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6 证券简称:大连电瓷 公告编号:2022-054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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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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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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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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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换届选举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并于2022年3月31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和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成员。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陶丹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3月12日和2022年4月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成立新业务子公司
根据公司整体的战略规划需要以及市场拓展策略,为进一步优化业务布局,满足未来实际经营状况,搭建综合性智慧能源生态体系,培育集发电、输电、供配电及新能源等相关业务于一体的综合性平台,向能碳资产一体化管理服务商方向发展,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决定以自有资金10,000万元人民币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超创数能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7月,为拓展市场服务区域,超创数能名称由“浙江超创数能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超创数能科技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12日和2022年7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截止本报告披露日,该子公司仍处于运营准备阶段。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应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06 证券简称:大连电瓷 公告编号:2022-052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电话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8月23日以书面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应坚先生召集,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详见2022年8月2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2年8月2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董事会决定对原《内部审计制度》进行更新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24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修订后的《内部审计制度》。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董事会决定对原《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更新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24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修订后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董事会决定对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更新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24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修订后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董事会决定对原《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更新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24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修订后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董事会决定对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更新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24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修订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董事会决定对原《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更新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24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修订后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8、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设公司职能部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为满足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效能,加强内部运营管理,董事会同意增设集采中心和研究院两个职能部门。
(1)增设集采中心
为了整合供应商资源,实现供应链成本与公司效率的最优化,确保产品质量,增设集采中心职能部门,集采中心主要职能是整合供应商资源,负责合格供应商名录的评审、建档,并在运行过程中作循环评价和调整。
(2)增设研究院
为了实现公司绝缘子业务和数字能源业务双轮驱动发展,增设研究院职能部门,研究院主要职能是组织对原有工艺设备进行研究、升级改造,对新产业产品进行研究并组织产品落地。
(3)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见附录)。
三、备查文件
1、《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录: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架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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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06 证券简称:大连电瓷 公告编号:2022-053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电话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8月23日以书面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任海先生召集,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详见2022年8月2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2年8月2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