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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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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注:公司控股股东名称“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已变更为“中电科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5月7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变更名称及经营范围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25)。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万谦

  2022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22-39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将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749号文核准,公司获准以总股本346,325,336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截至2019年2月19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配售不超过103,897,600股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最终确定发行数量为100,160,748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04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04,649,421.92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9,353,102.05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5,296,319.8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2月28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众环验字(2019)02000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共使用募集资金75,592,304.55元,其中,2022年上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826,930.00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余额323,146,584.87元(包括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2.7亿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余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并遵照执行。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专项存储情况

  根据《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项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公司会同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美景支行、中信银行珠海五洲花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香洲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1、公司对“基于NB-IoT技术的安全接入解决方案研发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注销了该募集资金专户。

  2、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7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故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详见附表1中“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中的内容。

  3、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投项目中“基于NB-IoT技术的安全接入解决方案研发项目”、“生产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基于NB-IoT技术的安全接入解决方案研发项目”旨在通过对eSIM模块、NB-IoT模组及物联网服务接入部署和管理平台的研发,加强公司技术创新能力,提升公司研发实力,从而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该项目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生产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是对智能卡现有生产线进行智能化改造,该项目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但对于提升单人劳动生产率,改善设备综合效率,优化产品质量,间接提高收入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在此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到募投项目的建设。截至2019年2月2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22,754,032.14元,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出具《关于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19)022810号)。

  2019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2,754,032.14 元。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9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于2020年10月12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20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于2022年10月11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2021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7,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配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

  1、“NB-IoT项目” 已基本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该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净额合计8,630,792.03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2、“医保平台项目” 在实施过程中,因受市场环境及相关国家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变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项目推进不达预期,基于投资风险控制、公司产业战略发展以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等多方面因素考虑,公司终止继续使用募集资金投资该项目。公司终止该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后,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将继续存放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或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续公司将积极筹划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审慎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如有确定的投资项目,在保障新的投资项目市场前景良好且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审批及披露程序后使用募集资金。

  3、“生产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 由“中央集成控制系统”和“产线改造”两个子项目构成。根据项目实际建设需求,公司对该项目内部资金投入进行了调整,将“产线改造”项目中智能物流改造部分的募集资金投入由2,839.40万元减少至2,328.40万元,该部分减少的募集资金转投入至“中央集成控制系统”的MES系统,同时,由于该项目中PMS系统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全部由自有资金实施完成,故将该部分相应的募集资金同样转投入至MES系统。调整后,MES系统的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额由729万元调整至1500万元,项目募集资金总投资额不变。

  本报告期内,该项目因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已予结项,待该项目应付未付款支付完毕后,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3,386.65万元(实际余额以资金转出时专户余额为准)存放于公司交通银行珠海美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管理,募集资金余额转出后,公司将对该项目原对应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未来,公司将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围绕主业、谨慎论证、合理规划安排使用,尽快寻找新的与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进行投资,并在使用前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时披露。

  (二)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1、公司于2020年1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0年2月12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资金投入计划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同时调整募投项目之一生产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内部资金投入计划。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1月23日、2020年2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资金投入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东信和平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9)。

  2、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实施的议案》,同意对“NB-IoT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同意“医保平台项目”终止实施。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27日、2021年4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东信和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22)。

  3、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1年9月7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对“生产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结项。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21日、2021年9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31)、《东信和平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35)。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附表1、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表1: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注1: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33,008.08万元,系“NB-IoT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流863.08万元、“医保平台项目”终止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含利息净额)28,867.87元,截止报告期末, 生产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已支付82.69万元尾款)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含利息净额)3,386.65万元合计所得。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22-40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8月19日下午17:00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万谦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同意豁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期限,并于 2022 年 8月 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补选楼水勇董事、谢宙宇董事为战略委员会委员;补选谢宙宇董事、唐亮董事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楼水勇董事不再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简历附后)构成如下: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张立强    委员:辛阳、邓川、万谦、唐亮、谢宙宇

  (2)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辛阳      委员:张立强、邓川、万谦、楼水勇、谢宙宇

  (3)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邓川      委员:辛阳、张立强、万谦、 楼水勇、唐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1、万谦先生

  1966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工学学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长、中电科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某研究所副所长、常务副所长,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电子科学研究院副院长,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信息科学研究院院长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万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在公司控股股东中电科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除此之外与本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董事的任职资格。经查询核实,万谦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楼水勇先生

  1975年生,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中电科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职工董事、杭州东方通信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广州邮电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东信园区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珠海普天和平电信工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市西湖区人大代表。曾任中电科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副总会计师、副总经理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楼水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在公司控股股东中电科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除此之外与本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董事的任职资格。经查询核实,楼水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谢宙宇先生

  1977 年出生,硕士学位,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中电科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曾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某研究所第二研究部室主任、副主任、总工程师、共性产品中心主任,电科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事业群总经理、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某研究院科技发展处处长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宙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在公司控股股东中电科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除此之外与本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董事的任职资格。经查询核实,谢宙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唐亮先生

  1984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董事、珠海正方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珠海正高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珠海市香洲正方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珠海市正方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董事的任职资格。经查询核实,唐亮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辛阳先生

  1977年出生,信号与信息处理专业博士,教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北京邮电大学网络空间安全学院教授博导、灾备技术国家工程中心副主任、北京邮电大学灾备与数据安全中心主任,中国密码学会理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辛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董事的任职资格。经查询核实,辛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张立强先生

  1976年生,本科学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苏州中科科电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执行合伙人和投资决策委员会秘书、中科世通亨奇(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中科天智运控(深圳)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曾任原总装备部综合计划部正团职参谋、成都锐芯盛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和德宇航技术有限公司副总裁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立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董事的任职资格。经查询核实,张立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邓川先生

  1973年生,会计学专业博士、教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浙江财经大学“审计学”国家一流建设专业负责人,人事处处长,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常务理事,浙江省本科工商管理类教指委委员,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经济类委员,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内部治理指导委员会委员。目前同时还兼任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邓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董事的任职资格。经查询核实,邓川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22-41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2年1月1日-2022年9月30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同向上升

  (1)2022年前三季度预计业绩情况

  ■

  (2)2022年第三季度预计业绩情况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1、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业绩较去年同期增长,主要是公司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产品和服务市场竞争力,加大市场拓展力度,优化业务结构,强化成本费用管控,经营业绩呈现增长的态势。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为准。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22-36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9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19日上午9:00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万谦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6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22年8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联董事万谦先生、楼水勇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公告。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社会责任管理制度〉的议案》

  《社会责任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22-37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9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19日上午11:00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光耀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募集资金使用及有关的信息披露合乎规范,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出具的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公正、客观地反映了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的内部控制、经营管理等情况,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内控建设、经营情况均符合开展金融服务的要求,不存在损害本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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