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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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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5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一)股权激励

  2022年2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也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600.00万份,约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08,663,324股的1.47%。其中,首次授予547.00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08,663,324股的1.34%,约占本次拟授予权益总额的91.17%;预留授予53.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08,663,324股的0.13%,约占本次拟授予权益总额的8.83%。本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75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人员,激励对象的资金来源为激励对象自筹资金。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含预留)的行权价格为15.20元/股。自本激励计划公告之日起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至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二)权益分派

  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08,663,324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0,866,332.4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股利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截至2022年7月12日,公司已实施完成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80)。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3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8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少云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9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9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四)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含离岸直贷),授信期限为1年;向集友银行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为15个月。担保人均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倍华、刘少云、韩丹。

  具体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及其他条款以公司与各银行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少云代表本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以及授权法定代表人刘少云办理担保、贷款事宜并签署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在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办理涉及保证金业务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包含向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不超过4亿元的授信申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少云代表本公司办理授信事宜,以及授权法定代表人刘少云办理担保、贷款事宜并签署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

  此笔授信主要用于公司办理保函业务,在办理保函业务时或涉及保证金质押,需以公司在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名下保证金做质押。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融资租赁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申请融资租赁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总经理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不向下修正“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4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8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杜娟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9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因此,同意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6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01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89.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5.7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470.8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600.3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8,870.5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2月31日到账,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广会验字[2019]G15025040555号”《验资报告》。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54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42,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期限为6年。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筹得人民币4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90.01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1,109.9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1月23日到账,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华兴所(2020)验字GD—094号”《验资报告》。

  (二)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0年1月,公司会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天誉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五羊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实际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学城支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6月,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公司将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五羊支行的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全部划转至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学城支行募集资金专户集中存储,并于2020年6月5日完成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五羊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工作。2020年6月24日,公司会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0年12月,公司因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担任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原保荐机构民生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国泰君安承接完成。公司在2021年1月6日分别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以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天誉支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4月,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公司决定将存放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学城支行募集资金账户的募集资金更换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信源支行新设的募集资金账户进行专户存储,并会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公司在2021年8月20日完成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学城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工作。截至2022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20年12月10日,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横琴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截至2022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金额为17,386,099.58 元。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金额为92,048.01元。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0年3月11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在保留原有实施方式的基础上,增加由母公司购置环卫机械设备后,按照公允价格租赁给项目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用于新增城乡环境服务项目运营的实施方式。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929.61万元,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审计机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广会专字[2020]G20001450026”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20年3月10日,前述募集资金置换实施完成。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0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计划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0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计划使用不超过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1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计划使用不超过13,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已到期,公司无未到期理财产品余额,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1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计划使用不超过3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已到期,公司未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公司无未到期理财产品余额。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1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拟使用不超过5,000.00万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的余额为3,199.99万元。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1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拟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此部分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1年8月6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1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拟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的余额为18,074.27万元。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1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2020年起因疫情的影响,主要的信息化项目不能按原计划启动,导致2020年信息化项目投入进度受到影响,且智慧环卫信息化系统平台升级项目本身具有复杂性,项目中很大一部分是非标准化项目,方案设计、设备购买、安装调试都需要大量的协同工作,周期较长。公司将“智慧环卫信息化系统平台升级项目”延期一年,即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21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报告期内无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5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上半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表预计效益是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投资进度以及项目总投资对预期效益进行折算后的金额。

  附表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上半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上表预计效益是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投资进度以及项目总投资对达产效益进行折算后的金额。

  注2:环卫设备资源中心项目主要通过购置环卫设备进行项目建设,其中包括用于购买PPP项目的环卫设备资产。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2-101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2022年8月23日,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的情形,已触发“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侨银转债”的转股价格,且在未来两个月内(即2022年8月24日至2022年10月23日),如再次触发“侨银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满两个月之后,若再次触发“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一、 可转债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54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42,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期限为6年。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42,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2月24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侨银转债”,债券代码“128138”。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为2021年5月24日至2026年11月16日。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披露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格。“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由25.43元/股调整为25.3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5月24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

  2.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披露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80),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格。“侨银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5.33元/股调整为25.2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7月18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

  二、 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可转债发行方案,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一)修正条件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 关于不向下修正“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2年8月23日,公司股票存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即21.45元/股)的情形,已触发《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

  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现阶段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明确投资者预期,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侨银转债”转股价格。且在未来两个月内(即2022年8月24日至2022年10月23日),如再次触发“侨银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满两个月之后,若再次触发“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9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请融资租赁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交易概述

  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经营发展需求,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与不存在关联关系的融资租赁机构以新购设备直接融资租赁和自有资产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两种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新增融资租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融资租赁相关事项、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前述额度及授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同时公司及子公司在办理前述额度内的融资租赁手续时,可以以其资产进行抵押、质押等担保。

  本次融资租赁事项已经2022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2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93)。本次融资租赁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须为具备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相关资质,并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融资租赁机构。

  三、 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新增的融资租赁业务额度不超过4亿元(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本次融资租赁为拟开展业务的授权,尚未签订相关协议。交易对方、租赁方式、实际融资金额、实际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等融资租赁的具体内容以实际开展业务时签订的协议为准。公司将持续跟踪融资租赁业务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董事会意见

  本次融资租赁有利于进一步盘活公司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提升公司资产的运营效率,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新增不超过4亿元额度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五、 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不影响融资租赁相关资产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本年度利润及未来年度损益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8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增城侨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侨鸿环保”)拟为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广州分行”)的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45,0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1年11月27日

  3.注册资本:40,866.3324万元

  4.法定代表人:刘少云

  5.住所地:广州市从化街口街开源路23号三层自编A318(仅限办公用途)

  6.经营范围:城乡市容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城市公园管理;机械设备销售;停车场服务;打捞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汽车新车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人工造林;农业园艺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防洪除涝设施管理;机械设备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固体废物治理;物业管理;建筑物清洁服务;共享自行车服务;自行车及零配件批发;自行车及零配件零售;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自行车制造;商务代理代办服务;电动自行车维修;5G通信技术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分布式交流充电桩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电机制造;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公路管理与养护;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劳务派遣服务;供电业务。

  7.担保方与公司的关系:广州增城侨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经查询,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借款人: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广州增城侨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贷款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2.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5.担保期间:自借款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借款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6.本次担保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 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全资子公司对上市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45,00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112,864.93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7.70%,其中对合并报表外主体提供的担保总余额8,762.82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26%,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7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2,500.00万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7,5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就相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01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89.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74元,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470.8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870.51万元,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12月3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广会验字[2019]G15025040555号”《验资报告》。

  (二)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侨银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54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总额42,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数量为42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109.99万元,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11月23日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华兴所[2020]验字GD-094号”《验资报告》。

  二、 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具体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7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的具体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7月31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0万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0,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8月11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4,985.27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0)。

  四、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所需流动资金也随之增加,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缓解公司业务扩张产生的流动资金需求压力,同时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500.00万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7,5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足额归还。

  此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人民币20,000.00万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预计可为公司节约潜在利息支出740万元(按贷款基准利率3.7%,预期12个月测算)。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在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也将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需要及时按需归还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五、相关审核、审批程序

  2022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了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2-100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情况,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以及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1.委托理财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经营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以闲置自有资金按照安全、稳健的原则适时进行委托理财(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

  2.委托理财的额度

  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含低风险、较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在上述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有效期

  投资额度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4.委托理财的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负责办理以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委托理财,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用于委托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和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 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7.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委托理财产品属于较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类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和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进行投资,委托理财产品实际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少云行使该项投资选择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和子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专业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委托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委托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委托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和子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根据公司现阶段的资产状况,通过进行适度的委托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资金效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已履行了必要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规与规则的规定。公司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健全,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公司目前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事项。

  五、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了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事项,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的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

  综上,保荐机构对侨银股份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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