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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22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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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

  (上接A09版)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情况

  公司致力于锂离子电池、镍氢电池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是一家具备自主研发能力和国际市场综合竞争力的企业,能够为客户提供灵活可靠的一站式电源解决方案。

  公司现有产品包括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圆柱锂离子电池及镍氢电池;其中,中型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主要应用于笔记本电脑及周边产品、智能家居、安防设备、平板电脑、智能手机等领域;小型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主要应用于可穿戴设备等领域1;圆柱锂离子电池主要应用于便携式储能、蓝牙音箱、移动支付终端、智能家居、个人护理、医疗设备、电动两轮车等领域;镍氢电池主要应用于民用零售、个人护理、车载T-Box、照明灯具等领域。

  1招股说明书对于公司产品分类中的小型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指单只电芯容量600mAh及以下的电池产品;中型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指单只电芯容量600mAh以上的电池产品。

  公司秉承“成就客户、开放共赢、严谨务实、自我批判”的核心价值观,聚焦国际品牌商面临的挑战和压力,持续为客户创造价值。凭借多年的技术积累和产品研发经验,获得全球诸多细分领域知名品牌商的认可,主要代表如下:

  ■

  公司的主营业务描述如下:

  ■

  注:电池回收业务系公司参股企业赣州豪鹏的主营业务2。

  2公司于2010年全资设立赣州豪鹏,布局废旧电池循环回收及梯次利用业务,后为推动其业务发展引入外部股东,持股比例降至31.294%。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出具日,公司拥有两个经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德凯认证的测试验证中心,其中一个还获得了UL权威认证机构的目击授权。公司是UL1642标准委员会委员、IEEE会员、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副理事长单位、中国稀土行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获得授权专利280项,其中境内发明专利95项,境外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173项,境内外观设计专利9项,境外外观设计专利1项。

  公司荣获工信部认定的“第五批绿色制造-绿色工厂”,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认定的“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广东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等多部门联合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认定的“广东省动力与储能电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评定的“深圳市工业设计中心”,深圳海关颁发的“AEO高级认证企业”等多项殊荣。

  未来,公司将围绕战略发展目标,持续加大在新技术研发、针对客户应用场景分析和产品设计方面的投入,扩大精益生产规模,惠及更多国际品牌商,积极拓展产品应用领域,为“成为全球一流的清洁能源方案商,共创人类美好生活”的愿景而奋斗。

  (二)发行人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注重科技创新,深度融合IPD理念,以“规划一代、储备一代、开发一代、应用一代”为研发方针,形成了以前瞻性研究、新材料、新工艺及新装备开发、新平台开发、新产品设计开发为主要内容的四级研发体系,将理论研究、平台开发、设计开发和生产制造紧密结合,实现多部门协同。

  公司研发工作紧密围绕战略规划目标和客户需求,由研究院及各子公司相关研发部门联合开展。研究院主要负责前瞻性研究、新材料、新工艺及新装备开发、新平台开发。前瞻性研究是指通过分析行业和终端用户需求,开展前沿性技术、电化学反应机理以及下一代电池技术等方面的预研工作,为公司的战略制定及技术升级提供方向;新材料、新工艺及新装备开发是以前瞻性研究为基础,提前布局开发面向下一代平台需求的关键材料、工艺及装备,为平台开发提供基础技术元素;新平台开发是通过分析客户下一代产品的需求,整合材料、工艺及装备开发等技术元素,提供稳定的可满足主要客户需求的电池平台解决方案;新产品设计开发是各子公司产品开发部基于对终端产品应用场景的理解,结合研究院平台开发成果,快速将客户需求转化为具体的解决方案。

  公司研发流程具体如下:

  ■

  对于客户的新产品订单需求,在产品量产前,首先需通过与终端品牌客户沟通确定产品的应用场景、性能以及规格等,随后由研发部门独立完成或在研发部门的主导下与终端品牌客户共同开展研发、设计工作,并利用自身技术和质量控制体系完成样品生产,通过客户测试及第三方的各项认证后再进行量产和销售。

  在上述新产品研发阶段,公司具备研发的自主权,对所生产的产品拥有完整的知识产权。

  2、采购模式

  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原材料采购策略,通过划分供应商等级,与核心供应商建立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采购中心是负责公司物料采购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采购中心通过制定物料供应策略,根据客户的预测订单和实际订单组织实施采购,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物料能够及时足量到货。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供应商资格认证制度,供应商资格认证制度管理从两方面展开。一方面,公司建立新项目管理制度,对新项目所需的原材料实施严格的认证制度,明确新产品生产所需原材料的具体要求,为公司产品的大批量生产做好充分准备;另一方面,公司建立供应商管理制度,由品质部门组织品质、研发、体系以及采购等部门人员对供应商进行资格认证并定期对合格供应商进行监督、审核。供应商资格认证范围涵盖研发能力、产品质量、价格、服务、交付速度、环保以及安全等多个方面。

  公司采购物料可分为常用物料、新物料。1)对于常用物料,采购中心通常在合格供应商名单中选择适格供应商进行采购;2)对于新物料的采购需求,首先由采购中心在现有供应商名单中搜寻销售该类物料的供应商,若现有名单中无适格供应商,则由采购中心主动寻找新的材料供应商,审核通过后加入供应商名单,通过履行样品测试、对比、询价、议价等工作后,确定合适的供应商。因个别客户基于自身商业考量,就部分辅材要求公司在生产过程中采购自特定供应商,具备商业合理性,该种情形占比较低,不存在影响公司研发、设计自主权的情形。

  此外,公司在确保产品品质的情况下,制定原材料标准化目录,以减少专用型原材料的用量,增加通用性原材料的使用,从而实现采购成本管控。

  3、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部门根据客户下达的实际订单和预测订单情况组织生产计划,结合库存水平、原材料交货期、设备产能、年度销售预测、月度滚动预测、实际订单量及订单特点等因素,通过全流程排产、全流程监控的精益生产体系,充分利用并实现人员、技术、设备等各个环节的衔接匹配,实现高效、精准的产出。

  根据订单特点的不同,公司的生产模式主要包括两种:1)针对客户下达的大批量订单,公司通过自动化生产设备生产线安排生产,实现快速、大规模的订单交付,从而满足客户大批量、及时性订单的要求。2)针对客户下达的小批量、多批次、多品种订单,在利用通用化、多功能设备基础上,灵活安排人员及生产排产,即通过柔性生产线提升生产效率,有效缩短交货周期,实现了快速响应客户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将隔膜涂覆、铜箔底涂、少量SMT贴片及部件装配工序按照公司指定的工艺及品质要求进行委外加工的情况。前述外协工序并非公司关键生产工序,委外加工有利于降低生产成本、管理成本,更好的聚焦主营业务的发展,又有助于解决部分工序产能不足的问题。

  4、销售模式

  公司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聚焦服务世界五百强和细分行业前十名品牌商,通过客户拜访、技术交流、邀请参观、联合开发等方式直接与终端品牌客户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后,接受其对公司技术水平、品质管理、制造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评审,审核通过后,公司被认定为合格供应商。

  公司采用直接销售模式,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方式:

  (1)公司将产品直接销售给品牌客户。

  (2)终端品牌客户指定使用公司产品,并与公司约定主要商务条款,由品牌客户指定的代工厂或PACK厂3向公司下单并结算。

  3代工厂:采购电池及其他零配件组装成整机产品;PACK厂:采购电芯及保护板等原材料,并将其组装成电池包。

  公司产品包括锂离子电池、镍氢电池。公司未采用OEM的方式进行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活动。在镍氢电池民用零售领域,公司依靠自主的设计能力、核心技术以及制造水平等条件为客户提供贴牌生产服务,贴客户品牌或其授权代理品牌销售给客户,报告期各期,公司以贴牌方式销售的镍氢电池产品销售收入占当期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37%、8.75%和7.68%。在锂离子电池及非民用零售镍氢电池领域,电池作为零部件产品,不直接向终端市场销售,客户采购电池后用于生产相关品牌的终端商品或PACK产品。公司依靠自身研发、设计和生产能力生产符合客户需求的产品,拥有在研发、设计和生产过程中所使用和获得的专利技术等知识产权。公司不存在同一型号的产品不得向其他客户销售的限制。

  公司建立并实施了《服务控制程序》,通过营销中心、供应链管理部、品质部等多部门协同,对客户反馈的满意度进行快速响应、持续改进。目前,公司凭借高标准的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已经与多家世界五百强和细分行业知名品牌商形成稳固的合作关系。

  (三)行业竞争情况以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行业竞争情况

  (1)锂离子电池行业

  全球锂离子电池的发展历程可以大致划分为以下三个阶段:1)1991年至1999年,锂离子电池全球市场基本被日本企业垄断,中、韩两国开始发展锂离子电池产业。2)2000年至2006年,中、日、韩三国锂离子电池产业开始进入快速发展期,差距逐渐缩小。3)2007年至今,随着下游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绿色电动交通工具等应用场景的不断涌现,全球锂离子电池市场逐渐形成中、日、韩“三分天下”的竞争格局。

  在竞争日趋激化的情况下,我国锂离子电池制造企业在聚合物软包领域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提升科研创新能力,凭借自动化制造、兼顾柔性生产的能力,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现已发展成为全球最大的锂离子电池制造国家,拥有完整的锂电池产业链。在非汽车动力应用的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领域,中国市场占有率达到了60%,远超日韩企业。

  锂离子电池行业是一个高度市场化的行业。市场竞争的核心在于技术创新、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客户需求响应速度及性价比。以村田、松下为代表的日本锂离子电池企业,产品质量尤其是软包电池领域长期居于领先地位,生产设备自动化程度高并形成规模效益,重心逐步转向动力领域。

  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主要产地产量

  ■

  数据来源:Techno Systems Research

  (2)镍氢电池行业

  镍氢电池行业的技术水平和生产工艺已经十分成熟,已形成充分竞争的市场格局。当前全球镍氢电池制造厂商主要集中在中国和日本,包括公司在内的少数龙头企业占据了镍氢电池行业内大部分的市场份额。前述厂商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生产经验的沉淀和自动化程度的提升,依托其安全可靠的产品质量,与终端品牌客户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且头部企业的市场份额将继续提升。

  2、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公司始终专注于锂离子电池、镍氢电池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产品技术和品质获得众多全球知名品牌商的认可,并保持长期稳定合作,包括惠普、MSI、罗技、索尼、哈曼、百富、大疆、飞利浦、松下、博朗、LG、FITBIT、伟易达、佳明、GOAL ZERO、ARLO、SHARK、金霸王、劲量、VARTA、广汽埃安等。

  公司锂离子电池业务收入2021年度达到27.14亿元,2019年至2021年复合增长率为26.91%,在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占比持续提升。

  公司镍氢电池产品的产销量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根据富士经济统计数据,2018年公司镍氢电池产量已位居全球小型镍氢电池市场份额第一位。

  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大锂离子电池和镍氢电池产品研发投入,满足国内外更多知名品牌客户的需求,从而实现稳定增长。

  五、发行人资产权属状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由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等组成,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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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自有房屋建筑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出具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房屋建筑物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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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租赁房屋建筑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出具日,公司租用部分房屋建筑物用于生产、办公、仓储及员工住宿,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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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出具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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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商标

  截至2022年7月25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10项境内注册商标专用权,11项境外注册商标专用权。

  3、专利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获得授权专利280项,其中境内发明专利95项,境外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173项,境内外观设计专利9项,境外外观设计专利1项。

  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截至2022年7月25日,公司及子公司共持有22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三)特许经营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出具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特许经营权。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出具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潘党育,潘党育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二)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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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2020年8月,公司对外转让深圳威湃10.5%的股权,同时自然人股东王士忠等一致行动方合计持有61.5%的股权,公司对深圳威湃不再具有控制权,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与深圳威湃自2020年8月的交易为关联交易。2020年8月之前公司与深圳威湃的交易参照关联交易列示;

  注2:“软件开发及其他”中其他指2021年公司受让深圳威湃软件著作权和支付终止出货提成条款的补偿费用合计141.5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所述;

  注3: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与其子公司金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数据合并计算。

  2、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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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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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统计口径为关联自然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时期的薪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的变动情况详见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三年变动情况”。

  4、关联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潘党育及其配偶尹周涛为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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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设备转让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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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关联租赁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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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股权受让

  (1)受让香港豪鹏科技100%股权

  2020年10月,香港豪鹏科技作出董事会决议,同意香港豪鹏国际以1美元对价受让美国豪鹏所持香港豪鹏科技100%股权,香港豪鹏科技变为豪鹏有限100%间接持股子公司。

  上述股权转让系红筹架构拆除、股权下翻并搭建境内上市持股架构的环节之一,香港豪鹏科技本次转让前后的上层股东结构相同,具体情况详见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二)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变化情况”之“7、2020年9月,豪鹏有限第四次股权转让(红筹架构拆除)”。

  (2)转让深圳威湃股权

  深圳威湃成立后,由于目标市场等经营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深圳威湃主营业务方向调整为光通讯领域用于检测的仪器仪表。随着深圳威湃业务转型,其主营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不再具备协同效应,公司逐步减持深圳威湃的股权。

  其中,2021年4月8日,深圳威湃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豪鹏科技分别将其所占深圳威湃8.57%的出资额作价300.00万元转给余婷(非公司关联方),15.00%的出资额作价525.00万元转给深圳市惠友创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减持对应的公司整体估值3,500.00万元。

  2021年3月30日,深圳天大联合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评估机构)出具《深圳市威湃创新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评估报告》(深天大资评报字〔2021〕第06号),截至2020年12月31日,深圳威湃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3,511.68万元。

  9、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1)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潘党育资金拆借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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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香港豪鹏科技与美国豪鹏资金往来及代垫费用情况

  公司历史上曾经搭建红筹架构并以美国豪鹏为上市主体在美国纳斯达克证券交易市场上市(即公司曾为原纳斯达克上市公司美国豪鹏通过香港豪鹏科技间接控股的中国境内全资子公司),后美国豪鹏于2019年11月完成私有化并摘牌退市。美国豪鹏退市后,为完成公司红筹架构拆除工作、股权下翻并调整境内上市持股架构,香港豪鹏科技于2020年9月将公司100%股权转让予红筹架构上层股东。

  考虑到香港豪鹏科技为公司的境外销售平台,公司将产品销售给香港豪鹏科技后,再由香港豪鹏科技销售给境外客户,因此,作为红筹架构拆除整体方案的构成部分,公司子公司香港豪鹏国际于2020年10月以1美元对价受让美国豪鹏所持香港豪鹏科技100%股权,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香港豪鹏科技(红筹架构的拆除前持有公司100%股权)成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美国豪鹏在境外市场上市期间,其自身无实际业务,上市期间募集资金拆借给香港豪鹏科技用于下属公司的业务运营,形成了香港豪鹏科技对美国豪鹏截至报告期期初的其他应付款余额289.99万美元。

  美国豪鹏在境外市场上市及私有化退市期间的律师费、咨询费、保险费及审计费等费用由其子公司香港豪鹏科技代付,2019年度和2020年度的代付金额分别为244.11万美元、140.85万美元,由此形成了香港豪鹏科技对美国豪鹏截至2019年末的其他应收款余额72.65万美元(即香港豪鹏科技其他应付款借方余额72.65万美元)。2020年11月美国豪鹏向香港豪鹏科技偿还上述代付款余额213.5万美元,至此双方债权债务结清。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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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所述,香港豪鹏科技向美国豪鹏拆入资金及为美国豪鹏代付费用构成了关联方资金占用。考虑到:1、根据香港豪鹏科技与美国豪鹏平均月度往来余额,报告期内整体上为香港豪鹏科技占用美国豪鹏的资金,且资金净额较小;2、上述资金占用期间,香港豪鹏科技尚为美国豪鹏全资子公司,故上述关联方资金占用相互未支付资金占用费。

  (3)董监高借款

  根据公司《关于豪鹏集团职员购房借款启动的通知》,为吸引和留住优秀员工,公司对最近两年考核优秀的员工予以首次购房借款的福利政策。其中,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的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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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述借款发生期间符国强、陈萍尚不属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前偿还了上述借款,以上系参照关联交易进行列示。

  10、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及独立董事的核查意见

  (1)制度性安排

  本公司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建立了规范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建立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司此后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该制度履行审议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在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是否合法,以及交易价格是否公允发表意见(原独立董事唐有根在审议公司与长远锂科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表决,亦未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是本着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

  七、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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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出具日,潘党育先生个人直接持有公司28.88%股份,通过其个人100%持股的豪鹏控股间接持有公司4.77%股份,同时通过担任珠海安豪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实际支配公司4%的表决权,合计可实际支配公司37.65%的表决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潘党育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430104196803******,详见本节“七、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九、发行人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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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下转A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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