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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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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21日召开第七届八次董事会会议、第七届七次监事会会议,2022年2月16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拟引入战略投资者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拟分别由战略投资者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螺水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所控制的下属企业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西南院”)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280,016,005股,不超过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3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其中,中建西南院拟认购股票数量为28,571,428股;海螺水泥拟认购股票数量为251,444,577股。2021年12月21日,公司与中建西南院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与海螺水泥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和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

  截至报告期末,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已获得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批复,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公司已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并提交了回复报告。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22- 053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9日以专人及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全体董事,会议于2022年8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20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为客观、公允反映公司2022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2年6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2022年1-6月,公司共计提减值准备88,094,991.75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20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3.审议通过《关于对中建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关联董事吴志旗、白建军、林彬、国建科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20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中建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20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4.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关联董事吴志旗、白建军、林彬、国建科已回避表决。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建西部建设(广东)有限公司拟与关联方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中建新型建材科技(广州)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20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20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十四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十四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22-054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9日以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全体监事,会议于2022年8月19日在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汉州路989号中建大厦26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曾红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20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2年1-6月公司共计提各项减值准备88,094,991.75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20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3.审议通过《关于对中建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20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中建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建西部建设(广东)有限公司拟与关联方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中建新型建材科技(广州)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20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十二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22-057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积极响应国家战略及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2”)区域化发展策略,完善区域布局,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建西部建设(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公司”或“甲方1”)、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四局”或“乙方”)拟签署《中建新型建材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出资人协议》,拟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中建新型建材科技(广州)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为准)。该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80万元,持股1%;广东公司出资4,000万元,持股50%;中建四局出资3,920万元,持股49%。

  2.关联关系说明

  在本次交易中,中建四局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所控制的下属企业,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3.对外投资审议情况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2022年8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和第七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共同投资方基本情况

  (一)中建西部建设(广东)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东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与公司不构成关联关系。

  3.经查询,广东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最近三年主要业务情况

  中建四局业务范围涵盖:工程建设(房屋建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开发(地产开发、建造融资、持有运营)、勘察设计(科研、勘察、设计、咨询)、新业务(绿色建造、节能环保、电子商务)等多个领域。

  3.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中建四局资产总额1,121.16亿元,负债总额908.53亿元,净资产212.63亿元,营业收入1,057.39亿元,利润总额4.06亿元,净利润3.97亿元。

  4.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建四局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所控制的下属企业,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为公司的关联方。

  5.其他说明

  经查询,中建四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建新型建材科技(广州)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为准)

  2.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

  3.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运输高性能预拌砼(商品混凝土)、干拌砂浆、湿拌砂浆;新型建材及化工材料的研究及生产应用;固废垃圾处理业务的开发及生产应用;砂石的生产、销售及其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开发与推广;矿山业务的开发及生产应用(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准)。

  4.投资人的投资规模及持股比例

  ■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对外投资,各投资人遵循公平、公正、公允、互利原则,经协商后确认各自的出资额,各方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和风险。

  五、协议的主要内容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事项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公司将与中建四局签署《中建新型建材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出资人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

  甲方1:中建西部建设(广东)有限公司

  甲方2: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二)合资公司注册资本

  1.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整(大写:人民币捌仟万

  元整)。

  2.各方出资比例及出资形式:

  (1)甲方1以货币出资人民币4,000万元,占合资公司总股权的50%;甲方2以货币出资人民币80万元,占合资公司总股权的1%;乙方以货币出资人民币3,920万元,占合资公司总股权的49%。

  (2)甲乙双方应在取得合资公司营业执照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合资公司银行基本账户的开设,并在基本账户开设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双方按前述条款的认缴出资比例完成实缴注册 资本合计300万元;合资公司取得立项批复(发改委)或政府主管部门同意建设搅拌站的有关意见书之日起的60个工作日内,双方按前述条款的认缴出资比例完成实缴资本合计2,000万元;合资公司取得混凝土资质之日起后30个工作日内,双方按前述条款的认缴出资比例完成实缴资本合计5,700万元。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合资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安排。本协议约定出资时间与备案章程规定的出资时间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3)公司新增资本时,甲乙双方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

  认缴出资。

  (三)合资公司治理机构

  1.股东会。

  合资公司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东会。股东会是合资

  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的职权由合资公司章程作出规定。

  2.董事会。

  (1)合资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董事会。董事会

  是行使股东会职权的常设机构,向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的职权由

  合资公司章程作出规定。

  (2)合资公司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非职工董事2

  人,职工董事1人。非职工董事由甲方提名1人,乙方提名1人,由股东会表决产生;职工董事由甲方推荐,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3)合资公司实行董事长负责制,设董事长1名,由甲方

  委派。董事长为合资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职权及其议事规则

  由合资公司章程作出规定。

  3.监事会。

  合资公司暂不设监事会,只设监事1名,由乙方提名人选担任。

  4.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

  (1)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法律顾问、财

  务总监为合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合资公司设总经理1名,可由董事长兼任,由董事会聘任; 设常务副总经理1名,由乙方提名,由董事会聘任;设总工程师1名,由甲方提名,由董事会聘任;设财务总监1名(兼任总法律顾问),由甲方提名,由董事会聘任。

  (3)合资公司设财务副总监(兼财务经理)1名,由乙方

  提名;合资公司出纳由甲方委派。

  5.党组织。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在合资公司建立党的基层

  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坚持党的建设与生产经营同步谋划,同步

  开展。设置党组织工作机构,配备相应工作人员,预算必要的工

  作经费,设立专职副书记一名,由常务副总经理兼任。

  (四)出资人的权利、义务

  1.出资人享有如下权利:

  (1)有权按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及数额认缴出资。

  (2)有权对合资公司筹建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3)协商推荐合资公司董事或监事候选人。

  (4)出资人实缴出资后,享有合资公司股东权利;在符合

  分红的条件下,按年度进行分红,具体分红方式由合资公司股东会决定。

  (5)因其他出资人违约并造成损失时,有权追究其违约责

  任并获得补偿或赔偿。

  (6)当本协议约定条件发生变化时,有权获得通知并发表

  意见。

  (7)参与起草和审议合资公司章程的权利。

  (8)出资人按实缴出资份额进行表决的权利。

  2.为明确出资人责任并保证各出资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合资

  公司设立工作的合法进行,同时为了保障合资公司成立后的正常

  运转,各出资人应承担如下义务:

  (1)出资人必须按时足额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出资义务,并

  确保投入合资公司资金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2)出资人应在其职权范围内及时提供为设立合资公司所

  必需的全部文件,并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和设立合资公司的

  需要签署有关文件及提供各种服务和便利条件。各出资人应为筹

  备组设立合资公司的行为提供各种便利或服务。

  (3)如因不可抗力或客观情势发生重大变化而对合资公司

  设立不利时,出资人通过会议作出不设立合资公司的决定的,对

  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经审计确认后,由出资人按本协议

  约定的各自认缴出资比例分担。

  (4)由于一方的违约行为,造成合资公司设立的迟延或不

  能设立,给合资公司及守约出资人造成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赔

  偿责任。

  (5)为发挥各出资人的优势,促进合资公司长效运营。甲

  方负责企业运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生产、技术研发、市场承接、

  财务等方面;乙方负责土地方对接沟通、前期手续提供、技术研

  发、监督等工作,并负责牵头协调组织甲方共同办理合资公司的

  混凝土资质,作为主要参与方参与企业运营管理。

  (6)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约定承担的其他义务。

  3.为确保合资公司设立过程的合法性及设立后的发展,出资

  人作如下承诺:

  (1)合资公司成立后,出资人以其承诺认缴的出资为限对

  合资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合资公司经营所得的净利润经股东会决

  议分红方式后,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未实缴出资的不

  参与利润分配及决策。

  (2)出资人出具的合资公司设立所需文件是真实、准确、

  全面的。

  (3)在合资公司后续发展中,出资人应在资金及项目资源

  等方面给予合资公司和管理团队最大程度支持以实现共赢发展。

  (4)合资公司成立后,在同等市场条件下,乙方的相关项

  目应当优先选择合资公司作为混凝土供应商。

  (5)合资公司在甲方现行制度框架下进一步制定和完善自

  身的管理制度和薪酬制度。

  (6)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因合资项目建设、生产运营需要

  外部融资的,如以合资公司名义进行融资,甲乙双方可通过股东

  会决议另行安排融资所需担保事宜。

  (7)合资公司股东不得以持有的公司股权为其自身或任何

  第三方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

  (五)投资的转让

  1.未经全体投资人一致同意,合资公司不再引进新的投资人。

  2.投资人所持有的合资公司投资额不可部分转让。

  3.投资人转让其投资额的,应当书面通知其他投资人和合资

  公司征求意见。合资公司自接到转让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发出召

  集有关会议通知以征求其他投资人的意见。如合资公司未发出召

  集会议通知的,其他投资方应在接到转让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给

  予答复,逾期未答复者视为同意。

  4.出资额转让的条件:

  (1)在合资公司取得混凝土资质且正常生产运营后三年内

  全体投资人不得转让其投资额。

  (2)三年后投资人可向合资公司其他投资人及以外的第三

  方转让其持有的全部合资公司投资额。

  5.合资公司其他投资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投资

  人之间相互转让投资额的,应当由双方共同委托的中介机构评估

  股权价值,评估费用由双方协商承担,协商不成的,由双方均摊。

  投资人向第三方转让其投资额,因此而产生的审计、评估等费用

  由拟转让投资额一方承担。

  6.转让价格参照合资公司全体投资人一致聘请的评估机构

  给出的评估价格,并遵循市场化原则。

  7.具体投资转让协议由相关主体另行协商确定。

  8.违反上述规定需承担的责任:

  (1)如有投资人违反上述规定进行投资额转让的,应向守

  约方支付违约金 300 万元。

  (2)受让方为投资人的关联方且与其他投资人协商一致的

  除外。

  9.新进入合资公司的股东概括继承股权出让股东的全部权利义务。

  (六)出资人退出

  自合资公司设立之日起 24 个月内,若合资公司未能取得任

  何进展的(具体表现为未取得任何投资项目建设、运营合规性手

  续),合资公司股东可选择延长期限或解散合资公司:

  (1)合资公司股东选择延长期限的,另行签订出资人协议

  或补充协议;

  (2)合资公司股东任意一方可提出解散公司,须书面通知

  其他股东。书面通知三十日内,其他股东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

  意解散公司,按法律规定进行清算后剩余财产按双方持股比例分

  配。

  (3)合资公司股东任意一方提出解散公司且书面通知其他

  股东,不同意解散合资公司的股东,须对提出解散公司的股东在合资公司已实缴的出资进行等额回购。

  (七)协议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修改本协议。本协议的修改,

  须经全体出资人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后方能生效:

  (1)由于不可抗力的发生,协议必须修改。

  (2)双方出资人合意修改。

  (3)一方出资人提出修改,另一方没有异议的。

  (4)其他情况。

  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资人一致通过,可以终止本协

  议:

  (1)双方出资人合意终止。

  (2)因发生不可抗力,协议必须终止。

  (3)本协议约定的终止事项。

  (4)其他情况。

  (八)承诺与保证

  1.出资人未按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期限、方式、数额履行出

  资义务的,经合资公司催告后 30 日内仍未足额缴纳的,视同出

  资人放弃未实缴出资额所占的股权,上述被放弃的股权,由足额

  实缴的出资人按实缴出资额比例进行分配,并依法履行相关流程。

  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同时需要向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总计人民币 500 万元的违约金,且并不免除本协议承诺事宜的继续履行,如资质办理等。

  2.乙方应充分发挥其优势,使合资公司取得混凝土资质,办

  理规划变更等合规性手续,合规性手续应包括但不限于立项批复、环评批复、环评验收(排污许可)、报规报建、混凝土资质等,甲方应全力配合。

  (九)本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加盖印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

  六、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公司抢抓发展机遇,加快粤港澳大湾区投资开拓,完善区域布局,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竞争力,适应市场的需求,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风险可控,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七、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在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余额为22.42亿元,贷款余额为0.65亿元,实际使用授信发生额为34.98亿元。

  本年年初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58.90亿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公司与关联人中建四局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属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所属企业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该交易有利于公司优化区域投资布局,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该关联交易事项是根据市场化原则而运作的,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向公司输送利益或者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本次对外投资额共计为4,080万元,投资规模较小,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在表决时予以回避,决策、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十四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十四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第七届十二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22-056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

  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和第七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概况

  为客观、公允反映公司2022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2年6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2022年1-6月,公司共计提减值准备88,094,991.75元。具体计提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

  二、 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一) 应收款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按照简化模型考虑预期信用损失,遵循单项和组合法计提的方式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计提坏账准备。

  1.应收账款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1:指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关联方应收款项组合,不计提坏账。

  组合2:按照业主性质分为政府部门及中央企业,海外客户,其他三类组合,每个组合区分账龄确定计提比例。计提比例为:

  ■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根据上述标准, 2022 年1-6月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90,749,342.24元。

  2.其他应收款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1:指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关联方应收款项组合,不计提坏账。

  组合2:按照款项性质分为应收保证金、押金及备用金,应收代垫款,其他三类组合,每个组合区分账龄确定计提比例。计提比例为:

  ■

  根据上述标准,2022 年1-6月公司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305,637.78元。

  3.应收票据

  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票据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当单项应收票据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4%。

  根据上述标准,2022年1-6月公司冲回应收票据坏账准备3,966,120.02元。

  (二)存货

  公司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上述标准,2022年1-6月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00,000.00元。

  (三)固定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固定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根据上述标准,2022 年1-6月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06,131.75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2年1-6月,公司计提减值准备88,094,991.75元,将减少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88,094,991.75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60,642,262.35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60,642,262.35元。

  四、相关决策程序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和第七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第七届十二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2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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