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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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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ST科华 公告编号:2022-062
债券代码:128124 债券简称:科华转债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SDV20210578仲裁案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就申请人彭年才、李明、苗保刚、西安昱景同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申请人”)与本公司间涉及的SDV20210578《关于西安天隆科技有限公司和苏州天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书》(2018.6.8)争议仲裁一案(以下简称“本案”),仲裁庭于2022年8月5日决定同意给予各方和解协商期限,并要求各方在2022年8月24日前将协商结果告知秘书处(详见本公司披露的《重大仲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

  2022年8月22日,申请人和本公司各自向本案仲裁庭提交了《申请人关于延长和解协商期限的申请》和《被申请人关于延长各方和解协商期限之申请书》。2022年8月23日,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秘书处签发(2022)沪贸仲字第15053号文,仲裁庭决定同意再次给予各方和解协商期限,并要求各方在2022年9月30日前将协商结果告知秘书处。

  截止至本次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与申请人尚未磋商达成任何和解意向、方案、协议或者相关安排,有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将尽量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与申请人间的纠纷,但同时将继续做好各项仲裁相关工作,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利,密切关注本案进展,依法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备查文件

  1、本公司《被申请人关于延长各方和解协商期限之申请书》;

  2、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2022)沪贸仲字第15053号文及附件。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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