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864 公司简称:哈投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未出席董事情况
■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债券发行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本公司指标: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赵洪波
2022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 600864 证券简称:哈投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30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公司主业收入及利润来源对该项关联交易无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哈尔滨住宅新区供热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住宅新区”)为公司控股股东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哈投集团”)之全资子公司哈尔滨物业供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2022-2023年采暖期,住宅新区宣西、宣庆两座燃煤锅炉热源拟拆除,并入公司分公司哈投供热管网,由公司分公司哈投热电厂提供热源供热,因此住宅新区提出向本公司增加购买热力的需求,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另外,由于向住宅新区供热,公司分公司哈投供热管网输送能力不足,公司需付费使用哈投集团之全资子公司哈尔滨正业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正业热电”)DN1400管网输送热力,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为使本公司产能得以充分利用,增加营业收入,公司拟同意于2022-2023年度采暖期向住宅新区以63元/吉焦(含税)价格出售热力,预计出售热力约201万吉焦,估算交易金额12663万元(以实际供热量进行结算),另向住宅新区收取使用正业热电热网管道输送费4元/吉焦(含税),估算交易金额804万元,估算交易金额合计13467万元,公司将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与住宅新区签署《供用热协议》。
公司使用正业热电热网管道输送费3.67元/吉焦(不含税),以实际输送热量进行结算,预计费用738万元,公司与将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与正业热电签署《使用热网管道输热协议书》。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8月2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9人。赵洪波、张宪军、任毅三位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向关联方出售热力,是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依据政府指导价并综合考虑了煤价成本上涨、综合环保运行成本、燃气锅炉调峰运行成本等因素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对2022-2023年供暖期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是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交易价格依据政府指导价并综合考虑了煤价成本上涨、综合环保运行成本、燃气锅炉调峰运行成本等因素确定,价格公允合理,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书面意见:经就公司2022-2023年供暖期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宜进行充分了解与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符合公司经营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依据政府指导价并综合考虑了煤价成本上涨、综合环保运行成本、燃气锅炉调峰运行成本等因素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项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
(四)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关联方1:哈尔滨住宅新区供热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79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赵德新
注册地址:辽河小区17栋
主要办公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海河东路红旗示范新区15栋小品楼
主要股东:哈投集团全资子公司哈尔滨物业供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占100%股份
历史沿革:哈尔滨市住宅新区物业管理总公司成立于1992年,当时隶属于哈尔滨市开发办指挥部;2004年资产重组并入哈尔滨市物业供热集团; 2016年6月至今,根据市政府供热规划,公司重组进入哈尔滨投资集团。2018年6月集团内部改革,将物业、公房业务进行系统剥离,现新区公司只负责供热生产任务。2019年4月,住宅新区进行了公司制改制,更名为“哈尔滨住宅新区供热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从事物业管理,热力供应,公有住宅房屋、公有非住宅房屋使用权有偿转让,房地产中介服务。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末,总资产121,118.65万元,净资产35,455.86万元,营业总收入14,929.41万元,净利润-2,197.93万元。
关联方2:哈尔滨正业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孙运泰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化工路103号
主要办公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化工路103号
主要股东:哈投集团占100%股份
历史沿革: 2019年4月12日,哈投集团党委会决定成立“哈尔滨正业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项目公司,实施建设华尔热电厂工程和相关管网工程。2019年4月17日哈尔滨正业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成立。
主营业务:火力发电、热电联产,电力业务经营(供电售电),供热经营;电力项目的建设、运营、管理,供热项目的建设、运营、管理;节能技术推广服务,热电联产技术咨询;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毒品);房地产租赁经营,机械设备租赁;管道工程,工程管理服务;销售:粉煤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末,总资产35,174.38万元,净资产10792.21万元,营业总收入0万元,净利润-67.17万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住宅新区为公司控股股东哈投集团之全资子公司哈尔滨物业供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正业热电为哈投集团之全资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二)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公司与住宅新区及正业热电的上述交易事宜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住宅新区在采暖季节具有较充足的现金流,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本次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如下:
■
注,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黑龙江省供热管理条例》执行。
(二)定价政策
1、公司趸售热力交易定价原则为依据政府指导价34.13元/吉焦(不含税),并综合考虑燃料价格、环保成本变化等因素确定。
按照上述原则,近年来公司以燃煤锅炉为主热源的同类交易价格为46元/吉焦(含税),本次热力交易价格中燃煤锅炉热源部分与之前一致,同时本次交易由于严寒情况下拟采用燃气锅炉为调峰热源,对应燃料成本较高,因此经综合测算分摊,燃气部分和燃煤部分热力交易价格合计为63元/吉焦(含税)。同时,公司另向交易对方收取管网输送费用4元/吉焦(含税)。
2、公司使用正业热电热网管道输送费3.67元/吉焦(不含税),是经测算与正业热电协商定价。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近年来政府为改善空气质量,加大环境治理力度,逐年拆并分散小锅炉房并入集中供热管网。住宅新区供热区域与本公司供热管网相邻,以往就存在供热能力不足并向公司购买热力的关联交易情形。今年以来住宅新区所属宣西、宣庆两座燃煤锅炉热源根据政府要求拆除后,将并入公司供热管网,因此提出向本公司增加购买热力的需求。经公司研究,认为通过本次交易可以使公司热力产能得以充分利用,增加营业收入,目前情况看,交易具有一定的可持续性,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因此,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销售热力交易价格依据政府指导价并综合考虑了煤价成本上涨、综合环保运行成本、燃气锅炉调峰运行成本等因素确定,价格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或中小投资者利益。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公司主业收入及利润来源对此无依赖。
特此公告。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0864 证券简称:哈投股份 编号:临2022-028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8月22日(星期一)在公司2809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2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5名。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审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监事会工作指引》等规定要求,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龙泉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第82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要求,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年上半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本公司参与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没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中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意见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及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有助于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0864 证券简称:哈投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27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8月22日(星期一)9:0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2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其中彭彦敏独立董事授权张铁薇独立董事参会,姚宏独立董事、左晨董事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赵洪波董事长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审议事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决议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的与会董事在投票表决前,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中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为真实公允地反映2022年6月30日的资产状况以及2022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成果,保持公司财务的稳健性,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海证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对2022年6月30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款项、融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其他债权投资等)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2022年1-6月上述资产拟计提各项信用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1,993.57万元,减少公司2022年1-6月合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95.18万元。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基于谨慎性原则,已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实际资产状况、财务状况。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专项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2-029号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哈尔滨住宅新区供热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住宅新区”)为公司控股股东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哈投集团”)之全资子公司哈尔滨物业供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2022-2023年采暖期,住宅新区宣西、宣庆两座燃煤锅炉热源拟拆除,并入公司分公司哈投供热管网,由公司分公司哈投热电厂提供热源供热,因此住宅新区提出向本公司增加购买热力的需求,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另外,由于向住宅新区供热,公司分公司哈投供热管网输送能力不足,公司需付费使用哈投集团之全资子公司哈尔滨正业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正业热电”)DN1400管网输送热力,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为使本公司产能得以充分利用,增加营业收入,公司拟同意于2022-2023年度采暖期向住宅新区以63元/吉焦(含税)价格出售热力,预计出售热力约201万吉焦,估算交易金额12663万元(以实际供热量进行结算),另向住宅新区收取使用正业热电热网管道输送费4元/吉焦(含税),估算交易金额804万元,估算交易金额合计13467万元,公司将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与住宅新区签署《供用热协议》。
公司使用正业热电热网管道输送费3.67元/吉焦(不含税),以实际输送热量进行结算,预计费用738万元,公司与将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与正业热电签署《使用热网管道输热协议书》。
该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洪波、张宪军、任毅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书面认可及独立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2-030号公告。
特此公告。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0864 证券简称:哈投股份 编号:临2022-029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
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概述
为真实公允地反映2022年6月30日的资产状况以及2022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成果,保持公司财务的稳健性,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海证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对2022年6月30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款项、融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其他债权投资等)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2022年1-6月上述资产拟计提各项信用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1,993.57万元,减少公司2022年1-6月合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95.18万元。
二、2022年1-6月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情况说明
(一)应收款项
公司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22年1-6月计提坏账准备-1,771.02万元。包括 “沙钢股份”股票质押项目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1,409.97万元,其他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361.05万元。
(二)融出资金
江海证券对融出资金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量减值准备,2022年1-6月计提减值准备-168.43万元。
(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江海证券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中的股票质押业务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量减值准备,2022年1-6月计提减值准备3,953.21万元。其中,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第一阶段和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第二阶段合计计提-11.91万元,已发生信用减值的第三阶段计提减值3,965.12万元。
具体涉及的股票质押业务减值项目明细:
■
(四)其他债权投资减值
根据江海证券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算,2022年1-6月计提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20.19万元。
综上,公司2022年1-6月计提各项信用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1,993.57万元。
三、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2年1-6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计人民币1,993.57万元,减少公司2022年1-6月合并利润总额人民币1,993.57万元,减少公司2022年1-6月合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1,495.18万元。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及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中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基于谨慎性原则,已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实际资产状况、财务状况。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事项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及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说明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后,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及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有助于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事项。
特此公告。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