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署的代销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22年8月25日起,增加招商银行为旗下部分基金的代销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商银行本次业务开通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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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公司与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享基金”)、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签署的代销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22年8月26日起,增加陆享基金、东兴证券为旗下部分基金的代销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 陆享基金本次业务开通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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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东兴证券本次业务开通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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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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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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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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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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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重要提示:
1、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2、银华惠添益货币市场基金、银华惠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为0.01元,银华安鑫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为10元,其余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为1元。如代销机构开展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满足上述规定后如有不同的,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3、同一基金不同份额之间不支持相互转换。
4、本公司已于2022年8月3日发布公告,银华惠增利货币市场基金自2022年8月5日起暂停办理代销机构2000万元以上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5、本公司已于2022年5月31日发布公告,银华惠添益货币市场基金自2022年6月1日起暂停办理代销机构500万元以上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