年度现金股息人民币0.16元/股(含税)。公司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均对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股东回报、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章程》以及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有关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也未发现可能存在的重大风险,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与本董事会决议公告同日披露的《中国石化2022年半年度A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三、关于中国石化与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石化盛骏国际投资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关联交易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与本董事会决议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中国石化与财务公司和盛骏公司2022年上半年关联交易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四、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阅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五、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上述第四项和第五项议案内容详见与本董事会决议公告同日披露的《中国石化2022年半年度报告》。

  六、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公司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均对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股份回购符合《公司章程》、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规定,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回购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及合理估值水平等因素,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有利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具有必要性;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股份回购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内容详见与本董事会决议公告同日披露的《中国石化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

  七、《中国石化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八、《中国石化总裁工作规则》。

  上述所有议案同意票数均为10票,均无反对票或弃权票。

  特此公告。

  承董事会命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黄文生

  2022年8月26日

  

  股票代码:600028         股票简称:中国石化     公告编号:2022-30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石化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石化”)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简称“会议”)于2022年8月9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材料,于2022年8月26日上午在中国石化总部召开现场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少峰先生主持。

  应出席会议的监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9名。监事吕亮功先生、尹兆林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分别授权委托监事邱发森先生、章治国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中国石化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会议一致认为:公司财务报告严格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上半年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

  2.中国石化2022年半年度报告。会议一致认为:公司半年度报告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编制,内容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对半年度报告中披露事项无异议;公司治理得到进一步夯实,内控制度运行有效,信息披露真实、完整,符合上市地监管规定要求;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存放于关联方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化盛骏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的资金风险受控;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长远利益和股东权益,保证了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未发现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行为,也未发现报告编制与审议人员违反保密规定行为。

  上述议案同意票数均为9票。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股票代码:600028          股票简称:中国石化        公告编号:2022-31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A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中国石化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2022年半年度A股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6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16日(星期五)当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

  ●如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截至2022年6月30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石化”或“公司”)可供分配利润(母公司报表口径)为人民币106,399,435,828.45元。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2022年半年度以实施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即2022年9月16日(星期五)(简称“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6元(含税)。若根据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的总股本121,071,209,646股计算,2022年半年度公司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9,371,393,543.36元(含税)。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股东大会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中国石化已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授权中国石化董事会决定2022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中国石化董事会已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独立非执行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股东回报、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章程》以及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有关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也未发现可能存在的重大风险,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四)监事会意见

  中国石化监事会已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长远利益和股东权益,保证了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承董事会命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黄文生

  2022年8月26日

  股票代码:600028       股票简称:中国石化    公告编号:2022-32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

  中国石化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2.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简称“本次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批准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回购的股份将全部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2年5月18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石化”或“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2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授权中国石化董事会回购公司内资股及/或境外上市外资股的议案》,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董事)决定单独或同时回购不超过公司已发行的A股或H股各自数量的10%的股份。

  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简称“《回购指引》”)关于董事会审议时间和程序的要求。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因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为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及合理估值水平等因素,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股份回购,以推进公司股票市场价格与内在价值相匹配。

  (二)回购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四)回购期限:自董事会批准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若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时间10个交易日以上,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按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2.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6.18元/股测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0,226.54万股—40,453.07万股,约占公司于本公告日已发行总股本的0.17%—0.3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六)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6.18元/股(含6.18元/股),未超过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宜,自公司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做相应调整。

  (七)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25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6.18元/股测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0,453.07万股,本次回购股份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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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回购实施完成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按照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12.5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6.18元/股测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0,226.54万股,本次回购股份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注: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回购实施完成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20,598.1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7,871.34亿元,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为人民币1,391.78亿元。假设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上限人民币25亿元全部使用完毕,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总资产的0.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3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1.80%。

  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后,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均对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股份回购符合《公司章程》、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规定,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回购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及合理估值水平等因素,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有利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具有必要性;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股份回购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十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说明

  经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未买卖公司股份,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曾买入公司H股股票,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截至2022年6月30日持有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国石化2022年半年度报告》,前述买入行为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情况。

  根据《回购指引》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期间,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减持公司股份。

  公司已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出问询函,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复其未来6个月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明确计划;除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H股股份的公告》中的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复其未来6个月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其他明确计划;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来有增减持计划,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的三年内予以注销。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公告。

  (十四)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已作出授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资料》及于2022年5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2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本次回购股份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规定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二)若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则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三)本次回购股份可能存在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而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四)因本次回购股份拟减少注册资本,可能存在公司因无法满足债权人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要求从而导致本次回购股份受到影响的风险。

  如出现相关风险导致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视情况并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定是否择机实施或终止实施股份回购。

  有关本次回购股份的重大进展,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后续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承董事会命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黄文生

  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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