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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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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本议案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4日

  股票代码:002430        股票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5

  转债代码:127064        转债简称:杭氧转债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以及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约定,本次激励计划中有1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上述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0,000股,并对本次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及回购价格调整事宜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审批情况

  1、2021年11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021年12月4日,公司披露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更新稿)及其摘要、《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更新稿)。

  2、2021年12月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关于取消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1年12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杭州市国资委批复的公告》,杭州市国资委原则同意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10日,公司在公司网站及OA系统公示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经公示,公司收到相关信息反馈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后,对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的人员在原激励对象名单基础上进行了调减,调减人数为21人。2021年12月17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

  5、2021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提案。

  6、2022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年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一批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2年1月29日至2022年2月10日,公司在OA系统公示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一批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2022年2月12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批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9、2022年8月2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1、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公司《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因主动辞职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而离职的,其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与市场价格孰低值进行回购(市场价格为董事会审议回购事项前1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有1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上述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0,000股。

  2、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说明

  公司于2022年2月和4月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和第一批预留部分的授予,授予价格分别为13.15元/股和15.33元/股。由于公司在上述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至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期间实施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1)权益分派方案及其实施情况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权益分派实施时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983,491,77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2年4月29日实施完毕。

  (2)回购价格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发生派息的调整方法为:P=P0-V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调整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3.15元/股调整为12.55元/股(13.15-0.6=12.55元/股);第一批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5.33元/股调整为14.73元/股(15.33-0.6=14.73元/股)。

  3、回购资金总额及来源

  本次董事会审议回购事项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为37.11元/股,大于调整后首次授予的回购价格12.55元/股,故本次回购价格为12.55元/股。本次所需回购资金总额为25.1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四、本次回购价格调整及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系因公司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所致。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认真履职,以创造最大价值回报股东。

  五、独立董事意见

  由于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同时,有1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对其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在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作为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调整本次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六、监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中关于发生派息等事项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1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对其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价格调整及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授权与批准,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回购价格调整事项、本次回购注销的事由、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价格调整及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因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和《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尚需履行公司注册资本减少的相关法定程序以及股份注销登记等程序。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4日

  股票代码:002430        股票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2

  转债代码:127064        转债简称:杭氧转债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前述两项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减少注册资本的原因

  2022年8月2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1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将回购注销已向其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0,000股,回购价格为12.55元/股。由此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相应减少,注册资本由983,491,777元减至983,471,777元,股本由983,491,777股减至983,471,777股。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关于完善《公司章程》及“三重一大”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对《公司章程》中涉及党委部分内容进行了补充及修订。因公司1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将回购注销已向其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0,000股,将会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发生变动,因此需要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同时,公司根据最新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了更新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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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等具体事宜。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本次减少注册资本将按法定程序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4日

  股票代码:002430        股票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3

  转债代码:127064        转债简称:杭氧转债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杭氧集团股份有限(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同意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其中,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制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修订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修订后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4日

  股票代码:002430         股票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4

  转债代码:127064        转债简称:杭氧转债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2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概述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2022年4月19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及子公司 2022年度可能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2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2年8月2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2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华为先生、郭一迅先生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根据公司实际日常业务经营的需要,同意增加公司及子公司与杭州香江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杭氧空分备件有限公司和杭州杭氧压缩机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40,700,000元。

  公司2021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7,323,694,891.51元,本次审批的日常关联交易增加额为40,700,000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0.5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具体如下:

  1、杭州香江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贵祥

  注册资本:36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环城北路169号汇金国际大厦西2幢405室

  公司经营范围:服务: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汽轮热电冷、电真空产品、生物产品(除国家限制和禁止类项目)的技术开发,装饰装修工程、网络技术、计算机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服务,智能化系统设计咨询服务。

  关联关系:香江科技系公司与公司同属于同一控股股东——杭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177,665.02万元、净资产1,214.96万元、营业收入12,123.11万元、净利润-5,549.51万元。

  2、杭州杭氧空分备件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佘新明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中山北路592号316室

  公司经营范围:批发、零售、修理、技术服务:成套空分设备的备品备件;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杭州杭氧空分备件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6月30日,总资产16,419.22万元、净资产3,756.74万元、营业收入11,711.89万元、净利润1,231.72万元。

  3、杭州杭氧压缩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丽娟

  注册资本:12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相府路799号

  公司经营范围:制造、维修:气体压缩机及配件,风机及配件,各类通用机械配件,食品机械,泵阀; 服务:气体压缩机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特种设备设计。

  关联关系:杭州杭氧压缩机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6月30日,总资产20,651.39万元、净资产8,350.07万元、营业收入10,183.50万元、净利润518.36万元。

  (二)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上述关联方的财务、资信状况及本公司与其历年来的商业往来情况,以上关联方均能按约定履约。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办公楼系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本次租赁办公楼的价格系结合此前租赁价格,在参考附近同类商业建筑的市场价格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的。符合市场定价原则,价格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结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经营独立性。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商品基本属非标产品,缺乏可以参照的市场价格,因此按照成本加成定价;销售给关联方的价格主要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按照成本加成定价。公司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与关联方进行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服务发生时具体签署。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关联方进行交易是为了进一步加强成套设备的完整性。巩固空分设备产品质量,有助于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是实现公司良好发展的举措。

  2、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主要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没有市场价格的,按照成本加成定价,该关联交易是公司的正常业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3、该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增加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系为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价格主要依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该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增加2022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本次事项涉及关联董事将回避表决。

  2、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增加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主要系为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价格主要依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该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本次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事项。

  六、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增加2022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公司对增加2022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进行了充分的信息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保荐机构对杭氧股份增加2022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关于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2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4日

  股票代码:002430         股票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6

  转债代码:127064        转债简称:杭氧转债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15号公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再融资类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氧股份”、“公司”或“本公司”)就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起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本公司共发行三次股票及一次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第二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第三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12月31日前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专项报告内容包括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08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杭氧股份于2022 年 5月19日公开发行了 1,137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1,137,000,000.00元,期限6年。发行方式采用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11.37 亿元的部分(含中签投资者放弃缴款认购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扣除承销及保荐费9,868,600.00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1,127,131,400.00元,已由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于2022年5月25日汇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账户1202021129800580204)的募集资金专户。扣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2,161,774.60 元(不含税)以及前期已支付的保荐费 1,000,000.00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123,969,625.4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218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78,469,625.40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78,469,625.40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44,322.24元。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848,906,096.84元。

  详见下表:

  ■

  二、 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订了《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黄石杭氧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石气体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进行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黄石气体公司与浙商证券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专户余额为人民币848,906,096.84元,分别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以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1、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表1:募集资金期末存放情况表(单位:元)

  ■

  三、 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78,469,625.40元,均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78,469,625.40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报告期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为子公司黄石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黄石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 20,304.88 万元借款。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暂未使用募集资金实际进行借款划转。截至本专项报告披露日,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以募集资金203,048,800.00元对黄石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了借款划转。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情况。

  (三)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2022年5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642,451,200.00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鉴证,并由其于2022年6月27日出具《关于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8559号)。

  杭氧股份2022年6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642,451,200.00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暂未使用募集资金实际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截至本专项报告披露日,公司于2022年7月5日以募集资金642,451,200.00元对募投项目前期自筹资金已投入资金进行了置换。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848,906,096.84元,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公司将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表

  本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者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期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4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止日期:20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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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2:此募集资金总额112,396.96万元系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已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及其他直接相关发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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