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控股股东葵花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事项概述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葵花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葵花集团”)书面告知后获悉,葵花集团两位小股东将其持有股权对外转让。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其持有的葵花集团部分股权实施赠与,从而导致葵花集团内部股权结构发生变动(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发生变动)、本公司董事长关玉秀女士、董事(兼总经理)关一女士间接增持本公司股份。具体情形如下:
葵花集团股东刘淑芳女士将其持有的葵花集团0.0705%股权转让给关玉秀女士,葵花集团股东张学谦女士将其持有的葵花集团0.0705%股权转让给关一女士。同时,葵花集团第一大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关彦斌先生将其持有的葵花集团合计10%股权赠与其女儿关玉秀女士、关一女士,本次赠与实施后,关玉秀女士、关一女士获赠葵花集团的股权均为5%。
葵花集团本次股权赠与、股权转让完成后,关彦斌先生持有葵花集团股权比例变更为41.85%,仍为葵花集团第一大股东。
葵花集团内部股权结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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葵花集团本次内部股权结构变动后,关玉秀女士、关一女士各持有葵花集团5.0705%股权,加之其在黑龙江金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葵投资”)持有的股份,关玉秀女士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为2.4448%,关一女士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为2.5395%。
葵花集团本次内部股权结构变动后,关彦斌先生通过对本公司直接持股,以及作为葵花集团、金葵投资第一大股东对其实施的有效控制,在本公司可行使股东权力的股份不变(占本公司的股份比例为56.5514%)。仍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葵花集团本次股权变动前、后,各相关方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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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事项说明
1、关玉秀女士、关一女士本次间接增持的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葵花集团本次内部股权结构变动,未导致其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及比例发生变动,未导致实际控制人可行使公司股东权力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未导致本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本次间接增持的行为不涉及内幕交易、短线交易。
四、备查文件
1、葵花集团出具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