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1、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2、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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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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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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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1)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2)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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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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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事项
(一)完成拓立公司出售
公司以转让拓立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的方式出售香港九龙北帝街105-105A号旧楼物业项目,报告期内已全额收到买方华杰发展有限公司支付的余款,并办理完毕标的资产的税费缴纳。交易双方已按协议约定履行完毕全部内容,本次交易完成。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8日在巨潮网披露的《关于完成出售香港拓立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2)。
(二)控股子公司向股东提供财务资助逾期未收回事项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子公司扬州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双方股东按股权比例归集资金,扬州武夷于2020年10月15日分别与公司及北京市顺诚丰达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其中借款给公司2,040万元,借款给北京顺诚1,960万元,借款期限均为一年,本事项构成财务资助。2021年10月15日,扬州武夷尚未收到北京顺诚归还上述财务资助的本金1,960万元及相应利息。公司多次与北京顺诚多次协商催收欠款,北京顺诚累计已还款700万元,尚余本金1,260万元及相应利息未还。目前扬州武夷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正在进行项目清算相关事宜,股东双方系按股权比例归集资金,根据扬州武夷的财务状况,该项财务资助总体风险可控。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0月27日和2022年8月23日在巨潮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向股东提供财务资助逾期未收回的公告》《关于控股子公司向股东提供财务资助逾期未收回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39、2022-114)。
(三)完成2021年度分红派息工作
根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1,570,754,21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10元(含税),计15,707,542.17元,尚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已于2022年6月30日完成除权除息工作。详见公司2022年6月23日在巨潮网披露的《2021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110)。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22-116
债券代码:112301 债券简称:15中武债
债券代码:149777 债券简称:22中武01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2年8月15日以书面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22年8月25日在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5名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郑景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网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117、11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网披露的《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2-12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