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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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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2-40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15号解释”),明确了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按照15号解释的规定,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完成限制性股票过户登记,向556名激励对象授予1,699万股限制性股票。

  (二)公司于2022年4月发行了“22兴蓉环境MTN001”中期票据,发行总额为4亿元,发行价格为100元/张,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三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票面利率3.08%,在其存续期前3年固定不变。

  (三)成都市自来水七厂(三期)项目建设正在有序推进,预计近期将形成20万吨/日生产能力。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2-39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8月24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100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本次会议由董事兼总经理杨磊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与会董事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摘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包干价为84.8万元人民币(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包干价为95.4万元人民币(含税),具体审计工作由信永中和成都分所承办。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41)。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的事前认可及发表的独立意见亦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2022年度聚氯化铝采购关联交易事项。本次交易经公开招标产生,聚氯化铝合同暂定总价为中标金额12,551.46万元(含税)。根据合同约定,当实际费用累计达到合同暂定总价的115%时,合同自动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因公开招标新增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42)。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亦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许瑜晗女士回避表决,7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修订后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制度》(草案)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制度》。修订后的《关联交易制度》(草案)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将于2022年9月14日下午14:30召开。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43)。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2-41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人,注册会计师1,4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00人。

  信永中和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6家。

  公司2022年审计工作拟由信永中和成都分所(以下简称:成都分所)具体承办。成都分所于2005年8月成立,负责人为宋朝学,注册地址为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88号2幢8层801号,已取得四川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成都分所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并已按信永中和统一的管理体系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内部管理制度。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中4人次受到行政处罚、25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人次受到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何勇,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侯黎明,200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翔君,201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为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80.2万元(含税),与上年度审计费用一致。其中年报审计费用84.8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95.4万元(含税),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研究讨论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题》。经审查信永中和相关资料,并结合信永中和在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中的工作表现,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予以认可,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条件和能力,同意本次续聘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信永中和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执业经验丰富,信用良好,对公司经营情况较为熟悉,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需要,在以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工作严谨、客观、公允、独立,表现出较高的执业水平,所出具审计报告客观、真实,该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信永中和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保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五)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2-42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因公开招标新增关联交易的公告

  ■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近日,公司所属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自来水公司)通过公开招标实施2022年度聚氯化铝集中采购,经评审和公示,确定中标方为成都汇锦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锦水务公司),采购中标金额为人民币12,551.46万元(含税)。

  本次采购单位为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9家子公司,中标方汇锦水务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因此构成关联交易。各采购单位将与汇锦水务公司就所采购药剂分别签署采购合同。

  本次合同暂定总价为中标金额,根据合同约定,当实际费用累计达到合同暂定总价的115%时(即含税金额合计14,434.18万元),合同自动终止。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许瑜晗女士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全体非关联董事同意本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名称:成都汇锦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三)住所:成都市郫都区成都现代工业港北区望丛东路969号

  (四)法定代表人:袁亮

  (五)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六)成立日期:1992年3月3日

  (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24202498062G

  (八)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及场地修复装备制造;土壤及场地修复装备销售;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固体废物治理;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九)关联关系:汇锦水务公司为成都汇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锦实业公司)全资子公司,汇锦实业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环境集团)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十)履约能力:汇锦水务公司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十一)主要财务数据:

  汇锦水务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23,395.63万元,净资产16,190.43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827.67万元,净利润721.97万元。

  汇锦水务公司最近一个会计期末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6月30日,总资产22,848.36万元,净资产16,370.40万元;2022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5,495.50万元,净利润179.97万元。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买方(甲方):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子公司

  卖方(乙方):成都汇锦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二)货物名称

  水处理剂液体/固体聚氯化铝;生活饮用水用液体聚氯化铝。

  (三)供货期

  各采购单位根据自身需求在合同中约定供货期,具体为12-15个月不等。供货时间及供货量以采购订单通知为准。

  (四)合同金额

  2022年度聚氯化铝采购项目中标金额为人民币12,551.46万元(含税),不含税为11,107.49万元。合同金额系按照供货期内暂估的采购总量计算,实际采购数据以各采购单位(甲方)的实际收货数量为准,具体合同金额以双方实际结算为准(当实际采购累计达到合同暂定总价的115%时,合同自动终止)。

  (五)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为合同含税暂定金额的10%。

  (六)结算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无预付款,甲方按月结算与支付,并预留3%质保金。质保期满,货物无质量问题,甲方支付剩余的3%质保金。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乙方按要求缴纳履约担保后,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价款全部支付完毕后自动终止。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上述药剂采购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通过竞标确定合同价格。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采购为公司经营所需,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中标单位,采购定价采用竞标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因该等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1月1日至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与成都环境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约2.1亿元(含公开招标产生的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采购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上述交易履行了公开招标程序,交易价格符合市场交易定价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中标通知书;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意见;

  (四)2022年度聚氯化铝采购合同(草案);

  (五)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2-43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2022年9月14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9月14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7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1000号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程序合法、资料完善。

  ■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及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样本详见附件2)、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样本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日期及时间

  2022年9月9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2022年9月13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信函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1000号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610041;传真:028-85007801。

  (四)注意事项

  1、与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按照上述登记方式携带相应的资料原件到场。

  2、为配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公司鼓励股东或代理人优先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股东或代理人请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成都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会议当天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并全程佩戴好口罩,主动配合公司做好个人信息登记、体温监测、验示健康码等相关防疫工作。如出现发热等症状、不按照要求佩戴口罩或未能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或代理人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五)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0598。

  (二)投票简称:兴蓉投票。

  (三)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四)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2年9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委托人股票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年 月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

  注: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请直接在“同意”“反对”或“弃权”项下填入“√”。

  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请在相应□内填入“√”),□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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