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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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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重大事项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2-099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061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37.8003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8.72元,共计募集资金56,867.62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420.56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3,447.0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819.95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2,627.1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19〕第3-00002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78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741.2935万股,

  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0.10元,共计募集资金35,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9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4,61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00.80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4,509.2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452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公司通过自有资金账户支付非公开发行股票手续费17,412.94元,尚未通过募集资金账户归还。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2月18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签订了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原《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作废,2019年9月30日,与子公司惠州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19年9月5日,与子公司惠州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1年8月16 日,作为第二次募集资金账户,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兴业银行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交通银有限公司行昆山分行、农业银行巴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

  单位:人民币元

  ■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资账户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电子材料与器件升级及产业化项目-电子材料与器件升级扩产”的实施地点由“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变更为“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昆山市巴城镇毛许路路段”,并使用募集资金通过招拍挂方式购买昆山市巴城镇毛许路路段工业用地用于建设募投项目。

  本公司于2019年8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暨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募投项目“电子材料与器件升级及产业化项目-电子材料与器件升级扩产”的实施主体由“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惠州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增加惠州市惠阳经济开发区沿河路地段(厂房)。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2019年2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电子材料与器件升级及产业化项目—现有生产车间技改”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375,724.73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19〕第3-00027号)。以上资金于2019年3月18日置换完毕。

  4.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本公司于2020年2月10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期限自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及实际资金安排,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期限自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公司于2022年2月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及实际资金安排,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 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情况

  本公司于2020年2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1年1月31日改为2022年1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原因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建设发展用地不断扩张, 基于业务布局统筹考虑,公司对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进行了优化调整。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优化后,其位于巴城镇毛许路路段的募投项目实施用地取得时间晚于预期,使得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较原有规划相对较慢。受全球新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募投项目施工进度有所延缓,实施进度未能达到预期。

  本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由2022年1月31日延期至2022年7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原因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建设发展用地不断扩张,基于业务布局统筹考虑,公司对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进行了优化调整。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优化后,其位于巴城镇毛许路路段的募投项目实施用地取得时间晚于预期,使得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较原有规划相对较慢;受全球新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募投项目施工进度有所延缓,实施进度未能达到预期。

  本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8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由2022年7月31日延期至2022年10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原因主要系受全球新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募投项目施工进度有所延缓,实施进度未能达到预期。

  6.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情况

  本公司于2020年6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为提升募集资金管理效率,公司拟将原华夏银行昆山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459000000536740)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全部转入华夏银行昆山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459000000563785),并注销上述原华夏银行昆山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459000000536740账户已注销,账号12459000000563785账户已启用,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已签订。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2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2-100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铭达”)于2022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

  鉴于公司2020年度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在2021年12月15日至2022年3月9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行权原因增加69,874股,公司股份总数由176,071,292股变更为176,141,166股。公司在2022年3月22日完成2021年度权益分派,公司以本次权益分派日总股本176,141,1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3股,公司股份总数由176,141,166股变228,893,965股。在2022年4月12日,公司共有100份股票期权行权,股本总数增加至 228,894,065股。

  二、 《公司章程》修订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有关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数等条款进行修订。

  ■

  除以上修订条款外,其他未涉及事项均按照原章程规定不变。

  以上议案尚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 备查文件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2-101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2年9月7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 会议届次: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 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9月7日(星期三)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 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六)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七) 股权登记日:2022年8月31日(星期三)

  (八) 出席对象:

  1.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2年8月31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4. 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 提案编码

  ■

  (二) 特别说明

  1.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于指定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计票结果。

  三、 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以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 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相关资料须在2022年9月6日16: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并进行电话确认;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4. 登记时间:2022年9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5. 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通讯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如邮寄信函,请在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件地址:hmd_zq@hengmingdaks.com

  6. 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荆京平

  联系电话:0512-57655668

  传    真:0512-36828275

  联系地址: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

  7.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

  记手续。

  8. 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网络投票平台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 备查文件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六、 附件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2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

  注:

  1. 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经委托人签章后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法人公章。

  2.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3.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4. 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自然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法人股东):

  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 投票代码:362947

  (二) 投票简称:铭达投票

  (三)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股东大会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

  (四)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 对全体非累积投票议案,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非累积投票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2. 对单项非累积投票议案(提案1.00),可在“表决意见”下面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无效。

  3.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2年9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9月7日下午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2-093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接到控股股东荆世平通知,获悉其对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质押并解除部分已质押股份,且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 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

  二、 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三、 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司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荆世平所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2-094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届满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股东齐军先生、朱小华女士、黄淮明先生、邹兵先生、薛剑先生、许瑚益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及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齐军先生、朱小华女士、黄淮明先生、邹兵先生、薛剑先生、许瑚益先生计划自上述预披露公告之日起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窗口期不减持);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窗口期不减持)。

  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

  截至2022年8月22日,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上述股东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票。

  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以截至权益分派申请日的总股本176,141,166剔除已回购股份298,500股后的175,842,6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3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权益分派前持有公司股份合计394,09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2%),权益分派后持有公司股份合计512,31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2%),所持股份比例未发生变化。

  二、 其他情况说明

  (一)齐军先生、朱小华女士、黄淮明先生、邹兵先生、薛剑先生、许瑚益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二)上述股东本次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已届满,上述股东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相关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 备查文件

  上述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2-095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1日发出。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进行表决,由董事长荆世平先生主持,应该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同意对外报出《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同意对外报出《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0年度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在2021年12月15日至2022年3月9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行权原因增加69,874股,公司股份总数由176,071,292股变更为176,141,166股。公司在2022年3月22日完成2021年度权益分派,公司以本次权益分派日总股本176,141,1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3股,公司股份总数由176,141,166股变228,893,965股。在2022年4月12日,公司共有100份股票期权行权,股本总数增加至228,894,065股。董事会拟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228,894,065.00元,并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修订《公司章程》。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于2022年9月7日(周三)下午14:30在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2-096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1日发出,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并进行表决,由监事会主席黄淮明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一致通过并同意对外报出《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在2022年上半年期间,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行为,审议通过并同意对外报出《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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