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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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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817                                公司简称:宇通重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内无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

  2.1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2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宇通重工   编号:临2022-070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8月1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22年8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8名,实际参会8名。会议由董事长戴领梅先生主持,表决方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题:

  1、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郑州宇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郑州宇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与郑州宇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之间发生的保函业务风险可控。

  详见《郑州宇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关联董事张义国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86,667股。

  详见《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设立第二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

  详见《公司第二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公司第二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关联董事戴领梅先生、胡锋举先生、张喆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第二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的实施,同意制订的《公司第二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关联董事戴领梅先生、胡锋举先生、张喆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二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全权办理公司关于第二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实施本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和具体实施分配方案;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持有人的资格、办理已死亡持有人的继承等事宜;

  (3)授权董事会对本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4)本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对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5)授权董事会办理本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所涉证券、资金账户相关手续以及购买的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变更本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7)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8)授权董事会聘请及变更相关专业机构为本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并签署相关协议;

  (9)授权董事会对本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做出解释;

  (10)授权董事会办理本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清算完成日止,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实施本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

  关联董事戴领梅先生、胡锋举先生、张喆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8、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2年9月9日14:30于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宇工路88号行政楼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宇通重工   编号:临2022-071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8月1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22年8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利先生主持,表决方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题:

  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上半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我们保证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重大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3、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郑州宇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风险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郑州宇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状况,报告客观、公正。

  4、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

  5、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的实施有利于有效调动公司事业合伙人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长远的发展;公司审议本次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的情形。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旨在保证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第二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均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职,并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且领取报酬。参加本次合伙人持股计划的事业合伙人总人数不超过6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事业合伙人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公司本次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第二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宇通重工    编号:临2022-072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郑州德恒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53号)核准,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宇通重工”)于2020年12月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8,544,243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0.51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299,999,993.93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人民币4,320,754.72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5,679,239.2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2日全部到位,并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16-00009号)予以验证。

  公司以前年度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14,469.69万元;累计取得利息收入372.92万元,支出手续费326.02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5,903.19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年度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1,358.80万元;累计取得利息收入191.79万元,支出手续费0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4,736.18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由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4月21日,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及子公司郑州宇通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工有限”)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郑汴路支行(以下简称“专户银行”)和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于2020年12月15日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宇通重工   编号:临2022-073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86,667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2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

  1、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1年激励计划》”)中的2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2021年激励计划》规定,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持有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46,667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中的2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2022年激励计划》规定,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持有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4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1、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实施了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的利润分配方案,根据《2021年激励计划》规定,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6.59元/股。因此,《2021年激励计划》对应的限制性股票按照6.59元/股回购,同时根据《2021年激励计划》规定,向回购激励对象支付对应股份的回购价款及其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中对应的限制性股票按照授予价格4.94元/股回购,同时根据《2022年激励计划》规定,向回购激励对象支付对应股份的回购价款及其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本次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进行回购。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

  说明:公司第十一届第一次董事会、第十一届第二次董事会、第十一届第五次董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53,335股。因上述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暂未实施注销,变动前股本为公司现有登记在册的股本剔除上述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的股本。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暂不实施注销,待2022年度董事会后统一注销。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业务骨干的积极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回购注销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办理股份回购注销登记及减少注册资本等手续。

  特此公告。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宇通重工   编号:临2022-074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586,667股。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暂不实施注销,待2022年度董事会后统一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544,940,035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临2022-073)。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鉴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宜将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声明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债权人如逾期未行使上述权利,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方式如下:

  1、联系地址: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宇工路8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申报时间:2022年8月25日至2022年10月9日,每日8:30-11:30,13:30-17:30

  3、联系人:屈晨曦

  4、电话:0371-85334130

  5、传真:0371-85336608

  特此公告。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宇通重工    公告编号:2022-075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9月9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宇工路88号行政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9日

  至2022年9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所有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公司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二)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三)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四)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邮件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五) 登记时间:2022年9月6日至7日 8:30-17:00。

  (六) 登记地点: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宇工路8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务必严格遵守郑州市有关疫情防控的规定和要求,若出现发热等症状、不按照要求佩戴口罩或未能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电话:0371-85334130

  传真:0371-85336608

  邮箱:ytzgir@yutong.com

  联系地址: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宇工路8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450000

  联系人:屈晨曦

  特此公告。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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