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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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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除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已披露的重要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重要事项。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22-055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等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曹璋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亲自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认真审议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认为公司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2年上半年度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公司2022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2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25名激励对象可在第二个行权期的可行权日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111,240份,行权价格为10.38元/份。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龙燕女士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关于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16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398,930份股票期权将由公司注销;鉴于公司26名激励对象2021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不能行权的630,24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侵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龙燕女士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关于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王峰先生因为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宁文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22-056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等形式向所有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程淑霞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认真审议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认为公司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2年上半年度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2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事项的相关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同意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用自主行权的方式进行行权。

  表决情况: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宋青女士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公司16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398,930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收回注销。同时根据公司2021年度激励对象考核结果,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9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B级,17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C级。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第二个行权期的630,24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将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董事会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表决情况: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宋青女士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22-058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及到账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56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2,500万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7.0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2,675.00万元,发行费用总额为4,763.3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7,911.70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5月2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543号《验资报告》。

  2、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11号)核准,公司向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42,416,27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7.58元,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32,151.53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010.85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140.6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C10483号)。

  2、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7年6月21日,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社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资金(含利息/手续费/现金管理收益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转为营销中心建设项目使用。鉴于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资金922.87万元(含利息/手续费/现金管理收益净额25.55万元)已转入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补充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已使用完毕,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公司已于2018年6月6日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社区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为了便于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公司于2018年6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支行变更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公司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28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已按计划建设完毕,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节余资金为人民币26,989.28元(累计利息收入),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1%。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销户手续,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终止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并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7,079.07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将上述剩余募集资金转入公司基本户,公司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完毕,三方《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

  (二)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已在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云谷支行开设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鉴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完毕,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2022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2年半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附表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2年半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附表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2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4日

  附表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本表募集资金总额为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4,763.30万元后的金额。

  

  附表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本表募集资金总额为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1,010.85万元后的金额。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22-059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2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2年半年度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后,2022年半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4,112.3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均计入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期。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数据和原因说明

  (一)应收款项

  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应收款项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对于应收款项,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2022年上半年公司信用减值损失50.85万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38.48万元,应收票据坏账损失0.00元,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12.36万元。

  (二)存货

  对于存货跌价准备,公司通过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预计未来经营情况并结合疫情影响,认真评估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2021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163.14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4,112.30万元,减少公司2022年上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12.30万元。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相关资产的价值。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22-060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25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1,111,240份,行权价格为10.38元/股。

  2、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4、本次行权事宜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相应的行权手续后方可行权,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5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5月29日公告。

  2、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5月29日至2020年6月7日。截止2020年6月7日,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问题。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6月18日公告。

  3、2020年6月23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0年6月24日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6月24日公告。

  4、2020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的调整及授予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8月3日公告。

  5、2020年8月6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安奈JLC1,期权代码:037871。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793.52万份,授予人数75人,行权价格为10.38元/股。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8月7日公告。

  6、2021 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公司17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及第一个行权期由于业绩考核未达标导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835,625份进行注销,本次注销涉及总人数为75人。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7、2021年9月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注销数量为2,835,625份。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股票期权剩余 5,099,575份,激励对象人数58 人。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1年9月10日公告。

  二、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1、第二个等待期届满

  根据《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自登记之日起满12个月后,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在未来36个月内按15%、40%、45%的比例分三期行权。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登记日为2020年8月6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等待期已届满。

  2、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情况说明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及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所需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说明

  2020年7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授予权益的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取消上述人员的激励对象资格,并取消拟授予的股票期权;公司已经实施完成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有关规定需要对此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进行调整。经过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为75名,行权价格为10.38元/股,股票期权数量为793.52万份。

  鉴于在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等待期内17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935,700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鉴于公司2020年业绩未达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业绩考核要求,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第一个行权期的899,925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涉及人数为58人。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鉴于在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等待期内16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398,930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9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B级,17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C级,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涉及的630,24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安排

  1、股票期权行权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期权简称:安奈JLC1

  3、期权代码:037871

  4、行权价格:10.38元/股,股票期权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事项的,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6、本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及行权数量:

  ■

  7、行权期限: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手续办理完成之日起至2023年8月6日期间,且不得在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期间行权。

  五、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在公告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六、本次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本次行权所募集资金将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和缴纳方式

  本次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资金来源于自筹资金,公司对激励对象本次行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采用代扣代缴方式。

  八、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式

  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必须在计划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本次行权期内未行权或未全部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递延至下一期行权,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九、本次行权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可行权股票如果全部行权,公司股本将增加1,111,240股,公司股本总额将由212,081,352股增至213,192,592股。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2、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行权相关股票期权费用将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等待期内摊销,并计入相关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假设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将由212,081,352股增加至213,192,592股,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影响较小,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3、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公司在授权日采用“布莱克—斯科尔期权定价模型”(Black-ScholesModel)确定股票期权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权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由于在可行权日之前,公司已经根据股票期权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将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上述会计处理造成影响。因此,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十、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

  1、公司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和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上述规定中的不得行权的情形。

  2、经核查,本次可行权的25名激励对象已满足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行权条件,其作为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期限、行权条件、行权价格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公司不存在向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本次行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上述25名激励对象在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第二个行权期内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

  十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事项的相关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同意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用自主行权的方式进行行权。

  十二、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行权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行权的行权条件已满足,公司实施本次行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股份登记手续。

  十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22-061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公司16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及26名激励对象2021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拟对该部分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共计2,029,170份。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取得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0年5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5月29日公告。

  2、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5月29日至2020年6月7日。截止2020年6月7日,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问题。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6月18日公告。

  3、2020年6月23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0年6月24日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6月24日公告。

  4、2020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的调整及授予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8月3日公告。

  5、2020年8月6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安奈JLC1,期权代码:037871。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793.52万份,授予人数75人,行权价格为10.38元/股。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8月7日公告。

  6、2021 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公司17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及第一个行权期由于业绩考核未达标导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835,625份进行注销,本次注销涉及总人数为75人。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7、2021年9月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注销数量为2,835,625份。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股票期权剩余 5,099,575份,激励对象人数58 人。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1年9月10日公告。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及授权说明

  1、激励对象离职

  鉴于公司16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计划激励条件,公司对以上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398,930份进行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激励对象分年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三个档次,激励对象层面绩效考核要求如下:

  ■

  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公司级股票期权行权比例×个人考核可行权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激励对象按照各考核年度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行权,因考核结果导致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收回注销。

  根据公司2021年度激励对象考核结果,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9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B级,17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C级。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第二个行权期的630,24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涉及人数为26人。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取得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共注销2,029,170份股票期权,涉及总人数为42人。

  三、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公司16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398,930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收回注销。同时根据公司2021年度激励对象考核结果,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9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B级,17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C级。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第二个行权期的630,24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将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董事会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律师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22-062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王峰先生的辞任报告书,王峰先生因为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王峰先生的辞任报告书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王峰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王峰先生确认其与公司董事会之间并无意见分歧,亦无任何需要提请公司股东关注的事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王峰先生通过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持有公司股票期权30万份,其辞职后所持有的股份将依据股权激励相关制度规定执行。此外,王峰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王峰先生在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王峰先生所做出的杰出贡献致以最诚挚的谢意。

  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曹璋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请宁文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宁文女士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与从业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宁文女士的简历请查看附件,其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岗路2018号天安云谷产业园一期3栋A座16楼

  办公电话:0755-22914860

  传真:0755-28896696

  电子邮箱:dongmiban@annil.com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4日

  

  附件:

  宁文,女,1984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历任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职务。2022年7月加入本公司。

  宁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宁文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宁文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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