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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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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932           证券简称:明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2-055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减持情况

  2021年11月22日,公司收到新余晨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锐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具体内容为:持有公司股份2,656,420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53%)的股东新余晨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持有公司股份1,663,067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59%)的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锐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956,420股(拟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82%),其中,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1,048,700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00%),期间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1,907,720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82%),期间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新余晨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王锐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莉莉女士、王颖女士的一致行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128。

  2022年5月6日,公司收到新余晨亨和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锐先生的通知,获悉新余晨亨和王锐先生完成了股份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7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2022年1月14日,公司收到董事汪剑飞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具体内容为:持有公司股份31,500股的股东、董事汪剑飞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875股(约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0.0075%),期间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进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5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2022年2月16日,公司收到董事汪剑飞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完成了股份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7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二、报告期内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情况

  2021年度,因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一人离职,公司拟以授予价格回购该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未达标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共计50,400股,回购价格为11.65元/股。公司已于2022年6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证券代码:002932          证券简称:明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2-056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8月24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2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讯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出席公司会议的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陈莉莉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2022年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年初可供分配利润1,522,790,519.22元,加上2022年半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642,217,862.66元,减去2022年上半年公司分配2021年年度利润314,482,593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可供股东分配的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850,525,788.88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2年半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定为: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5.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截至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公司总股本156,193,021股测算,本次共计分配利润234,289,531.50元,占2022年上半年可供分配利润总额的6.08%,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期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分配总额可能存在由于总股本变化而进行调整的风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制度的议案》

  4.01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4.02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4.03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4.04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4.05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4.06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4.07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4.08审议《外部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4.09审议《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4.10审议《内部控制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4.11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4.12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4.13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4.14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4.15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4.16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4.17审议《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4.18审议《委托理财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4.19审议《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相关制度具体内容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议案4.11至议案4.19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2年9月9日(星期五)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三届第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32          证券简称:明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2-057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22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2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和公司《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英稳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2022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亦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年初可供分配利润1,522,790,519.22元,加上2022年半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642,217,862.66元,减去2022年上半年公司分配2021年年度利润314,482,593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可供股东分配的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850,525,788.88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2年半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定为: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5.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截至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公司总股本156,193,021股测算,本次共计分配利润234,289,531.50元,占2022年上半年可供分配利润总额的6.08%,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期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分配总额可能存在由于总股本变化而进行调整的风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32          证券简称:明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2-058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公告

  ■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年初可供分配利润1,522,790,519.22元,加上2022年半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642,217,862.66元,减去2022年上半年公司分配2021年年度利润314,482,593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可供股东分配的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850,525,788.88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2年半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定为:

  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5.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截至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公司总股本156,193,021股测算,本次共计分配利润234,289,531.50元,占2022年上半年可供分配利润总额的6.08%,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期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分配总额可能存在由于总股本变化而进行调整的风险。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招股说明书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审批程序及相关审核意见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系公司综合考虑了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而制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若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32          证券简称:明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2-060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制度的公告

  ■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一系列内部制度修订的议案,详情如下:

  ■

  根据近期《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最新修订,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现拟对上述制度部分内容进行修订与审议。

  其中,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委托理财制度》《财务资助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的修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因本次修订内容较多,原制度废止,相关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32         证券简称:明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2-061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2年9月9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此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2年9月9日(星期五)09: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9月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2日(星期五)。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388号武汉光谷国际生物医药企业加速器1.2期21栋1层1室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名称及提案编码表

  ■

  (二)议案披露情况

  议案1.00和议案2.00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00已经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于2022年8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议案2.00需逐项表决,议案2.01和2.05因《董事会议事规则》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属于《公司章程》的附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9月3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5:30;

  3、登记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388号武汉光谷国际生物医药企业加速器1.2期22栋1层1室公司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国家股股东、法人股股东持单位介绍信、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QFII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6、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9月3日下午15:3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异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锐、朱哲、徐博

  联系电话:027—87001772

  传 真:027—65521900

  邮编:430075

  邮箱:mdswdsh@163.com

  2、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932,投票简称:明德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2年9月9日(星期五)在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388号武汉光谷国际生物医药企业加速器1.2期21栋1层1室会议室召开的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授权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持有股数及性质: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 托 日 期:       年    月   日

  (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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