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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郑州红宇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红宇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红宇专汽”)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1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郑州红宇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7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独立财务顾问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一、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2022年8月19日,红宇专汽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中国银行南阳分行购买了金额为人民币2,500万元的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
中国银行南阳分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现将相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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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风险控制措施
1.红宇专汽本次所办理的中国银行南阳分行对公结构性存款为保本保最低收益型,且期限较短,风险可控。
2.红宇专汽财务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严格控制资金安全,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下,将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资金按期足额收回。
3.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1.红宇专汽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办理对公结构性存款,是在确保其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项目建设正常进行。
2.红宇专汽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办理对公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其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红宇专汽、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公告日前12个月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12个月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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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备查文件
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认购委托书、银行凭证。
特此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