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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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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重大诉讼

  ■

  (二)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2022年1月,鲁篱先生向董事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虞红女士向董事会辞去总经理职务,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董事会选聘陆洲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选聘杜雪鹏先生担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详见《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及《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股东大会补选贾秋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补选赵海程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详见《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及《关于补选贾秋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三)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事项进展

  公司持续披露关于原控股股东升达集团违规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违规为升达集团提供担保事项,详见《关于公司自查对外担保,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及《关于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担保,占用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2022-034、2022-032、2022-026、2022-12、2022-011、2022-009)。

  (四)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披露了马太平因民间借贷纠纷诉升达集团、成都市青白江升达家具制品有限公司、刘波以及公司。详见《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公司于2022年7月15日、2021年9月9日、8月19日,披露了公司诉厦门国际银行、贵州中弘达、升达环保、升达集团、江昌政保证合同纠纷案。截止披露日,该案二审已经判决。详见《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公司于2022年1月6日、2022年6月1日、2022年7月12日披露了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截止半年报披露日,新增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168起,详见《关于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2022-033)、《关于新增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披露了成都农商行诉升达集团、江昌政、江山、陈德珍、广元升达、达州升达、升达林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截止披露日,该案已开庭尚未判决。详见《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公司于2018年披露了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恒耀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与升达集团、公司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详见2018年8月29日公告《关于累积诉讼、仲裁案件基本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3)。后成都中院出具《执行裁定书》,于2019年1月24日从公司募集账户扣划2,656.25万元。本报告期内,债权人对公司持有成都亚商新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8.33%股权申请司法拍卖、对前期冻结的分红款申请强制执行,最终,法院裁定提取成都亚商应支付给公司的股权分红款2,192,230元,并将公司持有成都亚商8.33%的股权以流拍价4,113,730元抵偿给申请执行人。详见《关于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的那边、占用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截止披露日,该案件执行完毕并结案。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ST升达       公告编号:2022-044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8月24日,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赖旭日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2-041)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42)。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45)。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告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ST升达       公告编号:2022-043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8月24日,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殷栋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经过认真审核后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经过认真审核后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以及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但因公司涉及诉讼等相关问题,募集资金账户存在被司法冻结或轮候冻结的情况。公司应积极与债权人沟通,争取达成书面和解,解决募集资金账户资金被司法冻结或轮候冻结事项,解除对公司的影响,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ST升达      公告编号:2022-045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升达林业”)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38号)《关于核准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通过主承销商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民族证券”)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09,008,267股,每股发行价为6.99元/股,募集资金合计761,967,786.33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16,636,353.2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5,331,433.0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5月16日到位,并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川华信验(2016)27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2022年上半年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6年6月3日,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与本公司、民族证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彭山县年产40万吨清洁能源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该三方监管协议与主管部门下发的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均得到严格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因公司涉及诉讼等相关问题,募集资金账户已被司法冻结或轮候冻结。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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