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9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1年10月29日,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工控”)与公司原控股股东南通威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威望”)、原实际控制人吴建签署了《南通威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吴建与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并放弃表决权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03)。2022年3月,公司上述控股权转让事宜已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已变更为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变更为广州市人民政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暨公司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2、2017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浙江正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56%股权暨股权回购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润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转让其所持有的浙江正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56%股权给正洁环境股东项海暨提前履行《南通润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与项海、任松洁、周立新、陈赵扬、周建辉、孙玉珍、杭州钱江中小企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正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中的关于股权回购方面的相关安排。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等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转让浙江正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56%股权暨股权回购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9)。项海按照《股权回购协议》已向润禾环境累计支付股权回购款本金合计4,230.31万元,剩余本金414.31万元及按照协议约定的股权回购款利息尚未支付。公司已就上述欠款提起诉讼,一审已判公司胜诉。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二审法院已裁定按上诉人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收回相关欠款。
3、2021年2月8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绿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苏州鹿禹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绿威环保以3,559.80万元将其所持昆山绿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40%股权转让给苏州鹿禹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述《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绿威环保收到股权转让款1,000万元。2021年5月1日,绿威环保与苏州鹿禹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苏州鹿禹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最晚于2021年8月20日前向绿威环保支付完毕剩余的股权转让款。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尚未办理完成,绿威环保已收到股权转让款3,000万元,剩余559.80万元股权转让款尚未收到。公司将积极督促相关方尽快支付剩余的股权转让款并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0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8月23日,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现就公司子公司石家庄中油优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家庄中油”)以其土地资产及房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抵押及授信申请情况
为满足石家庄中油经营发展需要,石家庄中油拟以其土地使用权(29,236.93㎡)及房产所有权(8,953.96㎡)作抵押为其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4,000万元的最高额抵押保证。
二、其他情况说明
1、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润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禾环境”)直接持有湖北中油优艺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油环保”)100%股权,石家庄中油系中油环保的全资子公司。
2、截至2022年7月31日,上述拟用于抵押的资产账面净值合计3,968.52万元。
3、石家庄中油本次资产抵押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4、上述有关办理资产抵押、申请授信事项,授权石家庄中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5、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授权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1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概况
(一)致同所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能力与经验。该所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如期出具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及内部控制鉴证意见,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确保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有效进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完成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严格核查和评价后,建议续聘其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经公司与致同所友好协商,预计公司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215万元,服务内容包括对公司及公司目前合并范围内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如本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动,则按照实际审计内容调整费用。
(二)根据《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决策权限范围内。
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9名董事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上述议案的股东大会通知将另行发出。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北京市财政局于1981年成立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6月脱钩改制并与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合并,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致同所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致同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 0014469),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PCAOB注册。致同所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致同所是致同国际(Grant Thornton)的中国成员所。
截至2021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5名,注册会计师115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1年度业务收入25.3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13亿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2.88亿元;2021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375.62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1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37.68万元。致同所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 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情况
签字项目合伙人:卫俏嫔,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两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两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四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两份。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希建,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1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根据致同所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闫磊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闫磊,注册会计师,2004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审计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预计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215万元,包括对公司及公司目前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1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50万元,如本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动,则按照实际审计内容调整费用。该费用根据公司最新合并报表范围、业务规模、业务分布等情况确定,公允合理。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审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致同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的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因此,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的从业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次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知另行发出。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股东大会通知将另行发出。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2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与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下属各级子公司(以下合称“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22年度公司将与关联方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含广州工控下属各级子公司,以下统称“广州工控”)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将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与上述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协议。
2022年8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与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关联董事龙勇先生、刘茵女士、张金祥先生、敖盼先生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2.3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3、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21年度公司及合并范围内下属各级子公司未与广州工控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名称: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1904604026。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4、注册地址: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洞。
5、法定代表人:周千定。
6、注册资本:626,811.7766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1978年5月26日。
8、经营范围:医院管理;企业自有资金投资;企业总部管理;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停车场经营;新材料技术开发服务。
9、广州工控股权结构:广州市人民政府持股90%,广东省财政厅持股10%。广州工控的实际控制人为广州市人民政府。
10、关联关系:广州工控持有公司20%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
11、广州工控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单位:人民币亿元)
■
12、广州工控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广州工控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向广州工控采购商品、接受广州工控提供的劳务等;同时公司向广州工控销售商品、向广州工控提供劳务等。双方交易价格以同期市场价格为基准,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日常经营业务,交易的具体价格、收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主要条款将在相关协议签订时确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开展的情况与关联方签订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广州工控发生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有利于保持公司持续发展与稳定经营。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关于预计公司与关联方广州工控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将与关联方广州工控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交易事项,各交易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协议进行,定价公允,关联交易行为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2、关于预计公司与关联方广州工控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与关联方广州工控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3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向公司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公司旗下各级子公司)向公司股东南通威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威望”)申请借款,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借款利率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LPR利率。本次借款事项董事会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本次向南通威望借款公司无需提供相关担保。
2、南通威望直接持有公司103,846,133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1.02%,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2022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关联董事吴建先生、施晓越先生2人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向南通威望借款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相关事宜。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南通威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917539286044。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住所:南通市开发区广州路42号457室。
5、法定代表人:吴建。
6、注册资本:2,010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03年9月22日。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贸易经纪;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
10、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单位:人民币万元)
■
11、关联关系:南通威望直接持有公司103,846,133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1.02%,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南通威望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2、南通威望公司依法存续经营,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同时经查询,南通威望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因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包括公司旗下各级子公司)拟向公司股东南通威望申请借款,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借款利率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LPR利率。具体借款时间、借款期限等视公司实际资金需求而定。本次向南通威望借款公司无需提供相关担保。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向南通威望借款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需求,有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资金保障,能够更好地促进公司各项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交易的总金额
2022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南通威望未发生任何关联交易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1、关于向公司股东借款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拟向公司股东借款,资金用途为满足日常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该借款举措符合公司当前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该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向公司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2、关于向公司股东借款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拟向公司股东南通威望借款,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交易定价公允。相关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拟向公司股东南通威望借款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7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8月12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2年8月2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龙勇先生召集并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关于子公司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与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关于预计公司与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龙勇先生、刘茵女士、张金祥先生、敖盼先生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5、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关于拟向公司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吴建先生、施晓越先生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8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12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2年8月2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左梁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与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监事左梁先生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