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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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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关于电影项目《封神三部曲》进展的情况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签署〈电影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东阳长生天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长生天”)、世纪长生天影业(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长生天”)签署《电影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书》,三方就电影项目《封神三部曲》(包含《封神一》、《封神二》、《封神三》三部影片)开展合作(详见2017年3月17日巨潮资讯网上《重大合同公告》,公告编号:2017-014)。2017年6月,公司与东阳长生天、世纪长生天签署了《电影联合投资及承制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约定联合开发电影项目《封神三部曲》三部影片。

  2、2020年1月,公司与东阳长生天、无锡封神影视制作有限公司签署《〈电影联合投资及承制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二》,世纪长生天不参与投资《封神三部曲》且协议书中相关权利全部由东阳长生天享有、义务全部由东阳长生天承担。

  3、2021年4月22日,公司披露《重大合同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为分散投资风险、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公司分别与西藏慧普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电影〈封神一〉投资份额转让协议》、《电影〈封神二〉投资份额转让协议》、《电影〈封神三〉投资份额转让协议》,转让《封神一》、《封神二》、《封神三》三部影片各25%份额,转让价格均为2亿元,累计合同金额6亿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上述转让款5.5亿元。

  《封神三部曲》于2018年9月5日正式开机,截止目前影片外景拍摄已基本全部杀青,第一部后期已制作完成,正在送审阶段,具体上映时间以公映时间为准。

  二、关于高览投资基金的情况

  1、2015年4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北京高览文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关于参与认购北京文化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北京高览慧达科技有限公司(原名北京高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览慧达”)共同出资设立北京高览文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览文化”)。为了加快公司产业升级和发展的步伐,寻找新的投资标的,公司参与认购高览文化发起设立的北京高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高览投资基金”)(详见2015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上《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25)。

  2、2018年5月,公司与高览文化和高览投资基金共同签署补充协议,约定高览投资基金合伙期限延长至2020年5月31日,并重新约定了投资收入分配及亏损分担条款。

  3、2020年5月,经各合伙人协商一致并签署相关补充协议,同意高览投资基金合伙期限延长3个月至2020年8月31日,并尽快按照合伙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完成退伙工作。

  4、2020年10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清算并注销投资基金的议案》,鉴于高览投资基金合伙期限届满,同意清算并注销高览投资基金。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根据合伙协议及补充协议,公司已收回全部实缴出资款,高览投资基金已取得了北京市门头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注销核准通知书》,并完成全部清算注销工作。

  三、关于公司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的情况

  1、通过查询网络公开信息获悉,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股东西藏金宝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金宝藏”)持有的298.6万股公司股票进行公开拍卖;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对公司股东西藏金宝藏持有的2,640万股公司股票和新疆嘉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新疆嘉梦”)持有的1,000万股公司股票进行公开拍卖。本次披露拍卖股份合计3,938.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5.50%(详见2022年4月6日巨潮资讯网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8))。

  2、根据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显示,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西藏金宝藏持有的公司股票298.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2%)两次拍卖均已流拍。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股东西藏金宝藏持有的2,640万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3.69%)进行公开拍卖,本次拍卖已被撤回,撤回原因为处置权移交首封法院(详见2022年4月6日和5月18日巨潮资讯网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1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19))。

  根据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显示,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西藏金宝藏持有的298.6万股公司股票进行公开变卖。2022年6月30日,本次变卖由用户姓名王贤购竞得上述股份,成交价格为14,228,978元。本次权益变动后,西藏金宝藏持有公司股份34,869,0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7%(详见2022年6月14日、7月1日和7月21日巨潮资讯网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变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2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变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29,《关于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超过1%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32))。

  3、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股东新疆嘉梦持有的1,000万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40%)进行公开拍卖,本次拍卖由用户姓名王晨波竞得上述股份,拍卖成交价格为31,730,000元(详见2022年6月22日《关于股东司法拍卖股份完成过户暨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7))。

  4、公司收到公司股东新疆嘉梦减持预披露《告知函》,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7,627,600股,不超过总股本的2.5%。7月20日,公司收到新疆嘉梦关于减持进展的《告知函》,新疆嘉梦累计减持股份7,15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详见2022年6月10日和2022年7月21日巨潮资讯网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22),《关于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超过1%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32))。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西藏金宝藏持有公司股份34,869,034股,占公司总股本4.87%;新疆嘉梦持有公司股份13,672,695股,占公司总股本1.91%,西藏金宝藏与新疆嘉梦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8,541,729股,占公司总股本6.78%。

  证券代码:000802               证券简称:北京文化            公告编号:2022-33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文化”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8月22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讨论,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2-35。

  表决结果:此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02                 证券简称:北京文化               公告编号:2022-34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8月2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三名监事全部参与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讨论,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2-35。

  表决结果:此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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