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8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通
旗下部分FOF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从2022年8月22日起,开通本公司旗下如下列表中的FOF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可将其通过销售机构购买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同一销售机构销售的且属同一注册登记机构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的行为。目前,本公司仅接受场外前端申购模式的基金转换申请。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1、本次开通转换业务的FOF基金如下:

  ■

  注:上表所列基金若尚未开放日常赎回业务的,暂无法办理转换转出业务,待该基金开放日常赎回业务后将自动开放转换转出业务。

  2、办理本业务的销售机构

  本公司已开通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投资人可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办理相关基金转换业务。其他销售机构是否支持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及具体转换办法以各销售机构规定为准。投资者须到同时代理拟转出和转入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

  二、办理时间

  投资者可在上述基金的开放日申请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上述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本公司公告暂停相关基金转换时除外)。

  三、转换业务规则

  本次开通转换业务的FOF基金,仅可与本公司旗下上述FOF基金进行转换,不可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进行转换。除本公司另有公告外,同一基金不同份额类别之间不开通基金转换业务。

  转换规则如下:

  1)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开放期内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场外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场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视作两个不同的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的基金。

  3)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5)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另一只基金,每类基金份额单笔转出申请不得少于100份(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则必须一次性转出该类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转换导致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份额余额低于该类基金份额在《招募说明书》(含更新)或相关公告中约定的最低保有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份额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6)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7)转换结果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位数依照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含更新)的规定。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8)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之前提下调整上述转换的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

  四、转换费用的计算

  基金转换费及份额计算方法

  1)基金间的转换业务需要收取一定的转换费。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基金转换时收取。

  2)基金转换费用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为按照转出基金金额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不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具体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率

  补差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补差费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本公告仅对本公司上述FOF基金转换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垂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2日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提高基金份额净值精度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将提高旗下部分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精确位数至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对于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更新)中涉及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位数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涉及修改的基金如下表所示:

  ■

  二、提高基金份额净值精度的方案

  将相关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精度由保留到小数点后第3位(0.001元)提高至保留到小数点后第4位(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

  三、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

  (一)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修改涉及的内容主要有: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资产估值等部分。

  以《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为例,具体修改内容包括:

  1、“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之“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中将“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

  修改为:

  “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

  2、“基金资产估值”之“估值程序”中将“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该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1元,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

  修改为: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该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

  3、“基金资产估值”之“估值错误的处理”中将“当基金份额净值(含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下同)小数点后3位以内(含第3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修改为:

  “当基金份额净值(含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下同)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二)相关基金的《托管协议》修改涉及的内容主要有:基金资产净值计算、估值和会计核算。

  以《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为例,具体修改内容为: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估值和会计核算”之“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成的时间及程序”中将“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指该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该类基金份额总数,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0.001元,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修改为;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指该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该类基金份额总数,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以上修改内容列举了本次本公司旗下11只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涉及的主要修改内容,因各基金法律文件具体表述不完全相同,各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中相应条款表述及修订位置可能存在差异,详细修改内容请见各基金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

  (四)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涉及上述内容的条款已一并调整。

  本次修改对基金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管理人已就修改内容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上述修改自2022年8月22日起生效。

  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公司网站(www.zo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同时公布修改后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

  投资者可通过登录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咨询相关信息。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0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