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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22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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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1

  债券代码:149590          债券简称:21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孟宪洪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22-048

  债券代码:149590       债券简称:21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2年8月18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孟宪洪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1.52亿元,同比增长27.4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8亿元,同比增长205.68 %。

  《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2年8月22日巨潮资讯网。

  2. 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报告期,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014.13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5,833.2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22年8月22日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22-049

  债券代码:149590        债券简称:21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2年8月18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危洪涛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8日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2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2

  债券代码:149590          债券简称:21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90号”《关于核准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6,343,610股,每股面值1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9.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4,799,978.8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5,177,964.9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59,622,013.85元。上述资金已于2017年6月27日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6月27日“XYZH/2017SHA10222”号报告审验。

  (二)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88,361,683.46 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2年上半年,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30,141,339.99 元。2022年上半年,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为112,465.70元。

  截止2022年6月30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及当前余额情况如下:

  ■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58,332,809.17 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均为银行存款。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6年4月21日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6年5月16日召开的本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2017年7月20日,本公司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7年7月20日,本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安市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7年7月20日,本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浙江爱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7年12月,I-Charge Net 智能充电网络项目实施主体调整为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后,该公司于2018年1月2日在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账号1202021129800090771)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账号635112543012)开设“I-Charge Net 智能充电网络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2018年1月2日,本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8年1月3日,本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调整募集资金实施主体

  2017年12月11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7年12月27日,本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扩大“I-Charge Net 智能充电网络”募投项目实施范围等的议案》,调整实施主体为子公司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该项目实施主体的调整是基于公司实际均以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各地方城市项目公司为全国快充网络建设的投资主体。原项目实施主体浙江爱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充电设备运营平台建设。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情况:2020年4月2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为增强风险控制能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特殊时期经营资金压力,同意调整“I-Charge Net 智能充电网络建设项目(一期)”的募集资金1亿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其他违规行为。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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