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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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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作上述修改后,其他条款序号相应顺延;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公司章程》及附件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2-091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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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9月5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耀中广场A座2116室公司大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5日

  至2022年9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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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8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各议案具体内容将在后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中披露。

  (二)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

  (三)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4、5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3、4、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张建国先生、蔡丽红女士、杨影霞女士、蔡建斌先生、蔡丽萍女士、广东九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广州市盈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五)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2、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3、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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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股东可以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时间以公司收到为准。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及联系方式。

  3、登记时间:2022年9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4、登记地址及联系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耀中广场A座2116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黄博、刘苹苹

  电话:020-3810 3095

  传真:020-3810 3095

  邮件:jxjf@jovo.com.cn

  5、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平台直接参与投票。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附件1: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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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2-092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6日(星期二)下午13:00-14: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问题征集方式:投资者可于2022年8月30日(星期二)至9月5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jxjf@jovo.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8月20日发布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现金流量、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9月6日下午13:00-14:00举行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6日下午13:00-14: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张建国先生

  董事、总经理:吉艳女士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杨影霞女士

  独立董事:陈玉罡先生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黄博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9月6日(星期二)下午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为提高交流效率,投资者可于2022年8月30日(星期二)至9月5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jxjf@jovo.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38103095

  联系邮箱:jxjf@jovo.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结束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2-093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一)回购公司股份事项概述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9.92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2022年5月25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25日、2022年6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暨回购账户开立完成的公告》等公告。

  (二)回购公司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现阶段,公司发展战略清晰,全产业链布局完善,业务规模稳步提升,双气源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客户结构持续优化,内生增长潜力持续释放;同时,公司通过整合方式积极布局“陆气气源”,并适时布局氢能等新赛道业务,企业整体价值全面提升。近期受外围市场多重因素影响,公司股价出现较大幅度下跌,并与公司基本面情况出现一定程度背离。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经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与财务状况、股权分布情况及人才战略等,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实施股份回购,并全部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二、回购实施情况

  1、2022年6月6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7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2、截至2022年8月19日,公司已完成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合计700.00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3%,最高成交价23.35元/股,最低成交价20.50元/股,回购均价21.53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15,073.69万元。

  3、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4、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本次回购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维护公司与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完善公司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培养优秀人才,促进公司的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2年5月25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此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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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次回购前指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前;本次回购股份拟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暂不进行注销。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计700.0080万股,根据回购股份方案,拟全部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的股份如未能在回购完成后36个月内用于上述用途的,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进一步变更用途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

  2022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本次已回购股票中的700.00万股,拟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过户至本持股计划。本持股计划尚需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能否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以及实际受让的已回购股票数量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公告。

  公司已回购的股份后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或变更用途和注销的(如有),将依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2-084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19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9日(星期二)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张建国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王建民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补选曾亚敏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曾亚敏女士被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后相应接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均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等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滚动实施中长期激励计划的议案》

  公司定位为“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目前正处于模式优化、资源布局、整合发展的关键时期,为此董事会分别制定了LNG业务、LPG业务、氢能业务发展战略,通过战略牵引作用,为公司发展定锚。在此背景下,公司计划通过制定集团层面中长期经营计划,并滚动实施中长期激励计划,加快战略落地,形成战略、规划、预算、考核、激励、文化为一体的良性循环机制,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增长,为广大股东创造价值。

  公司拟以2年左右作为一个滚动周期,同时结合外部环境因素择机推出员工持股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滚动实施中长期激励计划的公告》等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健全公司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培养优秀人才,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并夯实阶段内公司发展和增长目标的可实现性,提升刚性考核与约束,有效地建立和完善公司与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和员工发展目标、利益目标的统一和结合,建立“血脉”联系,公司拟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制定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等公告。

  董事长张建国先生、董事蔡丽红女士、董事蔡丽萍女士与本持股计划的部分参与人存在关联关系,董事吉艳女士、董事杨影霞女士、董事蔡建斌先生参与本持股计划,在审议和表决该议案时予以回避。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公告。

  董事长张建国先生、董事蔡丽红女士、董事蔡丽萍女士与本持股计划的部分参与人存在关联关系,董事吉艳女士、董事杨影霞女士、董事蔡建斌先生参与本持股计划,在审议和表决该议案时予以回避。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并提高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持股计划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持股计划或协议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办理持有人份额的继承事宜,变更管理方式,提前终止本持股计划及本持股计划终止后的清算事宜。

  3、授权董事会对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4、授权董事会办理持股计划所涉及的相关登记结算及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

  5、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次持股计划相关的合同及协议文件。

  6、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持股计划作出解释。

  7、本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本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8、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董事长张建国先生、董事蔡丽红女士、董事蔡丽萍女士与本持股计划的部分参与人存在关联关系,董事吉艳女士、董事杨影霞女士、董事蔡建斌先生参与本持股计划,在审议和表决该议案时予以回避。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实施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股份0.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442,969,866股变更为620,157,812股。

  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经营管理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与相关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相关制度进行相应梳理、修订。董事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9.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9.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与相关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2年9月5日(星期一)14:00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耀中广场A座2116公司大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2-086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3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296.9866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5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68,268,267.6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77,362,996.19元,上述款项已于2021年5月19日全部到账。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440C000266号)。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85,951.61万元,其中本年度累计投入募投项目239.19万元,扣除部分发行费用、手续费、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汇兑损益,加上银行累计存储利息及理财收益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4,394.55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2021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丰集团”)、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广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厚街支行(以下简称“工行东莞厚街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以下简称“广发番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

  2021年5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境外全资子公司和谐船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谐船运”)为项目实施主体,由九丰集团与和谐船运各负责购建1艘LNG运输船。根据该决议,公司及九丰集团、新加坡木兰精神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木兰航运”)、和谐船运、中金公司与中信广分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根据该次会议决议,公司将全资子公司前进者船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进者船运”)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开设的账户确定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公司及前进者船运有限公司,与中金公司、中信广分签订了《关于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A股IPO项目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及各子公司严格履行了上述协议。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美元

  ■

  注:1、以上账户均在正常使用中。

  2、外币余额按2022年6月30日汇率折算。

  3、前进者船运募集资金账户NRA8110914013501315127原系自用资金账户并存有自有资金。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需要并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于2022年5月转出全部自有资金后,将该账户确定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6月30日,该账户余额0.06美元系因前期自有资金存款利息于6月份自动发放所致,不属于募集资金,公司已及时将该笔余额转出。扣除该笔自有资金利息后,募集资金余额合计(折合人民币)为343,945,458.32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39.19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购建1艘LNG运输船”、“购建1艘LPG运输船”的制定原因主要系LNG与LPG运输船为产业链的核心资产,购建自有LNG与LPG运输船有利于公司掌握行业稀缺资源,提高对LNG与LPG运输环节的自主性与控制力,加强从境外供应商采购的综合实力,有利于抓住天然气行业发展的黄金机遇,促进公司业务进一步发展。目前LNG运输船、LPG运输船均在建设中。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项目能够进一步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提升偿债能力与资产流动性,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增强公司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资金实力,更好地促进业务发展,为公司未来业务健康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增强公司经营实力,提高公司在LNG、LPG远洋运输环节的自主性与控制力,项目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10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1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2021年10月合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15,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2年4月21日,公司将25,000万元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目前,其余90,000万元募集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在使用期限届满前归还。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投建,在此期间如遇募投项目实施需要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将已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确保募投项目正常实施。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1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1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后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9.5亿元(含本数),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并经于2021年9月10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1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兴业银行单位大额存单的事项。

  2022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授权有效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前次授权募集资金理财额度自动终止。

  2022年上半年,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到期赎回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大额存单6,044.59万元中,包含44.59万元应收利息,该笔利息已于2021年9月收回。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年5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项目实施需要,新增境外全资子公司和谐船运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购建2艘LNG运输船”项目实施主体,由九丰集团与和谐船运各负责购建1艘LNG运输船,募投项目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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