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22-050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一)收购山西华润福龙水泥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山西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72%股权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在山西区域的产能结构,提升公司在山西省的市场份额及竞争力,2021年度,公司在收购山西环保28%股权后,又通过公开摘牌的方式受让华润水泥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山西环保72%股权,交易价格为34,725.12万元。2022年3月底,山西环保72%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其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收购山西华润福龙水泥有限公司72%股权完成的公告》。
(二)回购公司2,658万股股份
为维护股东的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 长效激励机制,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不超过2,658万股公司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6,58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7,212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4元/股(含)。截至2022年6月24日,公司已实施完毕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回购的2,658万股股份仍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三)控股子公司河北金隅鼎鑫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隅鼎鑫)认购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山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
为充分分享水泥行业尤其是天山股份的发展成果,同时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金隅鼎鑫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认购天山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37,037,037股,认购价格为13.50元/股,认购价款总额为499,999,999.50元,上述股份自天山股份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22-052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冀东水泥)就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16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11月5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2,82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募集资金2,82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792,537,735.8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1月11日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XYZH/2020BJAS10094)。
2022年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78,022,351.57元(含部分利息);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177,566,694.12元(含未使用的利息),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626,552,483.04元(含部分利息及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节余募集资金)。
(二)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核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61号)核准,公司2021年12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178,571,428股,发行价格为11.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999,999,993.6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56,396,059.8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29日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XYZH/2021BJAS10917)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1,968,396,020.02元(含相关的增值税及未支付的审计评估、法律顾问等发行费用)。2022年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971,253,429.35元(含报告期产生的利息),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保证专款专用,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一)2020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截至2021年12月31日,杨泉山矿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杨泉山矿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结项并将相关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22年上半年,相关的募集资金账户已经销户。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已经实施完毕,相关的募集资金账户已经销户。
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于2020年12月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999,999,993.6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43,603,933.7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956,396,059.83元;上述初始存入专户的募集资金已扣除主承销商财务顾问费及承销费,但未扣除其他发行费用。
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商业银行于2022年1月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履行了相关职责。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20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022年半年度实际使用情况详见下表:
2020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022年半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总计24,826.38元投入募集项目中,其中:阳泉水泥协同处置项目1,632.69元、磐石水泥协同处置技改项目1,875.54元、大同水泥协同处置项目16,269.64元、凤翔水泥协同处置项目5,048.51元。
(二)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2年半年度实际使用情况详见下表: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2年半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报告期投入金额包含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2,857,409.33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未按规定使用以及相关信息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22-053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0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产能置换及迁建项目”已转固,同意将该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5,808.35万元(包含相关账户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16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11月5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2,82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募集资金2,820,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会计师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和路演等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792,537,735.8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1月11日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XYZH/2020BJAS10094)。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保证专款专用,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金额以会计师审计的结果为准)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7月31日,可转债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杨泉山矿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杨泉山矿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结项并将相关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可转债募集资金项目尚未使用的余额为人民币14,985.00万元。2022年7月31日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中账户合计余额15,808.35万元,全部为10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产能置换及迁建项目资金。项目尚未使用的余额较账户余额相差823.35万元,差异的原因为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手续费净额人民币823.35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846,997,789.5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对上述自筹资金投入金额进行置换。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2022年7月31日,“10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产能置换及迁建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转固,公司将该项目结项。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7月31日,“10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产能置换及迁建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和节余情况
截至2022年7月31日,“10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产能置换及迁建项目”的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募集资金专户实际转出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
截至2022年7月31日,“10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产能置换及迁建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49,450万元,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15,808.35万元(包含相关账户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占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9.61%。
四、募投项目节余的主要原因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一)募投项目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通过设计优化、细化施工方案、采取总包等方式,合理地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
2.募投项目部分合同余款及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尚未支付,项目结项后,公司将按照相关交易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相关款项。
(二)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15,808.35万元(包含相关账户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
截至2022年7月31日,“10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产能置换及迁建项目”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质保金等款项约6,448.00万元,由于相关款项尚未达付款条件且付款期限较长,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影响及相关说明
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有利于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存放上述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以下要求:
(一)本次拟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节余募集资金已到账超过1年;
(二)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影响公司其他募投项目的实施;
(三)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的金额(包含银行存款利息)占该项目募集资金投资净额的9.61%,未达到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10%,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相关审批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8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10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产能置换及迁建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该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0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产能置换及迁建项目”已完成转固,将该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是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将公司2020年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0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产能置换及迁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运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项目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认为: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22-054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太原金隅冀东水泥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原经贸)日常经营需求,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为太原经贸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申请开立银行保函、融资担保等担保方式),担保金额6,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20%。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截至2022年7月31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500万元;对合营公司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000万元,对外担保余额合计为4,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14%(不含本次担保)。
截至2022年6月30日,太原经贸资产负债率为88.2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太原金隅冀东水泥经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立群
注册地点:山西省太原市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实缴3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04月12日
经营范围:水泥及水泥制品、水泥添加剂、水泥熟料、混凝土及混凝土制品、混凝土外加剂、加剧的销售及技术服务等。
太原经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山西太原、晋中、晋北、陕北等区域的水泥销售业务。
太原经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对外担保、抵押、重大诉讼与仲裁事项。
截至2022年6月30日,太原经贸资产总额为27,800万元,负债总额为24,543万元,净资产为3,257万元,资产负债率88.28%;2022年上半年,太原经贸实现营业收入173,475万元,利润总额为84.80万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由公司或/及太原经贸与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上述担保在各金融机构均有效,授权董事长或被授权人确定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范围、担保期限等,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担保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36个月。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7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14%,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一)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太原经贸日常经营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太原经贸提供融资担保。
(二)被担保企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决策有绝对控制权,且其经营稳定,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一)公司为太原经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采取了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二)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上述担保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规、合法。我们同意该议案。
七、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22-055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吸收合并情况概述
进一步整合及优化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源配置,提高资产的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同时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减少股权层级,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唐山冀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水物业)。吸收合并完成后,冀水物业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公司将承继及承接冀水物业的全部资产、负债、人员、业务、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
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表决结果为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独立董事针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吸收合并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合并双方基本情况
(一)合并方
1.公司名称: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孔庆辉
3.注册资本:265,821.2757万元
4.注册地址: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林荫路
5.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6.经营范围:硅酸盐水泥、熟料及相关建材产品的制造、销售;塑料编织袋加工、销售;水泥设备制造、销售、安装及维修;煤炭批发;相关技术咨询、服务、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罐式);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在规定的采区内从事水泥用灰岩的开采;石灰石销售;固体废物治理(不含危险废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二)被合并方
1.公司名称:唐山冀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孙建勋
3.注册资本:42,436.29万元
4.注册地址: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林荫路东侧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取得资质后凭资质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冀水物业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7.股东情况:冀水物业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本次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一)吸收合并的方式
由公司按账面价值直接对冀水物业进行吸收合并,其业务、资产、人员及债权债务均由公司承接,完成后将冀水物业注销。
(二)吸收合并基准日:2022年6月30日
(三)业务安排:
完成吸收合并后,原冀水物业的全部资产、负债、人员、业务、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由公司承继或承接。
(四)人员安置:
冀水物业现有员工由公司全部承接、安排。
四、有关办理本次吸收合并相关事宜的授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吸收合并事项经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批准,并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与本次吸收合并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协议文本的签署、办理相关资产转移、股权变更、工商变更登记等。
本次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本次吸收合并的相关事项全部办理完毕止。
五、本次吸收合并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规范公司资产管理,压缩股权层级,提升管理效率,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二)由于冀水物业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吸收合并不涉及公司股本及股东变化。
六、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详细了解了吸收合并冀水物业的必要性,认真审核了冀水物业的财务数据,认为:公司本次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冀水物业事项,有利于优化公司管理结构,进一步整合及优化公司的资源配置,提高资产的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吸收合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及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议案。
七、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22-056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公司决定于2022年9月13日下午14:30在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A座22层第一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星期二) 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7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凡是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A座22层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
上述提案中,第(一)项及第(二)项提案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单独披露;第(二)项及第(五)项提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审议第(五)项提案时,需逐项表决。
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等事项
(一)股东登记方法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9月9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或传真登记发送后请电话确认。
(二)登记时间:2022年9月9日(9:00—17:00,工作时间)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A座25层2503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A座25层2503室
2.联系人:李银凤李俊杰
3.邮政编码:100013
4.联系电话:010-59512082 传真:010-58256630
5.电子邮箱:zqb@jdsn.com.cn
(五)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0401”,投票简称为“冀东投票”。
2.本次会议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9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络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5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
委托人(签名或法人股东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股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2年月日
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对提案进行表决时,以在相应的意见下打“√”为准,“同意”、“反对”、“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视为弃权;
2.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填写表决票时应字迹清楚,易于识别,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22-057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8月23日收到李建防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李建防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其辞职申请自书面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李建防先生确认其与公司及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亦无任何有关其辞任须提请公司股东注意的事宜。
李建防先生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李建防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对李建防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和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22-049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8月12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孔庆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对所列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0年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0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产能置换及迁建项目”已转固,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5,808.35万元(包含相关账户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太原金隅冀东水泥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原经贸)日常经营需求,公司拟为太原经贸提供6,500万元担保(包括但不限于申请开立银行保函、融资担保等担保方式)。担保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36个月。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进一步整合及优化公司的资源配置,提高资产的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唐山冀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水物业)。吸收合并完成后,冀水物业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公司将承继及承接冀水物业的全部资产、负债、人员、业务、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任前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换届。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任前进先生的通讯方式:
办公电话:010-59512082
传真:010-58256630
电子邮箱:zqb@jdsn.com.cn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A座22层
任前进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总经理工作细则》。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债券的议案》
为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资金成本,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发行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4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具体方案如下:
(一)发行品种:超短期融资债券。
(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注册额度内可以循环发行。
(三)发行期限: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有效期内分批次发行。
(四)发行利率:发行债券的利率将根据公司信用评级情况及资金市场供求关系协商确定。
(五)发行方式:由承销机构以余额包销方式公开发行。
(六)发行对象: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七)募集资金用途:偿还到期债务、补充流动资金。
(八)额度确认:债券注册额度为循环额度,可在发行有效期内循环使用。
(九)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
(十)授权事宜
为保证此次发行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本次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发行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发行时机、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发行利率等;
2.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上市及投资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发行债券注册报告、发行公告、发行计划、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等),并办理必要手续;
3.决定聘请发行债券的主承销商和其他必要的中介机构事宜;
4.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内的具体安排;
5.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定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7.决定与本次债券发行相关的其它事宜。
上述授权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第1至5项授权在本次发行债券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第6至7项授权在相关事件存续期内有效。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政策和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各项规定,本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亦不是电子认证服务行业失信机构,具备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本次公开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公司债券。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2.发行规模
在中国境内面向专业投资者以一期或分期形式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的公司债券。具体发行规模及分期方式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发行。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4.债券期限和品种
本次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品种及期限构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5.债券利率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6.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
发行方式为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投资者。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7.募集资金用途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流动资金、支持绿色产业等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用途。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根据公司实际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8.向本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9.上市场所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完成后,公司将申请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10.担保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无担保。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11.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本次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采取相应偿还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与公司债券相关的公司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12.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有效协调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过程中的具体事宜,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的基础上,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债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修订、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方式(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行的数量等)、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及设置的具体内容、担保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评级安排、偿债保障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公开发行方案项下的偿债保障措施)、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债券上市等与本次公开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公开发行的申报及上市相关事宜;
3.为本次公开发行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协议、合同和文件;
5.在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上市事宜;
6.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公开发行的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公开发行;
7.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为本次公开发行的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事务。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独立董事已对上述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任前进先生简历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5日
附件:
任前进先生简历
任前进,男,汉族,1967年11月出生,籍贯河南永城,中共党员。199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7月毕业于合肥工业大学工业管理工程(工业会计)专业,2002年12月取得兰州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具有董事会秘书资格。
现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工作经历:
1992年7月至2009年11月任前进先生历任金川集团公司主管会计、审计科长,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副总会计师;
2009年11月至2016年10月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2016年10月至2021年11月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2021年11月至2022年8月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2022年8月起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任前进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且期限尚未届满情况;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22-058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8月12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田大春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对所列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0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产能置换及迁建项目”已转固,将该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是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