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2892 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2-042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力尔”或“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3座5楼运营中心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短信等方式向所有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聂鹏举先生主持,应到董事5人,实际亲自出席董事5名,不存在缺席或委托他人出席的情形。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上半年度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进行了总结,并编制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董事会经审核后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上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核后一致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上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上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上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上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核后一致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允许公司按实际情况进行额度分配,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进行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核后一致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运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合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其中拟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用于委托理财,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用于除委托理财以外的证券投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核后一致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套期保值,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协议,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审议的总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独立董事已就此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及专项核查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实施完毕。董事会经审核后一致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315,013,532元,同时将《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的相关内容作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章程》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核后一致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及《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修订《信息披露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信息披露制度》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2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相关议案。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议案》;
2、《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92 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2-043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力尔”或“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3座5楼运营中心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短信等方式向所有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耀钢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际现场出席监事3名,不存在缺席或委托他人出席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上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上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上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公司募集资金2022上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募集资金2022上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允许公司按实际情况进行额度分配,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进行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能有效保证公司正常资金需求。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风险管控体系,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在充分保障日常运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合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其中拟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用于委托理财,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用于除委托理财以外的证券投资的交易事项和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同时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审议额度范围内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对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套期保值。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独立董事已就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及专项核查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92 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2-046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上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力尔”或“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上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详细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2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041,666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9.20元,共计募集资金499,999,987.2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税)9,999,999.74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89,999,987.46元,已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2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以外的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税)1,703,812.9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88,296,174.5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70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1,818.06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338.17万元,累计收到理财收益和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54.12万元,募集资金可用余额为40,345.5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1,240.62万元,购买理财产品余额19,104.95万元(含应收利息104.95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市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南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22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2022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2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科力尔电机(惠州)有限公司,作为非公开募投项目“智能电机与驱控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增加其注册地址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科力尔电机(惠州)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18,000万元的方式具体实施;同意根据项目实施需要增设募集资金专户;同意公司购置募投项目部分设备租赁给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科力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科力尔运动控制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科力尔工业自动化控制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科力尔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科力尔泵业有限公司,由控股孙公司在其场所使用承租的募投项目部分设备实施募投项目,即增加其对应控股孙公司注册地址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2022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和2022年5月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1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35,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1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增加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即使用总额度不超过4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该增加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1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21,240.62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19,104.95万元(含应收利息104.95万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尚在建设期,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超募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并将继续用于募投项目;同时公司将其中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以进行现金管理。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2022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附表1:
2022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002892 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2-047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力尔”或“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2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041,666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9.20元,共计募集资金499,999,987.2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税)9,999,999.74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89,999,987.46元,已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2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以外的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税)1,703,812.9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88,296,174.5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70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闲置的原因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可用余额为40,345.5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1,240.62万元,购买理财产品余额19,104.95万元(含应收利息104.95万元)。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 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及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允许公司按实际情况进行额度分配,资金可以在公司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进行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审议额度。
(三) 投资品种
公司拟投资的产品须满足: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等条件。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四) 投资期限
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保证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负责具体投资事项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现金管理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以保障资金安全。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制度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管理层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
2、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不限于)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适专业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计与监督,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损益,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允许公司按实际情况进行额度分配,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审议额度。同意授权董事长在保证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负责具体投资事项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允许公司按实际情况进行额度分配,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进行滚动使用。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科力尔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也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92 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2-048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投资种类: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其中,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2、投资金额: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合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其中拟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用于委托理财,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用于除委托理财以外的证券投资。
3、特别风险提示:投资过程中面临市场风险、收益不确定性风险、资金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力尔”或“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其中拟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用于委托理财,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用于除委托理财以外的证券投资,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
2、投资金额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合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其中拟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用于委托理财,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用于除委托理财以外的证券投资。
3、投资品种及方式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其中委托理财额度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理财产品。证券投资额度用于境内外的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证券投资行为。
4、投资期限
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及银行信贷资金。该资金的使用不会造成公司的资金压力,也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议案》,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市场风险: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周期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可能引起投资产品的价格波动,具有一定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于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3、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投资产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授权额度审慎投资。
2、公司已制定严格的《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交易的操作原则、决策权限、交易的管理、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以控制相关风险。
3、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牵制机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4、公司以自己的名义设立了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不使用他人账户或向他人提供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5、公司财务部将严格管理资金使用,持续跟踪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后续交易,对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合理进行会计处理工作。
6、公司审计部门每个会计年度末对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交易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交易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报告。对于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项目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谨慎投资的原则,在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现金需要的前提下,以自有资金适度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预期能够为公司带来相关收益,同时,也有可能面临亏损的风险。在投资过程中公司将遵循“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资金安全”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可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丰富自有资金的投资方式,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在年度报告中的会计核算方式以公司审计机构意见为准。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能有效保证公司正常资金需求。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风险管控体系,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合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其中拟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用于委托理财,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用于除委托理财以外的证券投资的交易事项和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资金运作和对外支付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审议额度范围内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能有效保证公司正常资金需求。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风险管控体系,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在充分保障日常运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合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其中拟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用于委托理财,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用于除委托理财以外的证券投资的交易事项和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同时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审议额度范围内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事项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等文件的要求,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核查意见》;
5、《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92 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2-049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投资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套期保值,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审议的总额度。
3、特别风险提示: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利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及交易对手违约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力尔”或“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套期保值,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协议,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审议的总额度。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概述
1、投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外汇市场波动性增加,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套期保值,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审议的总额度。
3、投资方式
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交易对手为有合法资格且实力较强的金融机构。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或上述资产的组合,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4、资金来源
只涉及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同意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结构就此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市场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跨境收支业务以及外币投融资业务,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3、信用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4、操作风险:在具体开展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 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险应对措施
1、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在签订合约时严格基于公司外汇收支的预测金额进行交易并审慎审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以防范法律风险。
2、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管理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3、公司财务部将严格执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和内控管理制度,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合理进行会计处理工作。
4、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延期交割,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回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应与外币货款回笼金额和时间相匹配。同时公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5、审计监察部应每季度或不定期地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盈亏情况进行核查。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变化,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根据公司外销收入情况及市场汇率条件开展的业务。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审慎开展相关工作。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应用指南要求,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日常经营密切相关,其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了严格的内部评估,建立了相应的监管机制,可有效控制风险。在开展衍生品业务的过程中,公司仍应当持续增强操作人员专业化水平,加强监管。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套期保值。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审议的总额度。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对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套期保值。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科力尔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已经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科力尔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92 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2-050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力尔”或“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公司已于2022年6月15日实施完毕该方案,公司股份总数由225,009,666股增加至315,013,532股,注册资本由225,009,666元变更为315,013,532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变更的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本次修订条款对照表如下: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修订后的《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2年8月)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92 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2-051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科力尔”或“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并将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股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提供便利。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14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4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8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3座5楼运营中心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2、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于2022年8月26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公告》《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3、议案投票要求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1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董监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2为特别提案,即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的提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出席登记方式:
(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出席者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自然人材料复印件须自然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及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二)以来人、邮递或传真方式于2022年9月12日(星期一)或之前送达本公司。
2、登记时间:2022年9月5日(星期一)至2022年9月12日(星期一)(法定假期除外)。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3座5楼科力尔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子凡、李花
电话:0755-81958899-8136
传真:0755-81858899
电子邮箱:stock@kelimotor.com
5、预计本次现场会议会期不超过半日,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六、疫情防控期间参加股东大会的相关注意事项
1、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现场参会股东务必严格遵守深圳市疫情防控要求,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提前进行登记。未经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能进入现场会议会场。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按照规定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核酸检测证明),如实完整登记个人相关信息等。不符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及政策可能会随时发生变化,请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出行前确认最新的防疫要求,确保顺利参会。
七、备查文件
1、《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附件一: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如下:
■
投票说明: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若无指示,则本人/本公司之受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表决。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委托人股份性质:
委托人证件号码: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年月日
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二: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所载一致) ;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连同参会登记材料以来人、邮递或传真方式于2022年9月12日(星期一)或之前送达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现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892”,投票简称为“科力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采用非累积投票,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9月14日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9月14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892 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2-052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力尔”或“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15号准则解释”),该解释“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15号准则解释规定的起始日期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15号准则解释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5号》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
(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第八条第三款规定,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其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92 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2-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