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8 证券简称:双鹭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7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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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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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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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关于公司仲裁事项:
2020年9月19日披露了《关于仲裁事项的公告》,后南京仲裁委于2022年5月27日作出2份仲裁裁决[(2019)宁裁字第44号、(2019)宁裁字第134号],裁决公司支付合同款等共计2296.52万元(两案卡文迪许主张支付技术转让费、违约金、律师费合计4358.42万元),驳回公司以上两案仲裁反请求项下关于追究卡文迪许违约责任的全部主张。2022年6月24日公司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依法撤销南京仲裁委作出的两案裁决。2022年6月29日公司已收到南京中级人民法院受理通知书。目前两案仲裁裁决处于中止执行状态。
(二)其他诉讼事项:
(1)2022年7月18日,公司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卡文迪许在已将阿哌沙班独家有偿转让给公司并约定其不再出于商业目的开发本品种用于中国境内除甲方以外的第三方的一切商业目的及用途的前提下,违约又通过上市许可持有人方式向国家药审中心提交阿哌沙班片注册申请且已取得药品上市许可,该行为构成双方于2014年3月15日进行的阿哌沙班药品技术转让交易项下重大违约事由。请求判令卡文迪许支付违约赔偿金人民币600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等费用。目前公司已收到受理通知书(2022)苏01民初2618号。
(2)2022年7月18日,公司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卡文迪许在已将利伐沙班独家有偿转让给公司并约定其不再出于商业目的开发本品种用于中国境内除甲方以外的第三方的一切商业目的及用途的前提下,违约又通过上市许可持有人方式向国家药审中心申报利伐沙班片且已取得药品上市许可,该行为构成双方于2014年8月26日进行的利伐沙班药品技术转让交易项下重大违约事由。请求判令卡文迪许支付违约赔偿金人民币600万元以及本案诉讼费等费用。目前公司已收到受理通知书(2022)苏01民初2619号。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2022年8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第八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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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38 证券简称:双鹭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8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8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北京海淀区碧桐园一号楼四层)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2日以通讯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明波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其中董事长徐明波先生、董事陈玉林先生、董事王文新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董事会,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的《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17),以及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038 证券简称:双鹭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9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8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北京海淀区碧桐园一号楼四层)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2日以通讯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齐燕明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监事张春雷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监事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审议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2-017)详见2022年8月24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