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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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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表决权之目的、征集方案、征集程序、授权委托规则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本人或公司有权随时按《征集表决权公告》确定的规则和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征集人(被授权委托人)声明:征集人已按有关规定编制并公告了《征集表决权公告》,并将按照授权委托人的投票指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本人或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玆授权委托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卫东代表本人【      】或公司【                 】出席于2022年9月14日召开的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本人【      】或公司【                   】对本次征集表决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

  本人【      】或公司【                   】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其他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

  (注: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授权委托人姓名(名称):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授权委托人股东帐号:              授权委托人持股数量:

  授权委托人地址:                  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日期:

  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个人股东由委托人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并同时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2—110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联创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自2022年7月28日至2022年8月22日,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联创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3.71元/股)的130%(即17.82元/股)。若在未来12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有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3.71元/股)的130%(即17.82元/股),将触发“联创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联创转债”。

  一、“联创转债”的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4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3月16日公开发行了3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0,000万元,期限六年。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276号”文同意,公司3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4月13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联创转债”,债券代码“128101”。

  (三)可转债转股情况及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2020年9月21日至2026年3月16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18.82元/股。

  2、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实施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相关规定,“联创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0年5月29日起由18.82元/股调整为14.48元/股。详见2020年5月25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联创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5)。

  3、公司于2020年8月5日办理完成了4名股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但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此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联创转债”转股价格不变,仍为14.48元/股。详见2020年8月6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1)。

  4、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81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18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8,867,915股(A股),相关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新发行股份登记手续,本次新增股份于2020年11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价格为9.01元/股。以截至2020年11月11日公司总股本929,028,087股为计算基准,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047,896,002股。

  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联创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4.48元/股调整为13.86元/股。详见2020年11月17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联创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9)。

  5、公司于2021年5月7日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新增股份15,247,500股,于2021年5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以截至2021年5月6日公司总股本1,047,899,305股为计算基准,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063,146,805股。

  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联创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3.86元/股调整为13.7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5月13日起生效。详见2021年5月10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联创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6、公司于2021年6月7日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相关规定,“联创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6月7日起由13.74元/股调整为13.72元/股。详见2021年6月1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联创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7、公司已于2021年8月2日办理完成了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注销事宜,共注销255,000股,截至2021年8月2日公司总股本由1,063,158,702股变更为1,062,903,702股。本次注销股份占注销前总股本的0.02%。本次回购账户股份注销完成后,根据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联创转债”转股价格不变。详见2021年8月4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注销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

  8、公司已于2021年8月24日办理完成了7名股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截至2021年8月24日公司总股本由1,062,904,878股变更为1,062,810,238股,共回购注销94,640股,本次注销股份占注销前总股本的0.01%,回购价格为4.09元/股,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387,259.53元。根据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相关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情况,“联创转债”转股价格不变。详见2021年8月26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

  9、公司已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股权登记日:2022年7月8日;除权除息日:2022年7月11日),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0.109999元。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上述2021年8月2日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255,000股和2021年8月24日回购注销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94,640股股份均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转股价格均未进行调整,与本次权益分派派送现金股利累计计算,“联创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13.72元/股调整为13.71元/股。详见2022年7月5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联创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2)。

  二、“联创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

  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情况

  自2022年7月28日至2022年8月22日,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联创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3.71元/股)的130%(即17.82元/股)。若在未来12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有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3.71元/股)的130%(即17.82元/股),将触发“联创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联创转债”。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和《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于触发“联创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时点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赎回“联创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2—111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11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归还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部分资金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9)。

  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通过合理安排,资金运作良好。根据公司募投项目进度及资金需求,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中的部分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6)。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进度及资金需求,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中的部分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截至目前,公司已归还16,000万元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剩余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将在到期之前归还。在此期间如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正常支付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将已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提前返回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2—109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8月2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该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9月1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9月14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4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的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1699号公司办公楼3-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2年8月9日和2022年8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文件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文件。

  特别提示:

  1、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2、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表决权。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使公司股东充分行使权利,表达自己的意愿,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由独立董事刘卫东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第二、三、四项议案征集表决权,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应同时明确对未被征集表决权的提案的表决意见,征集人将按被征集人的意见代为表决。有关征集表决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信函或邮件在2022年9月9日16:00前送达至本公司证券部,邮箱:jun_xiong@lcetron.com),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9月7日至9月13日期间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1699号公司办公楼三楼证券部。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国清、熊君

  联系电话:0791-88161608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1699号公司办公楼三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330096

  2、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36

  2、投票简称:联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9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9月14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截止2022年9月6日,本人(本公司)持有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

  股股,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出席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9月14日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意愿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

  本委托书有效期为: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个人股东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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