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完整和准确,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知,经向控股股东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询证,获悉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和司法标记,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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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2年8月22日,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5,677,295股,被司法标记26,500,000股,合计32,177,295股。前述被司法冻结和司法标记股份涉及的案件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63,231,668元;执行人实际需要冻结的本证券的数量为26,500,000股。
2.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和被标记等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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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情况及风险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正在积极妥善解决上述司法冻结事项,暂时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本次司法冻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股份被司法冻结和司法标记的回复函》;
2.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