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证人”)于2022年8月24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支行(以下简称“中行晋安支行”或“债权人”)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中武(福建)跨境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武电商”或“债务人”)向中行晋安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本金5,000万元最高额担保。
2022年4月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公司内部担保额度的议案》,其中为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被担保方提供担保额度合计19.52亿元,中武电商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该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详见2022年4月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内部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此前,公司为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被担保方提供担保额度13.46亿元(其中为中武电商提供担保额度10.04亿元,实际担保余额3.36亿元),剩余担保额度6.06亿元,本次担保5,000万元,未超过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对象:中武(福建)跨境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注册时间为 2017年12月13日,住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街33号武夷中心13c层,注册资本6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郭珅。经营范围: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品销售;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技术玻璃制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门窗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无船承运业务;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林业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饲料原料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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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2022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目前,被担保人无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中武电商与中行晋安支行于2022年8月24日签订《授信额度协议》,由中行晋安支行提供授信额度5,000万元等值人民币,授信额度使用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4月7日止。同日,公司与中行晋安支行就上述融资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为中武电商与中行晋安支行签署的《授信额度协议》及依据该协议所签署的单项协议及其修订或补充协议(以下简称“主合同”)提供本金5,000万元的最高额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范围包括本金及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可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债权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在争议解决期间,若该争议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则该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融资及担保是为了满足中武电商生产经营需要,符合经营计划和实际情况,该公司信用良好,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且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风险可控,上述担保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此前,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余额为27.2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2.91%。此外,不存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外部公司提供担保或质押股权的情形。上述担保无逾期或涉及诉讼。
六、备查文件目录
1.2022年8月24日公司与中行晋安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2022年8月24日中武电商与中行晋安支行签订的《授信额度协议》;
3.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4.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