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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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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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7
债券代码:113628 债券简称:晨丰转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955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15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41,5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60.25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0,939.7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证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均不含税)314.1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0,625.6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464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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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证发〔2022〕1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9月7日分别与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官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盐官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连同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子公司海宁明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益电子”)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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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27,035.55万元,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13,976.02万元。
1.公司承诺本次募集资金建设的项目为:“大功率LED照明结构件及厨具配件生产线建设项目”“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收购明益电子16%股权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的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不涉及生产,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其效益主要表现为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优化物流仓储结构、降低人工成本,进而提高公司产品的附加值,增加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从而间接产生经济效益,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收购明益电子16%股权项目主要是满足公司管理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本次收购股权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对于重要控股子公司的控制力,提升公司的整体管理效率,扩大公司主营业务的市场布局,发挥明益电子与公司业务的协同效应,实现公司稳定快速发展的战略目标,从而间接产生经济效益,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9月10日的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448.76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并已于2021年9月完成上述置换。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关于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9405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经公司2021年9月10日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通过,同意本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有效期一年。本公司本期购买结构性存款16,000万元,赎回结构性存款26,000万元,理财收益162.59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已赎回全部结构性存款。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1-6月
编制单位: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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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及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均不含税)后的净额
[注2]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计划建设周期为两年,2022年1-6月度处于投资建设中,尚未达产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9
债券代码:113628 债券简称:晨丰转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晨丰科技”)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江西晨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晨丰”)作为“大功率LED照明结构件及厨具配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并开设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新增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经开区江西晨丰厂房为项目实施地点。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之间将通过借款方式,具体划转募投项目实施所需募集资金。除新增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外,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未发生变更。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955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15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41,500.00万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464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41,500万元,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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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情况
(一)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经综合考虑行业及市场竞争格局的变化、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等因素,为了进一步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并有效控制成本,公司拟新增江西晨丰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控股子公司明益电子共同完成“大功率LED照明结构件及厨具配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同时新增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经开区江西晨丰厂房作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增加上述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将进一步发挥江西省瑞昌市LED产业集群优势和资源的区位优势,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除新增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外,上述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未发生变更。
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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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增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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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针对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事项,拟安排全资子公司江西晨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江西晨丰将与新增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德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拟新增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文本与公司现行已经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文本无重大差异。
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之间将通过借款方式,具体划转募投项目实施所需募集资金。
五、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是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及实施方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江西晨丰为“大功率LED照明结构件及厨具配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同时新增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经开区江西晨丰厂房为项目实施地点。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增加,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增加,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晨丰科技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等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0
债券代码:113628 债券简称:晨丰转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市场主体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市场主体变更登记的议案》。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的人士办理相应的市场主体变更登记,具体变更内容最终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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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章程条款修改后,将对原条款序号做相应调整。《公司章程》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其他条款内容未作变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现行《公司章程》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2
债券代码:113628 债券简称:晨丰转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9月1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杏花路4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14日
至2022年9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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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2年8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股东为非法人的其他组织,应由授权代表人出席会议。授权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单位的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22年9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登记地址: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杏花路4号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出席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电话:0573-87618171
传真:0573-87619008
邮箱:cf_info@cnlampholder.com
3.联系地址: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杏花路4号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5
债券代码:113628 债券简称:晨丰转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8月26日,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杏花路4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会议的通知,公司已于2022年8月16日以现场送达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若飞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半年度报告和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5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授权额度内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等保本型产品投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日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并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增加,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本次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能进一步规范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6
债券代码:113628 债券简称:晨丰转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8月26日,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杏花路4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会议的通知,公司已于2022年8月16日以现场送达及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何文健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7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该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5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授权额度内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等保本型产品投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日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并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江西晨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晨丰”)作为“大功率LED照明结构件及厨具配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并开设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新增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经开区江西晨丰厂房为项目实施地点。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之间将通过借款方式,具体划转募投项目实施所需募集资金。除新增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外,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未发生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市场主体变更登记的议案》
本次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能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市场主体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次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能进一步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次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能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本次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修订能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9.《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本次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修订能更好地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10.《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本次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修订能更好地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11.《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本次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修订能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12.《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本次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13.《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本次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进行修订能进一步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14.《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次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行修订能更好地维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15.《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次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能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16.《关于修订〈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次对《授权管理制度》进行修订能进一步加强公司授权管理工作,确保公司规范化运作,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授权管理制度》,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17.《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次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修订能进一步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18.《关于修订〈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次对《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能更好地防止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建立防范的长效机制,杜绝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维护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19.《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本次对《内部审计制度》进行修订能加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审计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20.《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6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8
债券代码:113628 债券简称:晨丰转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晨丰科技”)决定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之内,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等保本型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财务总监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955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15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41,500.00万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464号)。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计划,近期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概况
1.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能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等产品,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2.投资期限
本次投资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投资额度
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投资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资金管理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须设立专用账户,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5.决策程序
本事项须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由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独立意见、核查意见。
6.投资授权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或财务总监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在授权额度内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风险低的现金管理,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日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带来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等保本型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财务收益。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保本现金管理,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日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亦不会对公司治理及依法合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与会监事认为,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授权额度内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等保本型产品投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日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并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晨丰科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公司代码:603685 公司简称:晨丰科技
债券代码:113628 债券简称:晨丰转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