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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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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33                证券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3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与广州白云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云产业投资”)、广东德氢氢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德氢”)及广东云聚氢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东云聚”)签署了《关于广东云韬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拟共同出资在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设立广东云韬氢能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云韬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6,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白云产业投资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广东德氢认缴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广东云聚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1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8月23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7日通过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华农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到9名。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编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以部分生产设备为融资租赁物,向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租赁期限不超过36个月。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金额内办理融资租赁相关业务的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4日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2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8月23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7日通过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廖英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2年上半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放并签订相应《监管协议》并严格管理该资金的使用,没有发生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4日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5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8月2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融资租赁业务概述

  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具体包括以新购设备直接融资租赁和自有部分设备售后回租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融资租赁交易。本次拟开展融资租赁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在批准的额度内办理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和法律文件等。

  上述融资租赁业务事项的租赁方式、实际融资金额、实际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租赁设备所属权等具体内容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公司与平安租赁无关联关系,以上融资租赁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融资租赁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融资租赁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批。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054572362X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成立日期:2012-09-27

  营业期限:2012-09-27至2042-09-26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37层

  法定代表人:王志良

  注册资本:1450,000万元人民币

  营业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标的资产概况:公司名下部分生产经营性资产、机器设备等。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截至目前,标的资产不存在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融资租赁主要内容

  1、租赁标的物:公司名下部分生产经营性资产、机器设备等;

  2、资金用途:用于公司营运资金;

  3、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4、融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

  5、租赁方式:采取售后回租,即公司将上述租赁物出售给平安租赁,并回租使用,租赁合同期内公司按约定向平安租赁分期支付租金;

  6、租金支付方式:每季度分期支付;

  以上交易内容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事项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能够有效盘活现有资产,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满足公司经营业务资金需求。本次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不影响公司设备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助于进一步盘活现有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且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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