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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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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2-64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2-62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2年8月22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内容详见2022年8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64《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2、《关于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2年8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2-65《关于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董事袁仁军、张端清、丁建国、滕振宇为本议案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3、《关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2年8月2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公司董事袁仁军、张端清、丁建国、滕振宇为本议案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4、《关于〈公司在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款等金融业务的应急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2年8月2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在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款等金融业务的应急风险处置预案》。

  公司董事袁仁军、张端清、丁建国、滕振宇为本议案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5、《关于调整2022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2年8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2-66《关于调整2022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6、《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2年9月9日(周五)上午11:00 在杭州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内容详见2022年8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2-67《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上述议案2、议案5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议案2为关联交易议案,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及独立董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2-63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22年8月22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会议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内容详见2022年8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64《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关于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2年8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2-65《关于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关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2年8月2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四)《关于〈公司在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款等金融业务的应急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2年8月2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在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款等金融业务的应急风险处置预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五)《关于调整2022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2年8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2-66《关于调整2022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以上议案二、五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2-65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临时会议、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公司继续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协议有效期为三年,拟于2022年到期。

  为继续加强公司整体资金管理,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满足公司业务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投财务公司”)继续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三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交投财务公司继续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交投财务公司为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及融资租赁服务、结算服务以及经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为三年,协议签署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

  (二)鉴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交通集团”)合计持有交投财务公司93.37%股份,并持有本公司46.22%股份,为交投财务公司和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公司与交投财务公司构成受同一法人主体浙江交通集团控制的关联关系,公司本次拟与交投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关联交易已经2022年8月2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关联董事袁仁军先生、张端清先生、丁建国先生、滕振宇先生审议本议案时均已回避表决,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浙江交通集团将回避表决。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OOOOO56876O2L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64H233010001

  法定代表人:钱文海

  注册资本:20亿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2年11月09日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不包括股票投资);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股权结构

  交投财务公司由浙江交通集团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持股比例如下表:

  ■

  浙江交通集团持有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66.99%的股份,浙江交通集团合计持有交投财务公司93.37%的股份。

  (三)主要业务经营及财务状况

  交投财务公司成立于2012年,发展稳健,经营状况良好。截至2021年12月31日,交投财务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5,414,794.24万元、净资产748,317.95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6,484.07万元,净利润76,586.73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交投财务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5,999,605.30万元、净资产777,702.36万元,2022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93,282.24万元,净利润29,384.41万元。

  (四)关联关系

  公司与交投财务公司之间构成受同一法人主体浙江交通集团控制的关联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五)履约能力

  经查询全国被执行人信息网、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网,交投财务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最近三年交投财务公司经营正常,盈利能力较强,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此次关联交易,双方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协商一致的原则确定,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相关费用,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一)合作原则

  1、乙方为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非排他的金融服务;

  2、甲方有权在了解市场价格和衡量各方面条件的前提下,结合自身利益并基于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下,自主决定是否接受交投财务金融服务,以及在期限届满时是否继续保持与乙方的金融服务关系,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接受其他金融服务机构提供相关金融服务。为免歧义,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并无义务使用乙方提供的任何金融服务;

  3、双方同意建立重要商业合作关系,并在公司高层建立定期会晤沟通机制,及时交流相关的业务信息和合作情况。

  (二)金融服务内容

  乙方根据银保监会批准的经营范围,可以向甲方及其控股公司提供以下主要金融服务业务:

  1、存款服务

  1.1、乙方为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严格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执行存取自由的原则;

  1.2、乙方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向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存款产品形式有: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1.3、乙方承诺,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乙方的存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厘定,不低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提供同期同档次存款服务所执行的利率,且乙方提供的存款服务须按照一般商务条款(即基于各自独立利益进行,或所订的交易条款,并不比独立第三方所给予甲方或其控股子公司的条款为差)进行;

  1.4、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同意在乙方处开立存款账户,自主选择不同的存款产品和期限;

  1.5、甲方同意其及其控股子公司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在乙方的存款日最高余额(如有,包括该等存款余额产生的所有利息)不超过捌亿元人民币;

  1.6、乙方保障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存款的资金安全,在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出资金需求时及时足额予以兑付。

  2、贷款服务及融资租赁服务

  2.1、根据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乙方将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乙方有关内部管理与控制制度的前提下为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业务,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贴现、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

  2.2、本协议期间,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可自主向乙方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乙方对甲方的授信额度不低于叁拾亿元人民币;

  2.3、乙方承诺,向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贷款利率将由双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不时颁布利率及现行市况协商厘定,贷款利率将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执行的利率,且乙方提供的贷款服务须按照一般商务条款(即基于各自独立利益进行,或所订的交易条款,并不比独立第三方所给予甲方或其控股子公司的条款为差)进行。

  3、结算服务

  3.1、乙方根据甲方的指令为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付款或收款的结算服务,以及与结算服务相关的辅助业务;

  3.2、乙方为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上述结算服务,结算费用按双方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国内其他为独立第三方的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服务费标准。乙方承诺给予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结算费用优惠。

  4、其他金融业务

  4.1、乙方在银保监会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为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跨境资金集中运营、外汇结售汇业务、财务顾问服务、信用证及相关顾问服务、委托贷款以及承兑及贴现票据。此外,乙方应积极向银保监会申请并充实经营范围,在合理控制资金风险的同时,为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资金获得较好收益开拓渠道,优化金融服务质量;

  4.2、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乙方承诺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国内其他独立第三方的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5、乙方应确保资金管理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支付需求;

  6、在遵守本协议的前提下,甲方或其控股子公司与乙方应分别就相关具体金融服务项目的提供进一步签订具体合同/协议以约定具体交易条款,该等具体合同/协议必须符合本协议的原则、条款和相关的法律规定。

  (三)金融服务协议生效、变更及解除

  1、本协议由双方各自履行必要的变更审批程序及授权签署后生效(公司必须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有效期三年。在有效期满后若续约,双方应重新签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金融服务协议。

  2、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变更和解除,在达成书面协议以前,本协议条款仍然有效。如涉及对本协议实质性、重大的修改,则双方就协议变更签署的书面协议,在取得双方有权机构批准后生效。

  3、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

  4、本协议如部分条款无效或不可执行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五、风险评估情况

  交投财务公司取得了合法有效的资质,建立了相应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与经营相适应的组织架构,雇佣了符合要求并具备相应能力的各类专业人员,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交投财务公司运营正常,资金较为充裕,内控健全,资产质量良好,资本充足率较高,拨备充足,与其开展存款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

  六、风险防范及处置措施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款等金融业务的应急风险处置预案》,详见2022年8月24日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告,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公司成立存款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建立存款风险报告制度,对交投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定期或临时向董事会报告。

  (二)公司与交投财务公司的资金往来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关联交易的要求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当交投财务公司出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情形的,应当2日内通知公司,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发生或者扩大,本公司存款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

  (四)处置预案程序启动后,领导小组应组织人员敦促交投财务公司提供详细情况说明,并多渠道了解情况,分析风险的动态。同时,根据风险起因和风险状况,落实风险化解预案规定的各项化解风险措施和责任,并制定风险应急处理方案。应急处理方案应当根据存款风险情况的变化以及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

  (五)针对出现的风险,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应与交投财务公司召开联席会议,要求交投财务公司采取积极措施,进行风险自救,避免风险扩散和蔓延。

  本次《关于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重新与交投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公司将按照前述制定的《关于公司在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款等金融业务的应急风险处置预案》,做好相关风险防范及处置工作。

  七、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交投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交投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

  交投财务公司为公司办理存款、综合授信、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时,服务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制定金融服务的价格。该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交投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10,497.95万元,贷款余额30,000万元,利息支出2,446.77万元,利息收入20.97万元;与控股股东浙江交通集团及其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88,827.97万元(不含关联存贷),均已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并做公开信息披露。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书;

  4、《金融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2-67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9日(周五)上午11:00,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9月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2日

  (七)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文晖路303号浙江交通集团大厦10楼1018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7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8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2年7月22日及8月24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有关公告。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2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须回避表决。议案2、3须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2年9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杭州市文晖路303号浙江交通集团大厦7楼投资证券部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86850618

  联系传真:0571-86850639

  联系人:吕伟兰

  通讯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03号浙江交通集团大厦7楼投资证券部

  邮政编码:310014

  电子邮箱:zmd000906@zmd.com.cn

  (五)会议费用

  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网络投票相关事宜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06

  2、投票简称:中拓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回避。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9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

  备注: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弃权”、“回避”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委托日期:年月日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书有效期限:

  证券代码:00090    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2-66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度对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担保调整后,公司为37家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合计为2,380,83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26.82%;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2,109,83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66.85%。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前次担保审议情况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2年5月14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2-19《关于2022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等有关公告。

  (二)本次担保调整情况

  为保障下属各子公司业务增长的资金需求,增强各子公司融资能力,推进布局全国及海外市场的战略,促进公司整体良性发展,公司拟在原有对35家子公司担保的基础上新增对2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额度在符合条件的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2,380,835万元保持不变,实际担保余额不超过 1,518,235 万元保持不变。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拟调减控股子公司浙江中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担保额度30,000万元,分别调剂给控股子公司浙商中拓(北京)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浙商中拓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担保额度20,000万元和10,000万元。

  2、除上述调整外,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2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中其他担保对象和担保金额均保持不变。本次调整后,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有效期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三)本次担保调整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担保额度调整的具体情况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调剂情况具体如下表: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经查询,上述被担保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事项主要内容由本公司、各子公司与各银行、各保险公司协商确定。

  五、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意见:公司此次对部分控股子公司调整担保额度是为了保障下属控股子公司业务增长的资金需求,增强各子公司融资能力,推进公司布局全国及海外市场的战略,促进公司整体良性发展。本次调整是在原有对35家子公司担保的基础上新增对2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额度在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保持不变。董事会对新增担保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及实际使用担保额度等进行全面评估,本次担保额度调剂符合公司业务发展要求,风险总体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上述被担保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因受地域、时间、行业、资金实力等限制而未能按出资额同等比例提供担保的,公司要求其向公司提供股权质押等担保措施,或由被担保子公司以土地、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资产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

  2、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书》。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调整后,公司为37家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合计为2,380,83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26.82%;实际担保余额不超过1,518,235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35.95%,均保持不变。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总余额1,250,101.44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76.62%。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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