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2043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为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起使用2.9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从2021年8月26日起至2022年8月25日止。
2021年9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3.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起使用3.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2021年9月23日起至2022年9月16日止。以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截止2022年8月24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合计6.53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