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杨芳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7月23日披露了《关于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董事杨芳女士计划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6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8.31%)。
公司近日收到杨芳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截至2022年8月22日,杨芳女士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2022年8月22日,杨芳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62,9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8.31%,占公司总股本的0.03%。杨芳女士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均为其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公司股份,具体减持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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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合计数计算比例与各分项数据之和的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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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合计数计算比例与各分项数据之和的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杨芳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三、备查文件
1、杨芳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