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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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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查询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22-055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查询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岭民爆”、“公司”、“上市公司”)拟向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23名自然人(以下简称“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易普力”)668,793,726股股份(约占易普力总股本的95.54%),同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等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股票交易自查期间为上市公司首次披露本次重组事项或就本次重组申请股票停牌(孰早)前六个月至重组报告书披露之前一日止,即自2021年4月20日至2022年7月31日。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

  (1)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知情人员;

  (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主要负责人及有关知情人员;

  (3)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知情人员;

  (4)易普力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知情人员;

  (5)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

  (6)前述(1)至(5)项所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三、本次交易核查范围内相关机构和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及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签署的自查报告等文件,在自查期间内,核查范围内的相关机构和人员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具体如下:

  (一)自然人因限制性股票授予而取得南岭民爆股票情况

  上市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提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提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提案》等相关提案,同意上市公司向116名激励对象发行8,891,200股限制性股票。

  本次交易自查范围内,共计11名自然人被授予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人员系因上市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而取得限制性股票,不属于《证券法》等法律法规所禁止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的活动。

  此外,2022年7月29日,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国内外宏观经济和市场环境较股权激励方案公布时已发生了较大变化,并考虑到新冠疫情影响的不确定性及疫情持续时间的不确定性,继续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上市公司拟终止实施前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前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终止事宜尚需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自然人于二级市场买卖南岭民爆股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自查期间内,相关自然人买卖南岭民爆股票的情况如下:

  ■

  ■

  针对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行为,相关内幕知情人均已分别出具《声明函》,相关主要内容具体如下:

  1、谢慧毅及李菊

  谢慧毅承诺:

  “本人在二级市场交易南岭民爆股票之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如本人在核查期间买卖南岭民爆股票的行为被相关部门认定为利用本次交易相关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本人由此所得的全部收益归南岭民爆所有,本人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除证券市场业已公开的信息外,本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履行保密义务,并未向李菊透露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亦未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其作出买卖南岭民爆股票的指示。李菊在二级市场交易南岭民爆股票之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自本声明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日止,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会再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买卖南岭民爆股票。前述期限届满后,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李菊承诺:

  “除证券市场业已公开的信息外,本人不知悉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亦未自谢慧毅或本次交易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处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本次交易的有关内幕信息。本人在二级市场交易南岭民爆股票之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如本人在核查期间买卖南岭民爆股票的行为被相关部门认定为利用本次交易相关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本人由此所得的全部收益归南岭民爆所有,本人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自本声明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日止,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会再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买卖南岭民爆股票。前述期限届满后,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2、宋领及周璇

  宋领承诺:

  “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除证券市场业已公开的信息外,本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履行保密义务,并未向周璇透露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亦未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其作出买卖南岭民爆股票的指示。周璇在二级市场交易南岭民爆股票之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自本声明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日止,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会再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买卖南岭民爆股票。前述期限届满后,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周璇承诺:

  “除证券市场业已公开的信息外,本人不知悉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亦未自宋领或本次交易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处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本次交易的有关内幕信息。本人在二级市场交易南岭民爆股票之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如本人在核查期间买卖南岭民爆股票的行为被相关部门认定为利用本次交易相关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本人由此所得的全部收益归南岭民爆所有,本人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自本声明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日止,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会再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买卖南岭民爆股票。前述期限届满后,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3、李新波

  李新波承诺:

  “本人在二级市场交易南岭民爆股票之行为系在本人不知悉内幕信息的情况下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如本人在核查期间买卖南岭民爆股票的行为被相关部门认定为利用本次交易相关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本人由此所得的全部收益归南岭民爆所有,本人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自本声明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日止,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会再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买卖南岭民爆股票。前述期限届满后,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4、李香华及刘贤荣

  李香华承诺:

  “进行南岭民爆股票交易的股票账户系刘贤荣以个人名义开具,该账户目前由本人实际操作和使用;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除证券市场业已公开的信息外,本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履行保密义务,并未向刘贤荣透露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亦未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其作出买卖南岭民爆股票的指示。本人通过刘贤荣的账户在二级市场交易南岭民爆股票之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如本人在核查期间买卖南岭民爆股票的行为被相关部门认定为利用本次交易相关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本人由此所得的全部收益归南岭民爆所有,本人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自本声明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日止,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会再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买卖南岭民爆股票。前述期限届满后,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刘贤荣承诺:

  “进行南岭民爆股票交易的股票账户系本人以个人名义开具,该账户目前由李香华实际操作及使用;本人不知悉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亦未自李香华或本次交易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处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本次交易的有关内幕信息。如本人上述股票账户在核查期间买卖南岭民爆股票的行为被相关部门认定为利用本次交易相关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该账户由此所得的全部收益归南岭民爆所有,本人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自本声明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日止,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会再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买卖南岭民爆股票。前述期限届满后,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5、周义新及吴萌

  周义新承诺:

  “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除证券市场业已公开的信息外,本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履行保密义务,并未向吴萌透露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亦未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其作出买卖南岭民爆股票的指示。吴萌在二级市场交易南岭民爆股票之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自本声明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日止,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会再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买卖南岭民爆股票。前述期限届满后,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吴萌承诺:

  “除证券市场业已公开的信息外,本人不知悉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亦未自周义新或本次交易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处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本次交易的有关内幕信息。本人在二级市场交易南岭民爆股票之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如本人在核查期间买卖南岭民爆股票的行为被相关部门认定为利用本次交易相关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本人由此所得的全部收益归南岭民爆所有,本人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自本声明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日止,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会再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买卖南岭民爆股票。前述期限届满后,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6、李名松及孙春华

  李名松承诺:

  “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除证券市场业已公开的信息外,本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履行保密义务,并未向孙春华透露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亦未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其作出买卖南岭民爆股票的指示。孙春华在二级市场交易南岭民爆股票之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自本声明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日止,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会再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买卖南岭民爆股票。前述期限届满后,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孙春华承诺:

  “除证券市场业已公开的信息外,本人不知悉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亦未自李名松或本次交易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处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本次交易的有关内幕信息。本人在二级市场交易南岭民爆股票之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如本人在核查期间买卖南岭民爆股票的行为被相关部门认定为利用本次交易相关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本人由此所得的全部收益归南岭民爆所有,本人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自本声明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日止,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会再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买卖南岭民爆股票。前述期限届满后,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7、谭元军

  谭元军承诺:

  “本人在二级市场交易南岭民爆股票之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如本人在核查期间买卖南岭民爆股票的行为被相关部门认定为利用本次交易相关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本人由此所得的全部收益归南岭民爆所有,本人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自本声明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日止,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会再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买卖南岭民爆股票。前述期限届满后,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8、余国涛

  余国涛承诺:

  “本人在二级市场交易南岭民爆股票之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如本人在核查期间买卖南岭民爆股票的行为被相关部门认定为利用本次交易相关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本人由此所得的全部收益归南岭民爆所有,本人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自本声明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日止,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会再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买卖南岭民爆股票。前述期限届满后,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9、夏汉

  夏汉承诺:

  “本人在二级市场交易南岭民爆股票之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如本人在核查期间买卖南岭民爆股票的行为被相关部门认定为利用本次交易相关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本人由此所得的全部收益归南岭民爆所有,本人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自本声明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日止,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会再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买卖南岭民爆股票。前述期限届满后,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10、张华栋及董盛君

  张华栋承诺:

  “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除证券市场业已公开的信息外,本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履行保密义务,并未向董盛君透露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亦未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其作出买卖南岭民爆股票的指示。董盛君在二级市场交易南岭民爆股票之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自本声明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日止,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会再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买卖南岭民爆股票。前述期限届满后,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董盛君承诺:

  “除证券市场业已公开的信息外,本人不知悉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亦未自张华栋或本次交易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处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本次交易的有关内幕信息。本人在二级市场交易南岭民爆股票之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如本人在核查期间买卖南岭民爆股票的行为被相关部门认定为利用本次交易相关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本人由此所得的全部收益归南岭民爆所有,本人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自本声明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日止,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会再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买卖南岭民爆股票。前述期限届满后,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11、胡勇军及史慧莉

  胡勇军承诺:

  “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除证券市场业已公开的信息外,本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履行保密义务,并未向史慧莉透露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亦未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其作出买卖南岭民爆股票的指示。史慧莉在二级市场交易南岭民爆股票之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自本声明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日止,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会再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买卖南岭民爆股票。前述期限届满后,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史慧莉承诺:

  “除证券市场业已公开的信息外,本人不知悉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亦未自胡勇军或本次交易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处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本次交易的有关内幕信息。本人在二级市场交易南岭民爆股票之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如本人在核查期间买卖南岭民爆股票的行为被相关部门认定为利用本次交易相关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本人由此所得的全部收益归南岭民爆所有,本人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自本声明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日止,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会再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买卖南岭民爆股票。前述期限届满后,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12、屈万礼

  屈万礼承诺:

  “本人在二级市场交易南岭民爆股票之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如本人在核查期间买卖南岭民爆股票的行为被相关部门认定为利用本次交易相关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本人由此所得的全部收益归南岭民爆所有,本人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自本声明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日止,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会再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买卖南岭民爆股票。前述期限届满后,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13、李金云及廖帝琼

  李金云承诺:

  “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除证券市场业已公开的信息外,本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履行保密义务,并未向廖帝琼透露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亦未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其作出买卖南岭民爆股票的指示。廖帝琼在二级市场交易南岭民爆股票之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自本声明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日止,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会再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买卖南岭民爆股票。前述期限届满后,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廖帝琼承诺:

  “除证券市场业已公开的信息外,本人不知悉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亦未自李金云或本次交易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处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本次交易的有关内幕信息。本人在二级市场交易南岭民爆股票之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如本人在核查期间买卖南岭民爆股票的行为被相关部门认定为利用本次交易相关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本人由此所得的全部收益归南岭民爆所有,本人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自本声明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日止,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会再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买卖南岭民爆股票。前述期限届满后,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14、王书兵及何春年

  王书兵承诺:

  “本人在二级市场交易南岭民爆股票之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如本人在核查期间买卖南岭民爆股票的行为被相关部门认定为利用本次交易相关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本人由此所得的全部收益归南岭民爆所有,本人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除证券市场业已公开的信息外,本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履行保密义务,并未向何春年透露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亦未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其作出买卖南岭民爆股票的指示。何春年在二级市场交易南岭民爆股票之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自本声明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日止,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会再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买卖南岭民爆股票。前述期限届满后,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何春年承诺:

  “除证券市场业已公开的信息外,本人不知悉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亦未自王书兵或本次交易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处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本次交易的有关内幕信息。本人在二级市场交易南岭民爆股票之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如本人在核查期间买卖南岭民爆股票的行为被相关部门认定为利用本次交易相关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本人由此所得的全部收益归南岭民爆所有,本人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自本声明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日止,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会再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买卖南岭民爆股票。前述期限届满后,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15、肖青松

  肖青松承诺:

  “本人在二级市场交易南岭民爆股票之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如本人在核查期间买卖南岭民爆股票的行为被相关部门认定为利用本次交易相关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本人由此所得的全部收益归南岭民爆所有,本人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自本声明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日止,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会再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买卖南岭民爆股票。前述期限届满后,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16、况新成

  况新成承诺:

  “本人在二级市场交易南岭民爆股票之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如本人在核查期间买卖南岭民爆股票的行为被相关部门认定为利用本次交易相关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本人由此所得的全部收益归南岭民爆所有,本人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自本声明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日止,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会再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买卖南岭民爆股票。前述期限届满后,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17、税巧及杨昌顺

  税巧承诺:

  “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除证券市场业已公开的信息外,本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履行保密义务,并未向杨昌顺透露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亦未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其作出买卖南岭民爆股票的指示。杨昌顺在二级市场交易南岭民爆股票之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自本声明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日止,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会再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买卖南岭民爆股票。前述期限届满后,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杨昌顺承诺:

  “除证券市场业已公开的信息外,本人不知悉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亦未自税巧或本次交易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处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本次交易的有关内幕信息。本人在二级市场交易南岭民爆股票之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如本人在核查期间买卖南岭民爆股票的行为被相关部门认定为利用本次交易相关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本人由此所得的全部收益归南岭民爆所有,本人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自本声明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日止,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会再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买卖南岭民爆股票。前述期限届满后,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18、韩从文及吴丽

  韩从文承诺:

  “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除证券市场业已公开的信息外,本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履行保密义务,并未向吴丽透露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亦未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其作出买卖南岭民爆股票的指示。吴丽在二级市场交易南岭民爆股票之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自本声明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日止,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会再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买卖南岭民爆股票。前述期限届满后,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吴丽承诺:

  “除证券市场业已公开的信息外,本人不知悉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亦未自韩从文或本次交易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处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本次交易的有关内幕信息。本人在二级市场交易南岭民爆股票之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如本人在核查期间买卖南岭民爆股票的行为被相关部门认定为利用本次交易相关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本人由此所得的全部收益归南岭民爆所有,本人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自本声明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日止,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会再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买卖南岭民爆股票。前述期限届满后,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19、文尉及文爽

  文尉承诺:

  “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除证券市场业已公开的信息外,本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履行保密义务,并未向文爽透露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亦未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其作出买卖南岭民爆股票的指示。文爽在二级市场交易南岭民爆股票之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自本声明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日止,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会再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买卖南岭民爆股票。前述期限届满后,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文爽承诺:

  “除证券市场业已公开的信息外,本人不知悉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亦未自文尉或本次交易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处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本次交易的有关内幕信息。本人在二级市场交易南岭民爆股票之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如本人在核查期间买卖南岭民爆股票的行为被相关部门认定为利用本次交易相关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本人由此所得的全部收益归南岭民爆所有,本人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自本声明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日止,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会再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买卖南岭民爆股票。前述期限届满后,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20、张顺双

  张顺双承诺:

  “本人在二级市场交易南岭民爆股票之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如本人在核查期间买卖南岭民爆股票的行为被相关部门认定为利用本次交易相关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本人由此所得的全部收益归南岭民爆所有,本人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自本声明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日止,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会再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买卖南岭民爆股票。前述期限届满后,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21、刘鹏

  刘鹏承诺:

  “本人在二级市场交易南岭民爆股票之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如本人在核查期间买卖南岭民爆股票的行为被相关部门认定为利用本次交易相关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本人由此所得的全部收益归南岭民爆所有,本人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自本声明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日止,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会再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买卖南岭民爆股票。前述期限届满后,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相关机构买卖南岭民爆股票情况

  自查期间内,中金公司买卖南岭民爆股票的情况如下:

  中金衍生品业务自营性质账户的交易信息:

  ■

  对于中金公司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中金公司已出具说明如下:“本公司已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执行内部信息隔离制度,充分保障了职业操守和独立性。本公司建立了严格的信息隔离墙机制,各业务之间在机构设置、人员、信息系统、资金账户、业务运作、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独立隔离机制及保密信息的管理和控制机制等,以防范内幕交易及避免因利益冲突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本公司资管、自营、融资融券账户买卖‘南岭民爆’股票是依据其自身独立投资研究作出的决策,属于其日常市场化行为。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承诺:在本次拟实施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违规买卖‘南岭民爆’股票,也不以任何方式将本次拟实施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宜之未公开信息违规披露给第三方” 。

  四、自查结论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核查范围内的本次交易相关机构及人员出具的自查报告、存在买卖情形的相关机构和人员出具的说明与承诺等,经核查,上市公司认为:在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出具的自查报告及相关说明与承诺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南岭民爆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行为,前述买卖股票行为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096              股票简称:南岭民爆            编号:2022-056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的修订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7月29日,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相关公告。

  2022年8月5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2〕第1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根据《问询函》的相关要求,公司对《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并于披露了《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本次补充和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如无特别说明,本修订说明公告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中“释义”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22-057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岭民爆”)拟发行股份购买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普力”或“标的公司”)668,793,726股股份(约占易普力总股本的95.54%)(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2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本次重组相关议案。 2022年8月1日,公司披露了《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本次重组相关公告。

  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重组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3 号——重大资产重组》规定,公司定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媒体说明会,对媒体普遍关注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问题进行说明。现将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 会议召开的时间

  2022年8月23日(星期二)下午 15:30-17:30

  二、会议召开的地点

  现场召开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311号金麓郁锦香酒店3楼丽水厅

  网络直播地址:微信小程序-南岭民爆投资者关系小程序

  三、会议的参与方式

  公司拟邀请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参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请有意参加的媒体提前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媒体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复。电子邮件预约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2日上午10:00,具体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六、会议联系人及咨询方式”。

  媒体预约注意事项:媒体预约需提供媒体名称、记者姓名、记者证编号、联系方式,参加说明会的媒体需凭以上资料和预约登记。

  投资者可登陆“南岭民爆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公司将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对相关问题进行回复。

  投资者于2022年8月23日 15:00-17:30 在微信中搜索“南岭民爆投资者关系”小程序,首页 “投资者关系活动”项下即可参与;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参加活动。

  四、会议参与人员

  公司主要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主要交易对方代表、标的公司的主要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中介机构代表等(如有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五、会议议程

  1、介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基本情况;

  2、公司对本次交易必要性、交易定价原则等情况进行说明;

  3、对标的公司的行业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等进行说明;

  4、中介机构相关人员对本次交易事项的相关意见;

  5、与媒体进行现场互动;

  6、对投资者的提问进行回复;

  7、本次媒体说明会见证律师发表意见。

  六、会议联系人及咨询方式

  联系人:邹七平先生、 刘郁先生;

  联系电话: 0731-88936121、0731-88936155

  传真号码: 0731-88936158

  邮箱:5351071@qq.com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金星中路319号新天地大厦12楼

  七、其他事项

  公司将在本次媒体说明会召开后,及时披露本次媒体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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