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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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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说明: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原因是公司6月底出口油脂1.33亿货款截至报告期尚未收回,上述款项已于2022年7月中旬收回;为锁定天津餐厨并购项目,2022年公司预付天津德丰油脂款5000万元,期末余额3730万元,该项目已于2022年8月收购;为锁定成都餐厨并购项目,2022年公司预付四川健骑士油脂款3100万元,期末余额2434万元。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北清环能       公告编号:2022-124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21年2月22日,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宜昇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公司拟以持有的南充金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受让宜昇有限公司持有的合肥非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二、交易进展情况

  其后,公司与宜昇有限公司就《股权转让框架协议》进一步协商相关股权及债权转让安排,该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2月2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了暂缓履行本次信息披露义务。

  现因上述交易的先决条件未达成,经各方经协商一致,拟终止该交易,并就原协议《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签署《解除协议书》。

  三、《解除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1、各方确认原协议于2022年8月22日均予以解除,原协议中约定的各方权利义务不再继续履行。

  2、各方一致同意免除相对方在原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本协议签署后,原协议不再对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各方放弃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通过任何方式向相对方提出基于原协议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要求。各方确认基于原协议不存在未结债权债务。

  3、各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书,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书的约定,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本次解除协议事项系交易先决条件未达成,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解除协议书》。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北清环能            公告编号:2022-125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21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5人,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匡志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上半年的经营活动、公司治理及财务状况等方面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北清环能   公告编号:2022-126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2022年8月2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鑫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编制要求,2022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北清环能             公告编号:2022-129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就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86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7,327,219股新股。公司根据发行方案已经实际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1,823,63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05,299,998.40元,扣除承销费以及公司累计发生其他应支付的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592,798,277.9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16日划入公司分别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建华北大街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南礼士路支行开设的指定账户,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XYZH/2021BJAA40499《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上述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便于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各实施主体及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南礼士路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相应补充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的履行情况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于2022年8月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份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2年3月31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对外投资的议案》。根据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和现阶段发展需求,公司使用“新城热力扩容及改造项目”中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中11,390.92万元、“沼液资源化循环利用生产项目”即“济南稼禾香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水肥资源化循环利用生产建设项目”中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6,664.13万元,以及原计划投向“惠民县大朴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生物质利用扩建项目”的全部募集资金5,600万元,合计23,655.05万元,用于收购北京驰奈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驰奈”)99.996%股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未发现违规情形。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22日

  

  附表1: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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