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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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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0740          股票简称:山西焦化          编号:临2022-027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8月19日在本公司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7人,实际出席7人,会议由孔祥华监事会主席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上半年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

  3、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参与编制报告和审议的人员能恪尽职守,扎实工作,没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2022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编号:临2022-029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2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向关联方购销部分辅材和产品,能够稳定、优化公司辅材来源和供应渠道,有利于拓展公司产品的销售渠道,提高货款回收率,加快资金周转率。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稳定产品销售和辅材来源,公司拟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向关联方销售焦炭产品、采购辅助材料等,拟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0-2.24亿元,增加后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调整为76.7-172.54亿元。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2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公司6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3名非关联董事(独立董事)进行表决通过(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议,股东大会表决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股东进行表决。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公司将与关联方签订相关购销合同。

  (三)2022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根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76.7—170.3亿元。为进一步稳定公司产品销售和辅材来源,保障日常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公司拟增加部分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增加金额为0-2.24亿元,其中:与山西焦煤集团金土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包含其子分公司。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调整为76.7—172.54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

  注册资本:1,062,322.99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建泽

  主营业务:矿产资源开采、煤炭开采、煤炭加工、煤炭销售、煤炭技术开发与服务等。

  2、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85年

  注册资本:205,681.36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世红

  主营业务:公司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和禁止的除外),承办对外投资、合资、合作及来料加工和补偿贸易业务;生产焦炭、合成氨、尿素等。

  控股股东: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山西焦煤集团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

  注册资本:70,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永宁

  主营业务: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矿山机械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建筑材料销售等。

  控股股东: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山西焦煤集团金土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

  注册资本:32,91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高荣

  主营业务:农业种植;动物饲养场:养殖;食品生产:农产品加工(仅限设立分公司时使用);园林绿化工程;花卉的销售及租赁;煤炭、焦炭、煤制品、钢材、金属材料及制品(不含稀贵金属)、有色金属(不含稀贵金属)、铁矿石、生铁、铁合金、日用百货、化妆品的销售;食品经营: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的销售等。

  控股股东: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关联方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山西焦煤集团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为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山西焦煤集团金土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为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述两家公司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均受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因此公司与上述两家公司产生业务往来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按照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并结合市场情况制定,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其签定相关购销合同,对发货单位、数量、供货时间、质量要求、验收标准、结算方式、商务纠纷等给予详细规定,明确双方权利、责任和义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能够稳定、优化公司辅材来源和供应渠道,有利于拓展公司产品的销售渠道,提高货款回收率,加快资金周转率。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公告编号:2022-031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9月8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8日

  至2022年9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上述议案,并于2022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22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拟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票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于2022年9月7日(星期三)18:00时前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办理登记手续,或以信函(传真)方式书面回复公司进行登记,书面材料包括股东名称、身份证明复印件、股票账户卡、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受委托人应附上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并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7-6625471  6621802

  传真:0357-6625045

  联系人:李延龙  刘曹杰

  地址:山西省洪洞县广胜寺镇

  邮政编码:041606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编号:临2022-026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8月19日在本公司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由李峰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会议决定:2022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2022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临2022-028号《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关于对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公司认为: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未发现财务公司资产负债比率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和最新监管要求;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经营,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可控,同意披露该评估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部分成员的议案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部分成员调整如下:

  ■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增加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稳定产品销售和辅材来源,拟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本次新增关联交易金额为0-2.24亿元。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公司9名董事会成员中,6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3名非关联董事予以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临2022-029号《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六、关于为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与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霍州煤电”)签订的《互保协议》,公司拟为霍州煤电向兴业银行临汾分行申请5亿元敞口授信业务(融资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不超过10%)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公司9名董事会成员中,6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3名非关联董事予以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临2022-030号《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七、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于2022年9月8日(星期四)14:30时在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9月1日(星期四)。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临2022-031号《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编号:临2022-028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2年)》有关规定,现将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623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80元,共募集资金156,000.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4,992.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151,008.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2月5日划入本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太原分行营业部开设的账号为75250188000582290的人民币账户中,另扣除审计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720.00万元,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50,288.00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3)第110ZA0027号”《验资报告》验证。

  2、2019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向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92号)核准,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83,879,42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63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64,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3,138.56万元,已由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17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千峰南路支行开设的账号为75310188000324235的人民币账户中。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9)第110ZC0009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1)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138,788.76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9,884.2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11,499.24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8,385.05万元)。

  (2)2019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已支付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现金对价60,000.00万元,置换转出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3,138.56万元,转出募集资金利息收入18.52万元,该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22年上半年度,本公司以募集资金投入募集项目“1-4号焦炉配套干熄焦项目”985.60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30,050.32万元。

  综上,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39,774.36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9,045.93万元(其中募集资金10,513.64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8,532.29万元)。

  (2)2019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11年9月7日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12月6日、2019年10月25日、2022年4月22日,本公司对上述管理制度进行了三次修订,并分别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3年2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上述存款余额中,募集资金10,513.64万元,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8,532.29万元(其中:2022年1-6月147.24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022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年1-6月,本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2年)》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附表:2022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3日

  ■

  ■

  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编号:临2022-030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为5亿元,累计为其担保金额为15亿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没有逾期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霍州煤电”)于2020年12月签订互保协议,互保金额总计15亿元,期限三年。截至目前,公司为霍州煤电担保15亿元,霍州煤电为本公司担保10.9亿元。霍州煤电在兴业银行临汾分行的5亿元敞口授信业务将于2022年9月起陆续到期,为保证资金正常运转,霍州煤电拟继续申请该笔敞口授信业务,提请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本次霍州煤电为保证生产经营资金正常周转,拟继续向兴业银行临汾分行申请5亿元敞口授信业务,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业务,融资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不超过10%,霍州煤电希望本公司根据互保协议为其本笔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根据公司与霍州煤电签订的《互保协议》,本公司拟为霍州煤电向兴业银行临汾分行继续申请5亿元敞口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累计为霍州煤电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5亿元。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经公司2022年8月1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时,公司9名董事会成员中,6名关联董事均依法回避表决,由3名非关联董事(独立董事)进行表决通过(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西省临汾市霍州市鼓楼东街188号

  成立日期:1992年5月11日

  注册资本:44.02亿元

  法定代表人:戎生权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加工及销售;发电供电;汽车修理;汽车运输;煤矿技术开发与服务;煤层气开发利用;自建铁路、公路的维修;工矿物资的销售;水、电、暖线路检修维护;金属材料加工;设备租赁,房屋租赁;煤矿机电设备配件制造等。

  (二)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霍州煤电资产总额90,662,458,795.73元、负债总额74,375,219,911.48元、净资产16,287,238,884.25元、资产负债率82.04%;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5,553,984,494.92元、净利润284,395,500.09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霍州煤电资产总额85,816,037,517.51元、负债总额68,814,331,041.20元、净资产17,001,706,476.31元、资产负债率80.19%;实现营业收入15,326,281,175.77元、净利润547,842,831.61元。

  (三)关联关系和互保对方的股权结构图

  1、关联关系

  霍州煤电是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西焦煤”)的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58.8%;本公司控股股东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是山西焦煤的全资子公司,上述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山西焦煤,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股权结构图

  ■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担保主要内容:霍州煤电为保证生产经营资金正常周转,拟向兴业银行临汾分行继续申请5亿元敞口授信业务,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业务,融资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不超过10%,期限1年。根据公司与霍州煤电签订的《互保协议》,本公司拟为霍州煤电本笔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无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按照公司和霍州煤电签署的《互保协议》,同意在三年期限内双方互相担保15亿元。截止2022年6月30日,霍州煤电的资产负债率为80.19%,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本次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双方目前的生产经营环境和企业的长远发展,公司董事会确信被担保人具备充分的偿还债务能力。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认可,认为本次对外担保符合双方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霍州煤电提供担保,符合《互保协议》的约定,公司为霍州煤电提供担保的同时,霍州煤电也为公司续贷或新增贷款提供担保。此项互保业务能促进双方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和长远发展,增强融资能力,提高融资效率,符合双方目前的生产经营环境和长期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本次担保后,本公司对外担保总额15亿元,均为向霍州煤电提供的担保。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33%,截至目前无逾期担保。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七、备查文件

  1、互保协议;

  2、霍州煤电营业执照复印件;

  3、霍州煤电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4、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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