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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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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5136                                公司简称:丽人丽妆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136   证券简称:丽人丽妆   公告编号:2022-049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丽人丽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 年8月25日上午在上海市徐汇区番禺路876号CEO办公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2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韬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表决,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聘任徐鼎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O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O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51)

  (四)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剩余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总股本将从401,885,000股减少至400,458,500股,注册资本相应减少,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客观、公允反映资产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2022年6月30日的存货、其他应收款、应收账款等资产进行了全面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合计83,400,311.50元,其中应收账款计提人民币13,007.66元,其他应收款计提人民币3,346,061.58元,存货跌价损失计提人民币80,041,242.26元。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宁支行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存放社交媒体渠道建设和运营项目的募集资金。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将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宁支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的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再授权人士在原有和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之间行使存放额度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事宜。此次新设募集资金专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其他募集资金专户不变。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下午14:00;会议地点为上海市徐汇区番禺路872号4楼会议室。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5136   证券简称:丽人丽妆   公告编号:2022-050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丽人丽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8月25日上午在上海市徐汇区番禺路876号CEO办公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汪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表决,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O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51)。

  (三)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终止实施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及办理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继续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本次终止实施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公司员工的合法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剩余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客观、公允反映资产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2022年6月30日的存货、其他应收款、应收账款等资产进行了全面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合计83,400,311.50元,其中应收账款计提人民币13,007.66元,其他应收款计提人民币3,346,061.58元,存货跌价损失计提人民币80,041,242.26元。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 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公司此次新设募集资金专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其他募集资金专户不变。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5136  证券简称:丽人丽妆  公告编号:2022-051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丽人丽妆”)董事会编制了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02号)核准,公司获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1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2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9,322,3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以及其他上市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69,198,528.27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0,123,771.73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9月23日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0850号)。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如下: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合计人民币116,068,415.63元。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人民币0.00元,投入募集项目的资金合计人民币0.00元,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合计人民币1,137,823.46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17,206,239.09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分别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3月,公司对于《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该制度分别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3 日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浦东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易康丽广告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3 日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鉴于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部分调整,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分别与上述银行及保荐机构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告编号:2022-022号)

  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三、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决定拟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部分调整,公司将原尚未完成的募投项目“数据中心建设及信息系统升级项目”未使用的全部募集资金及利息人民币3,564.86万元和原尚未完成的募投项目“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未使用的全部募集资金及利息人民币5,941.60万元投入新项目,同时,品牌推广与渠道建设项目全部节余的募集资金及利息人民币2,038.27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全部节余利息人民币25.27万元一并进行变更(公告编号:2021-072号)。上述变更事项已经2022年1月6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告编号:2022-001号)。

  (二)变更原因

  1、数据中心建设及信息系统升级项目

  数据中心建设及信息系统升级项目的一个重要目标是打通媒体投放、交易平台、物流体系等环节的消费者数据,以便为消费者提供个性化的优质服务。随着国家隐私保护相关法规的完善,手机系统降低了APP对消费者身份标识获取的可能性,交易平台对数据进行隐私保护升级,多平台打通的可行性降低,前景不明朗。此外,各主流交易平台逐步完善和增强自身的数据工具,同时第三方的专项数据供应商逐渐增多,公司未来会将精力投入到和平台以及第三方供应商紧密协作,推动相关数据工具的功能优化,将公司沉淀的经验和分析方法论融合到工具中去。另一方面,公司信息提供提升主要为进一步优化业务支撑系统及商务智能(BI)系统,公司利用现有信息技术平台予以改造,已经可以满足现阶段的业务发展需求。

  基于上述因素,公司从审慎投资的角度出发,为合理利用募集资金,防范投资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营运能力,变更数据中心建设及信息系统升级项目。

  2、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为推进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公司全资子公司易康丽已于公司首发上市前,使用自有资金2,805.27万元购买由启迪漕河泾(上海)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坐落于上海市松江区明南路85号第20幢1-5层房屋,总面积1,907.41平方米,并对购买的房屋进行装修、购置软硬件设备及配置相应的人员,建成了客户服务中心。

  2020年下半年以来,随着线上渠道的快速变化、新型营销方式的兴起,公司决定对于内容制作中心以及产品展示中心等项目进行改造升级。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先后在上海市徐汇区番禺路872号、878号、900号三层以及上海市徐汇区漕溪北路88号圣爱大厦20楼等地新增租赁了相关物业,合计增加3,291.26㎡的办公场所,为公司进行内容制作中心、人才培训中心以及抖音直播中心等项目建设提供更有力的保障。经过装修改造,上述新办公区域已部分投入使用,具备了运营办公、产品展示、内容制作以及人才培训等综合功能,并针对抖音生态的直播特点,特设了一批品牌直播间。上述物业的地理位置相比拟购置的房产位置更优越,更能够吸引到优秀的人才,增强员工归属感。截止目前,综合服务中心中的中心项目的各项功能已基本建设完成。鉴于此,公司已没有必要继续购买上海市松江区广富林东路199号第23幢物业。

  基于上述因素,公司从审慎投资的角度出发,为合理利用募集资金,防范投资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营运能力,公司变更实施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3、品牌推广与渠道建设项目

  该项目完工进度为100%,公司对于银行账户内节余的募资资金及利息2,038.27万元一并投入至新项目。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7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2,126,800.00元。于2020年9月23日到位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未达到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本公司已按照上述项目顺序依次投入,

  调整后投资总额为420,123,772元,不足部分由本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

  证券代码:605136  证券简称:丽人丽妆  公告编号:2022-052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丽人丽妆”)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1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1月9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年1月12日至2021年1月22日,公司向全体员工发送邮件以及公司布告栏张贴公示的形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董事会办公室以及人力资源部均未收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1月23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1年1月29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披露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公告》。

  5、2021年2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以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1年2月5日为首次授予日,向83名激励对象授予163.3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6、2021年3月1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公司首次实际授予人数81人,实际授予数量162.00万股。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7、2021年8月12日至2021年8月22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以向公司全体员工发送邮件以及公司布告栏张贴公示的形式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董事会办公室以及人力资源部均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8、2021年9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决定预留授予日为2021年9月2日,向21名激励对象授予公司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40.00万股。独立董事对前述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就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9、2021年10月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工作,公司预留部分实际授予人数21人,实际授予数量40.00万股。公司于2021年10月12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10、2022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议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业绩指标等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68人,本次解锁股票数量为448,500股,占目前公司股份总数的0.11%。此外,公司将回购注销孙哲、李丹等14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145,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计划解除限售的成就条件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核查。

  11、2022年3月30日,公司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并上市流通。

  1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二期、第三期以及预留部分尚未解除限售。

  二、 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的原因

  鉴于公司经营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与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时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综合考虑近期市场环境因素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预计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已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为充分落实对员工的有效激励,结合激励对象意愿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经审慎论证后,决定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同时一并终止与之配套的《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

  三、 回购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

  1、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实际授予数量1,620,000股,预留授予部分实际授予数量400,000股,合计授予数量2,020,000股。2022年3月解除限售股份448,500股,已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股份145,000股,因此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26,500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1,046,500股,预留授予部分380,000股。

  (2)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价格及资金来源

  根据《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则”的规定,“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除本激励计划另有约定外,向激励对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授予价格。”“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及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同时,根据《激励计划》“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之第二条第(五)项的规定,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激励对象享有;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公司在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代为收取的该部分现金分红,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根据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发布的《关于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及于2021年5月13日发布的《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的补充公告》,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派发红利。公司以公司总股本401,630,000股扣除2021年授予股权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1,620,000股为基数,即以400,01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人民币1.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72,001,800元。2021年授予股权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1,620,000股不参与2020年度利润分配。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1年5月26日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于2021年2月6日披露的《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4.55元/股。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0年度已实施完毕的权益分派方案,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未参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未实际参与现金分红,因此本次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不因公司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而进行调整。

  根据公司于2021年9月3日披露的《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及授予价格调整的公告》,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4.37元/股。

  根据公司于2022年3月3日发布的《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派发红利。公司以公司总股本402,030,000股扣除由于不符合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部分相关解锁条件而拟回购注销的部分限制性股票145,000股,即以401,885,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人民币2.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4,395,850元。由于不符合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部分相关解锁条件而拟回购注销的部分限制性股票145,000股不参与2021年度利润分配。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2年5月24日实施完毕。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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