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共计人民币15,727.9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兴业银行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华安证券尊享月月赢1号资产管理计划、华安证券周周赢资产管理计划、华安证券尊享季季赢1号资产管理计划、杭州银行幸福99新钱包理财计划、中信证券华安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
●委托理财期限:中短期
●履行的审议程序: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2年5月10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1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资金收益,在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基础上,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本次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自上一公告日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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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采取的内部控制措施
公司委托理财资金主要用于投资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主要投资标的的产品。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安排相关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购买后及时分析和监控理财产品的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兴业银行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
(1)产品收益计算方式:每万份理财产品已实现收益=当日理财产品份额已实现收益÷当日理财产品份额×10000。
(2)支付方式:网上自主申购及赎回。
(3)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本产品不收取超额业绩报酬、认购费、申购费和赎回费用。
(4)流动性安排:不涉及
(5)清算交收原则:不涉及
(6)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7)交易杠杆倍数:无
(8)违约责任:a.由于本协议一方当事人的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双方同时负有过错,则应由双方各自按照过错程度承担责任。b.双方同意,发生下列情况造成损失时,按以下约定承担责任:对由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变化,监管机构管理规则的修改、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原因而导致的相关风险及损失,双方当事人互不承担责任;本协议书中涉及的相关终止日期或兑付日期如遇节假日,将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由此产生的风险及损失双方当事人互不承担责任;如甲方违反本协议所做的声明和保证,或本产品甲方所涉及的资金被有权机关全部或部分冻结或者扣划,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且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如因此给乙方或产品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9)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投资于存款、债券等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
【2】华安证券尊享月月赢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收益构成:本资产管理计划收益包括: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可供分配收益为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资产管理计划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2)支付及赎回方式:网上自主申购赎回,本资产管理计划封闭期后每周开放一次。
(3)理财费用的收取约定:本计划不收取认购费用;持有期限不足30天(不含),退出费率为0.30%;持有期限高于30天(含)以上,退出费率为0
(4)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5)投资范围:投资范围:(1)本集合计划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的国债、各类金融债(含次级债、混合资本债)、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含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可转债、可交换债、债券型基金、分级基金优先级、资产证券化产品、现金、债券逆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货币市场基金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本集合计划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信用类债券,主体评级(或债项)必须在AA(含)以上;(2)本集合计划投资资产证券化产品,底层资产非产品,底层资产相对分散,现金流稳定,现金流归集路径清晰;投资份额仅限于优先级,且投资评级为AA(含)以上的份额;投资品种挂牌场所为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3)可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可转债与可交换债转股;(4)投资者在此同意并授权管理人可以将计划的资产投资于管理人及与管理人有关联方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交易完成5个工作日内,管理人应书面通知托管人,通过管理人的网站告知投资者,并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和证券交易所报告。
【3】华安证券周周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收益构成:本资产管理计划收益包括: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可供分配收益为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资产管理计划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2)支付及赎回方式:网上自主申购赎回,每周二开放申赎
(3)理财费用的收取约定:本计划不收取认购费用及退出费
(4)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5)投资范围:投资范围:(1)本集合计划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的国债、各类金融债(含次级债、混合资本债)、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含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可转债、可交换债、债券型基金、分级基金优先级、资产证券化产品、现金、债券逆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货币市场基金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本集合计划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产品,可参与债券正回购,其中信用债的主体评级(或债项)必须在AA+(含)以上,短期融资债券债项(如有)不低于A-1;(2)本集合计划投资资产证券化产品,底层资产非产品,底层资产相对分散,现金流稳定,现金流归集路径清晰;投资份额仅限于优先级,且投资评级为AA+(含)以上的份额;投资品种挂牌场所为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3)本集合计划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性资产;(4)投资者在此同意并授权管理人可以将计划的资产投资于管理人及与管理人有关联方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交易完成5个工作日内,管理人应书面通知托管人,通过管理人的网站告知投资者,并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和证券交易所报告。
【4】华安证券尊享季季赢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收益构成:本资产管理计划收益包括: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可供分配收益为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资产管理计划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2)支付及赎回方式:网上自主申购赎回,本资产管理计划封闭期后每周开放一次。
(3)理财费用的收取约定:本计划不收取认购费用;持有期限不足90天(不含),退出费率为1%;持有期限高于90天(含)以上,退出费率为0
(4)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5)投资范围:投资范围:(1)本集合计划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的国债、各类金融债(含次级债、混合资本债)、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含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可转债、可交换债、债券型基金、分级基金优先级、资产证券化产品、现金、债券逆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货币市场基金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本集合计划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信用类债券,主体评级(或债项)必须在AA(含)以上;(2)本集合计划投资资产证券化产品,底层资产非产品,底层资产相对分散,现金流稳定,现金流归集路径清晰;投资份额仅限于优先级,且投资评级为AA(含)以上的份额;投资品种挂牌场所为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3)可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可转债与可交换债转股;(4)投资者在此同意并授权管理人可以将计划的资产投资于管理人及与管理人有关联方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交易完成5个工作日内,管理人应书面通知托管人,通过管理人的网站告知投资者,并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和证券交易所报告。
【5】中信证券华安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
(1)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收益率×95%+银行人民币一年定期存款利率(税后)×5%。
(2)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本产品不收取认购、申购、赎回费用。将从资产中扣除费用:管理费0.20%,托管费0.02%,销售服务费0.20%。
(3)流动性安排:不涉及
(4)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可申购,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7天的最短持有期限
(5)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6)特定风险:1、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同业存单,存在一定的违约风险、信用风险及利率风险。当同业存单的发行主体出现违约时,本基金可能面临无法收取投资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当本基金投资的同业存单发行主体信用评级发生变动不再符合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约定时,管理人将需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调整,可能导致变现损失;金融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同业存单市场的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从而影响本基金投资收益水平。2、最短持有期内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3、开始办理赎回业务前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4、标的指数回报与同业存单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5、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6、标的指数计算出错的风险。7、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8、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9、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10、成份券停牌或违约的风险。11、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12、《基金合同》提前终止的风险
(7)投资范围: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为更好实现投资目标,还可以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非标的指数成份
券和备选成份券的其他同业存单、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等)、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现金等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6】杭州银行幸福99新钱包理财计划
(1)产品收益计算方式:根据理财资产实际运作收益扣除产品固定托管费、管理费用后计算得出。杭州银行将根据产品实际投资运作情况计算每一交易日的日理财年化收益率(扣除产品年固定托管费、管理费率后),并于下一交易日公布。非交易日的日理财年化收益率将于下一交易日一同公布。
(2)支付方式:网上自主申购及赎回。
(3)相关费用:1、本产品不收取认购费、申购费和赎回费。2、本产品托管人按照产品总规模收取年化0.025%的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收取。3、本产品管理人按照产品总规模收取年化0.35%的固定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收取。若理财资产运作实际收益率低于0.35%/年,则杭州银行不收取固定管理费。4、杭州银行保留变更上述收取费率标准的权利,如有变更,将提前一个工作日在杭州银行网站或杭州银行营业网点公告。
(4)流动性安排:不涉及
(5)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6)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本理财产品为固定收益类产品,全部投资于以下符合监管要求的各类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债券、存款、货币市场金融工具等高流动性资产、债券基金、质押式及买断式回购,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债权类资产。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购买标的以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评级低为主要考量。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风险等级较低,符合公司资金管理需求。受托金融机构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期间将与受托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受托方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二)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公司同受托方保持着理财合作业务关系,未发生未兑现或者本金和利息损失的情况。公司查阅受托方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理财业务开展的具体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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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125,778,197.94元、交易性金融资产443,382,051.66元,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157,279,000.00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比例为125.04%,通过适度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理财收益,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主要为浮动收益型产品。受金融市场宏观政策影响,购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2年5月10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1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经核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案例的基础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可控的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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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