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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25日 星期四 用户中心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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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2-132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规定。 [注]

  [注]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解释15号规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并对在首次施行该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该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进行追溯调整,可比期间财务报表已重新表述,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2022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存货增加4,737,327.88元,在建工程减少10,419,762.41元。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解释15号规定“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为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5号中“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规定,执行该规定报表项目和金额无影响。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基于对当前宏观形势、产业现状、未来产业发展趋势的认知和预判,本着对用户、股东、员工与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探索未来发展战略,践行公司愿景和使命,升级产业战略规划,特制定《金圆二次腾飞规划纲要》。公司的二次腾飞规划主要确定了公司未来5年的整体发展战略、定位愿景、战略实施和战略保障措施四个方面。

  在战略实施过程中公司着重聚焦发展新能源材料事业和全力推进国内、海外盐湖锂矿项目落地。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二次腾飞规划纲要严格落实,2022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互助金圆100.00%股权的议案》,公司拟通过在杭州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挂牌方式,公开挂牌转让公司所持有的互助金圆100.00%的股权(含其控股子公司)。公司于2022年04月21日至2022年04月27日期间委托杭州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对转让公司所持有的青海互助金圆水泥有限公司100.00%的股权(含其控股子公司)进行了第一次挂牌;由于第一次公开挂牌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公司于2022年06月12日至2022年6月17日期间根据挂牌方案进行第二次公开挂牌,共征集一名意向受让方并摘牌确认。因确认摘牌方为控股股东金圆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议案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建材业务的剥离有利于调整公司产业结构及优化资产结构,集中精力和资源聚焦于新能源材料产业与低碳环保产业。

  公司在成功收购取得阿里锂源公司51%股权基础上,组建专门团队全力开展开发建设工作;在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年产2000T碳酸锂车间的建设暨首批电化学脱嵌装置的安装调试任务,并顺利产出合格富锂液。截至披露日,公司捌千错盐湖万吨级锂盐项目坚持“尽早投产,尽量多产”的八字方针,已于2022年7月产出合格的精制碳酸锂产品;下半年公司将加快国内、海外其他项目的建设及批量碳酸锂产品的产出,加快实现公司在新能源材料领域的产业布局和盈利指标。

  公司组织了多个小组多方面洽谈海外锂资源项目,加快推进海外探寻和开发锂资源的进程。2022年7月14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金恒旺锂业有限公司通过设立代理公司辉煌锂业收购阿根廷Goldinka Energy公司Laguna Caro 矿权项目,并于2022年8月3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收购Laguna Caro 矿权项目是公司海外开拓从0到1的突破,有利于加强公司在全球上游锂资源的战略布局,也有利于更好地推进阿根廷锂盐湖项目未来的开发、建设以及投产进程,促使公司更好更快地实施新能源515规划。

  此外,公司通过投资浙江瓯鹏科技有限公司,在布局培育废旧锂电池回收的场景化渠道建设上迈出了扎实一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2-133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及格式指引的要求,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公司于2020年5月2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2020年6月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2020年06月18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20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78号),本公司以非公开方式向1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66,137,566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50元。本次应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96,031,745.00元,另扣除尚应支付的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后实际的募集资金总额491,069,480.85元已于2021年11月30日分别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1年11月3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7821号)。

  (二) 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金圆环保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解放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庆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2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2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四)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8月24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上半年度

  编制单位: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2-129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召开情况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08月1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本次会议于2022年08月23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

  2.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刚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备查资料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8月24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2-130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召开情况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08月1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本次会议于2022年08月23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

  2.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张逍女士主持,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阅2022年半年度报告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阅《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后,发表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2上半年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三、备查资料

  1.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0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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