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8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不法分子冒用“易米基金”名义进行诈骗活动的风险提示

  近期,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发现社会上有不法分子冒用“易米基金”名义,通过微信、抖音等平台以邀请进群、关注公众号返现、完成任务奖励等方式,诱导投资者点击来源不明链接下载 APP,并冒用本公司营业执照等信息进行虚假宣传,要求投资者转账,涉嫌从事诈骗等不法活动。为此,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

  一、本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并依法规范经营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本公司不会亦不可能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展以公益基金、商务基金名义的转账返佣等活动。任何以本公司名义开展的上述活动均与本公司无关,本公司对此类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对于假冒本公司、本公司工作人员或旗下基金名义进行的任何诈骗及其他非法活动极大地损害了本公司的良好声誉,在市场上造成了不良影响,本公司将保留对该等非法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本公司官网地址为www.yimifund.com,微信公众号为“易米基金”。本公司及旗下基金信息披露的规定报刊为《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规定网站为本公司官方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以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本公司及旗下基金的所有信息均以上述规定媒介披露的相关信息为准。

  四、本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提高警惕和识别能力,不要点击来源不明的链接下载相关APP或扫描来源不明的二维码图片,投资理财应通过正规渠道进行,谨防受骗,必要时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切实维护好自身权益。如遇到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46-899),向本公司联络求证。

  特此公告。

  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4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